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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用情意温暖黑暗----记一次软禁
·谁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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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刘路    
   

   7月7日晚专程飞到上海,听贺卫方教授《宪政庇护美好家园》的讲座,同时见到了许多心仪已久的朋友,心情甚爽。  
   晚6时30分,温文儒雅的贺先生在组织者的陪伴下拖着病躯登台开讲,他的演讲幽默风趣,不时获得阵阵掌声。  
   贺先生认为:宪政的真谛有两点:一曰限制政府权力,二曰保护人民权利。  
   限制政府权力贺先生开出的药方主要是两副,一曰分权,二曰迁都。  
   关于分权,贺先生认为,西方历史上,权力分离是一种常态,权力先是两分为教权和政权,教会主管灵魂,国王主管俗务,两者各有自己的领地,互不侵凌。所以,美国总统不能要求美国人民学习自己的重要文章或者美丽诗篇(如《登黄山诗二首》),德国政府也不能在屠宰场张贴“三个代表指引我们的屠宰事业”的标语。  
   政权又三分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这三种权利互相独立,互相制约。关于行政权和司法权,贺先生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见解,总统要唯人民的意愿之马首是瞻,否自
   民意指数下调,总统就要卷铺盖。而法官却正好相反,法官要出身精英,(演员出身的如里根只能当总统,不能做法官。)法官要德高望重,呈现某种神性,高高凌驾于民意之上。法官的审判原则要保守,遵循已经存在的规则,不可以“与时俱进”,动辄改革。但贺先生也认为,中国的情况是个悖论,中国当下必须改革司法。  
   对于当下中国的情况,出于某种考虑,贺先生出语谨慎,涉及的不多,而这恰恰是听众最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中国,集权是一种常态,自秦始皇以降,什么教权、政权,什么立法司法行政实际上都集中在独裁者皇上老儿一人之手。到了现代,也还是奉行“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一元化领导。所以,我们的领导人虽然出身工程师,却人人都是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书法家、诗人,江主席还是吹拉弹唱、吟诗作画无所不会的全能艺术家。每一代领导人都会创造出自己的理论指导人民生活。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最后一年,为了统一思想,还对信某种教、练某种气功的底层百姓进行整肃。  
   鉴于这种现状,中国的宪政之路关键之分权。  
   本人认为,当下中国分权,一是分党权。中共作为拥有6000万人的庞大执政党,其中不乏具有民主政治理念的治国精英,这些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和财富。如果中共能够被如“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 的分成两派,实现两派轮流执政,逐渐向两党政治过渡,则不失为一条思路。  
   二是分国权。中国是地球上实行中阳集权最久的单一制大国。连瑞士都是联邦制。笔者认为单一制的中央集权是中国无法实现宪政民主的最大障碍。胡适先生三十年代提出的联省自治是一条向联邦制过渡的正确思路。而且从技术角度讲,联邦制以消弭中央集
   权、加强地方权力为宗旨,必然获得地方实力派的强烈支持,获得推进宪政改革的巨大动力。  
   三是分军权,要国军不要共军是本人的一贯主张。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军队都是国家公器,不是某一政党的私人武装,军队国家化是一种常态。中共建政50多年,至今仍然坚
   持军队姓共不姓国,实在与法理不合,让人难以理解。建政以前军队是党军可以理解,毕竟那是人家夺取政权的本钱,建政以后应该还军与国,理由是:  
   第一,军队征召的根据是国家的《兵役法》,来源是全体国民中的适龄青年,青年参军是基于作为公民的义务和国法的强制,并非是基于对某党主张的向往和信仰,以国家的名义征兵加入的却是党军,未免有以公谋私之嫌。  
   第二、军费开支从国库中列支,并非从某党的党费开支,拿国家的钱养自己的武装,而且一养50年,还要继续养下去,未免不够厚道。  
   第三、军队国家化以后,人民就成了军队的主人,军人虽然以服从为天职,但从理论上说不会对养育自己的主人开枪。  
   贺先生限制政府权力的第二个高招是迁都。给出的新都的地址是青海的格尔木,理由有三条,一是格尔木是真正的中国的中央,表示中央政府公正无偏,还可以威慑藏疆独立
   分子:皇都就在眼前,莫做非分之想。二是可以开发西部,中央政府西迁,各部委、各中央机构、各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单位以及东方歌舞团、国家大剧院、电影制片厂的明星大腕都必然趋之若骛,昔日荒凉的不毛之地必然夜夜笙歌、天天劲舞,成为锦绣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贫穷的西部百姓也可以沾沾皇都的雨露。贺先生的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是,格尔木地处高原,自然条件恶劣,且有高山反应,非身体健壮、意志刚强、一心为民的好官员必然住之不长,迁都至此可以淘汰那些人过七十了还赖在位上的官迷,有助于结束老人政治。贺先生幽默的理由获得全体提供热烈的掌声。  我个人认为,贺先生的意见虽近戏言,却将是对中国宪政最大的贡献。  
   关于宪政的第二个功能保护人民权利,因为时间所限,贺先生谈得不多,我想这可能是下一次讲座的主题。    
   谨向北海舟兄、愚文兄、郭国汀律师、小乔妹妹以及我的小老乡王建波等上海网友致谢,感谢你们的真诚款待。欢迎你们方便的时候访问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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