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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祖父在我心中
·父亲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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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二00二年是我八年律师生涯中一个艰难的年头,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我不得不再次变换执业机构。几年来,从青岛而潍坊,从潍坊而济南,一路西进地更换单位,给我的案源带来严重的影响,收入锐减,入不敷出。一些朋友笑我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案子少了,时间便多了,多出来的时间,让我迷上了上网。我自诩:“书有未曾经我读,话无不可对人言”,可当下的语境,想言敢言未必能言。好在互联网是个自由的世界,就象北大的三角地,一些无人愿听的牢骚,一些发表不了的文字,都可以帖到网上去。

   二00二年七月,我在网上发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一些议论。《中国律师》杂志社的刘桂明主编在他的讲座中几次引用文章中的一段话:如果我不为被告人辩护,将来就不会有人为我辩护;如果我们都不作律师,总有一天中国会没有律师!
   香港凤凰卫视电视台则在它的节目中引用了另一段话评论大陆的法制环境:如果你学了法律,千万不要当律师;如果你要当律师,千万不要搞刑事辩护;如果你要搞刑事辩护,千万不要调查证据;如果你非调查证据不可,千万不要调取证人证言。如果你这一切都做不到,你就自己到看守所报到吧。(见《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这些发在网上的不合时宜的话,是我对八年律师生涯的真实的感悟和体验。
   我做律师,似乎是冥冥中命运的安排。
   有一次同学聚会,一位二十年没见面的中学同学劈头就说:“李建强二十年前就露出当律师的嘴脸了。”
   这位同学的话来源于一段往事。那是1981年春天,我们正上高二,当时胡耀邦同志担任中央组织部长,主持全国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我的一个同学的父亲在文革中含冤去世,因为我的文字好一些,就请我帮他写申诉书,后来又有一个文字水平高的同学参加了我们的“伸冤”活动。申诉书发出后,很久不见消息,我们三个人没有请假偷偷跑到地区去上访,后来问题得到了解决,我们三个人都受到学校处分,我在同学中却传开了“律师”的雅号。
   但我后来并没有学法律当律师,我真正热爱的是文学。虽然没有什么天赋,却长期沉湎于作家梦中不能自拔。一九九0年代初,律师体制改革,国家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律师。沉睡了十几年的律师梦被改革的春风唤醒,我决定考律师。九四年我到北京接受了两个月的律考辅导,居然一次过关,轻松拿到了律师资格。但我没有想到,律师之路是一条荆棘之路,当代的中国律师居然如此难干,来自公、检、法的歧视,行政机关的刁难,同行的倾扎,更有立法的利剑,司法的陷阱,令人防不胜防,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所收录的大都是我在律师执业中的留下的一些文字。有个人的酸苦,有百姓的血泪;有含冤者不屈的呐喊,也有胜诉者含泪的笑颜。当然也有我对律师职业价值理念的认识和判断,对法治、秩序、理性和社会公正的渴望和追求。著名大律师张思之先生曾说,律师的文字“于推断事理、明辨是非、维护人权、提高情操之中,应能展示出合法与枉法,民主与专断,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倒退的矛盾和交锋”,应能“蕴含着律师的才能、水平、风骨、品格乃至气度”,她的最高境界是“美如秋菊春兰,质似冬梅夏莲,纷呈异彩,动人心魄”。按照这个要求,这些东西既无绚丽诗情,又乏缜密哲思,粗陋浅敝,不堪卒读。每念及此,常常汗颜抱愧,投笔弃墨,不敢付梓。
   但西哲有云: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文章粗鄙,未必没有真意。在朋友们的再三鼓励下,终于在春节前编篡成册,于是有了这本小书,权作小狗的吠声吧。
   
   
   
    2005.3.17日根据刘路先生发来文稿,南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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