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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第一辑 沦陷的故乡
·儿时边河
·草莽暮色
·铁血家国
·祖父在我心中
·父亲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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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如果我们认可这种说法,那么,《水浒》无疑是一个特别具有象征意义的标本。这部描写造反故事的历史名著,把“官逼民反”、“逼上梁山”的民族传统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人物形象和生动、传奇的故事情节表现得淋漓尽致。影响所及,以至于使它本身也融入了历史的记忆,成为后代造反者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从这个角度上讲,十年砍柴先生的《闲看水浒》读上去脍炙人口,幽默轻松,看似闲笔,实际上是对以造反为内容的我们民族历史的一种另类解读,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看似闲适的杂文体著作,有着比某些学术性的煌煌巨著更高的价值。
     作为关天人物的自由知识分子(如砍柴、王怡等)一般都比较忌讳宏大叙事,砍柴先生将书名冠以“闲看”,并注明“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似乎在刻意规避“皮里阳秋”、“微言大义”的评价,但这肯定不是读者的观感,何况,字缝里的内容往往更接近真实,当年的鲁迅先生不就是从字缝里发现我们五千年辉煌历史的“吃人”本质么?
     笔者愚见:砍柴首先对《水浒》开刀,是基于它的典型意义。《水浒》是唯一一部写“造反”、为强盗立传的小说。“造反”在中国成为一种传统,几乎每一个朝代都是在“造反”中开创基业,又在“造反”中灰飞烟灭的。苏晓康甚至说,这种周期性、毁灭性的大动荡,每隔三五百年就来一次,几乎成了中华民族的宿命。

     因此,中国历史的开国之君几乎都是“造反”出身,除了从孤儿寡母手中夺得江山的赵宋皇帝,这些雄主几乎人人崇尚暴力规则,热爱造反事业。最极端的例子是毛泽东,他造反成功自己坐稳了江山,还不忘发动文革,煽动红卫兵再来一次“造反有理”的社会实践。据说像文革这样的“造反”运动,他计划每隔七八年就来一次,幸亏老天有眼,可怜中国人,让他老人家先归了天,否则,我们岂不还要生活在水浒的世界?
     《水浒》里的造反故事其实并没有典型意义,相比其他王朝,大宋轻摇薄赋,蓄富民间,政府对民间干预也是很少的,“逼上梁山”只是个别人的遭遇,林冲这样的情况在任何社会都存在,不能由此得出群体性造反有理的结论,而且,水浒中造反的也并不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而是体制内的小吏。那么,一个描写最不该造反的朝代里的造反故事的典型意义何在呢?书中有一篇《朝廷送人上梁山》,作者认为,梁山108名强人落草为寇,原因各不相同,除了生来就是做强盗的料的李逵、阮氏三雄之徒,其他人大多都是被逼上梁山的,虽然徐宁、秦明、朱仝等人是宋江、吴用用计骗上梁山的,但宋江、吴用都是利用朝廷的昏庸、官吏的残暴、律法的被践踏,诱骗这些人上的梁山。所以,归根到底,都是朝廷送这些人上的梁山。
     即便是造反头子宋江,虽然表面上看没有人逼他勾结梁山贼寇,没有人逼他杀害阎婆惜,也没有什么不堪的景遇非让他写下反诗。但这位“自幼攻读经史,长大亦有权谋”的在野政治家,却因为社会机制没有提供实现政治抱负的机会,只能屈居小吏,供人驱使,心中不平,这才是以后他重上梁山,走向造反之途的直接动因。
     在这里,作者很显然对“逼上梁山”做了扩大性解释,这种解释直接逼向问题的核心——在一个崇尚丛林规则、强者为尊、赢者通吃的专制社会,造反其实是一种逻辑的选择。
     一个不该造反的朝代,一群不该造反的人,却统统造起反来,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我们民族历史中最隐秘的部分也就在这里:既然强者为王,暴力为尊,那么,只要敢搏命,谁都有君临天下的资格。沐猴而冠的孙大圣也敢叫嚣皇帝轮流坐,明日到我家,项羽刘邦们怎能不产生“彼可取而代之的妄念”呢。
     作者在这本著作的自序中提出告别梁山,很多读者可能并没在意,作者与其说要告别梁山规则,不如说要告别导致造反的社会机制。作者说,“梁山的规则就是‘板斧’说了算,即有暴力最强者决定一切,这里没有搏奕没有谈判也很少有妥协,用动物界推选猴王的规则来建立集团秩序,其中的合纵连横、巧用权谋也是以暴力为后盾。”令人感慨的是,梁山的规则竟然也是官场的规则,“《水浒》的世界里,无论是政治活动、司法活动、经济活动乃至婚姻家庭中,读者看到的是处处不公正、处处有权和钱说了算。”“百姓和小吏、小吏和小官、小官和大官、大官和皇帝之间发生争端,决定输赢的不是理也不是法,而是彼此所掌握的暴力资源。”作者断言,“整个大宋就是由大大小小的梁山构成。”大宋是“合法”的梁山,梁山是“非法”的大宋,而且,这里的合法、非法也是模糊不清、聚讼不已,宋江在忠义堂前不也竖起杏黄旗,标榜替天行道吗?
     我们悲哀地看到,作者所揭示的大宋官场、梁山规则虽然已过千年风云,至今没有多少实质改变,依然是暴力决定一切,所不同的是机枪、坦克代替了拳头和板斧。作者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够真正与时俱进,彻底抛弃血腥、野蛮的梁山规则,“在经济利益分配、政治权力分配上引进谈判机制,让不同利益诉求的人走到一起,通过谈判而不是暴力,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不再陷入“分合”、“治乱”的历史循环,上演“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历史连续剧,不再重演王朝更替、生灵涂炭、山河哭泣的人间惨剧。
     有的左派朋友会说,这不过是“告别革命”说的另一个版本,既然是“逼上梁山”,造反就有了天然的合法性,因为造反或者革命是人民的天然权利。甚至自由主义的左翼宋先科先生也对自由知识分子对革命的惧怕也感到不可理解。其实,造反或者革命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但每一次造反的过程及其后果确实是一场灾难。著名革命家爱伦堡说:在革命者奔向人类最辉煌的事业的进军过程中,无心无肺的撞到一个孩子是一桩罪过。因此,消弭“造反”的社会动因,避免“造反”带来社会动乱和经济、文化的大毁灭、大倒退,这才是作者的本意,此乃仁者之心。自由主义者并不是惧怕革命,而是惧怕革命所带来的满目疮痍与血海深仇。
     告别梁山,告别暴力垄断一切的社会,才能最终摆脱造反的梦魇。这应该是作者对我们这个有着两千年悠久“造反”传统的民族历史的最精确、最有价值的解读。
      
      2004年7月24日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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