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刘路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刘路文集]->[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刘路文集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用情意温暖黑暗----记一次软禁
·谁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杀死了杨佳,毒死了共产党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3年12月23日22时15分,重庆开县高桥镇小阳村黄泥垭口附近,正在施工的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矿井发生井喷事故。混有剧毒硫化氢毒气的天然气顿时冲天而起,冲高30米左右,并迅速向高桥镇、正坝镇、麻柳镇等附近乡镇蔓延。截至25日18时40分,事故已造成191人死亡、数百人不同程度受伤。

    数天后,死亡数字攀升到233人。10余万群众被连夜紧急疏散!
    对这一重大的灾难事故,当地媒体一言不发,地方政府24日还在刻意隐瞒消息,宣称只有八人死亡,而且情势已迅速受到了控制。随着国务院官员和境外媒体的介入,二十五日,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一再急遽提高。
    但是,官方的媒体对地方政府隐瞒死亡人数的卑劣行径缄口不言,却高唱什么“在国家安全监督局调查人员在统一领导指挥下,救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展开。‘人民情绪稳定,社会秩序良好,群山重又归于宁静’。”
      233条鲜活的生命,就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的媒体却用这样轻松、祥和的笔调抹杀了“毒气弥漫、 尸横遍野,五平方公里的死亡区里百分之九十的村民罹难,许多家庭全家共赴黄泉,许多死难者都是体弱的儿童”的人间惨剧!
    我不由得想起了四年前同样惨烈的烟台海难。
    一九九九年冬,不到四十天的时间,在渤海海域,同一家公司的两艘货轮相继沉没。“盛鲁”号因为巧遇出海的渔民搭救,仅有二人遇难,“大舜”号则没有这般幸运了,从发出求救信号到海军接到救援命令竟隔了两个半小时,686号军舰匆匆赶到时,“大舜”号已开始倾覆。据说因为风急浪高,无法靠近,某些救援行动被迫放弃。可为什么没有常备不懈的救援预案呢?“大舜”号从返航到沉没的七个多小时里,为什么不见对救援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救生艇、直升机出现在遇难现场呢?这太多的为什么,象沉重的石头压在国人的心头,没有人做出合理的解释。“大舜”号上的200多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距离海岸仅仅1500米的冰海中永远消失了,他们原本是要和我们一样准备跨过新世纪的门槛,迎接新千年的曙光。可是如今,他们的亡灵只能伴着冰海海底的海藻和红珊瑚,永远留在了二十世纪!
    据报载,在“大舜”号沉没后两天,挪威的一艘海轮在北大西洋西海岸的海面上遇暴风雨触礁,一个小时后沉没。在这个一个小时里,有二十多艘救生艇和一架直升机赶到出险海域抢救,88名乘员中有67人获救。十几天后,菲律宾也发生海难事故,由于救助得力,100多人中只有两人下落不明。
    我们甚至不能忘记87年前的“泰坦尼克”号,即使是在二十世纪初茫茫大西洋的冰海之上,也仍然有700多人获救,获救比例几近三分之一。
    而我们的“大舜”号,在离海岸1500米的地方沉没,生还者却仅有22人。不足遇难人数的十分之一。
    “11、24特大海难事故发生后,新闻媒体除了对救援及尸体打捞过程予以报道外,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有关责任的追究,遇难人的善后处理语焉不详,很久都没有一个官员站出来为这场200多人遇难的特大海难事故承担责任。200多个家庭的苦难被淡漠了,十三亿人民的知情权被漠视。而在世界其他国家,这样的事件是不可想象的。一九九八年六月八日,德国一列火车出轨,造成100多人死亡。事故次日,德国全国降半旗志哀。可这一次,200多条生命就象被风吹走了一样,没引起任何反响。我们的《国旗法》本来是规定遭遇特大灾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国家应降半旗致哀的!难道普通国民的生命是这样没有价值,非得与国家利益相联系时,才能得到尊重吗?
   又是四年过去了,又一场大灾难从天而降,又有200多条生命象草一样被狂风卷走,消失在时空的黑洞了。
    政府依然无能,媒体依然无耻,血一样的国旗依然高高飘扬,只是那红得发黑的颜色,直让我看到那汪在血泊里的200多个冤魂!
    一九九九年冬天的烟台,风雪来的格外早,格外勤,胶东半岛的千山万壑,白雪皑皑。老百姓说,苍天有眼,用铺天盖地的白雪为200多名亡灵致哀。2003年冬天的重庆,迷雾漫漫,凄风惨惨,面对着堕落的人间,连老天爷都捂上了绝望的双眼。
    “11、24”到”12.23”,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一位历史学家的断言,“腐败与无能是一对穿着连档裤的魔鬼”。它们吞掉的不仅是数百名国人的生命,更是十三亿民众对这一个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的信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