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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目录
·序:走进地狱之门 唐远瞩
·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第一辑 沦陷的故乡
·儿时边河
·草莽暮色
·铁血家国
·祖父在我心中
·父亲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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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何以成土匪?

   
   
   CCTV.2004年1月31日消息(焦点访谈):“张德强与刘清建两人分别在河南信阳市开建材门市部经营钢材生意。2002年8月,两人先后被来自湖北省大悟县法院的人强行带走收押。被抓后两人才知道,湖北省有两个人以从他们这里购得劣质钢材为由,分别将他们告了。但这两名原告他们并不认识。同时大梧县法院对这起不惜跨省抓人的民事诉讼官司,又迟迟不出具开庭通知书,只要求两家分别交十多万块钱,然后未经审判放了人法院这种未经开庭就抓人收钱的方式不符合法律的程序,更出奇的是,记者找到两起案件起诉书上的原告,两人却都明确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两起诉讼,也不认识两位被告。原来是大悟县法院给两位原告写好了诉状,取得了他们的签名。结果原告不知道自己告了谁,法院也没有找当事人取证,就抓人收钱,总计23万元。法院有关人士称,这是作为赔偿当事人的赔偿款。事实上原告却一分都没有拿到。大悟县法院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人士表示,这种没有理由的抓人罚款背后,是因为这里的每个基层法庭都有经济创收任务,完成不了就没有工资。法庭的人当然要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了。”
   以上这段奇闻是笔者一字不易直接从我党喉舌媒体中央电视台网页焦点访谈栏目粘贴过来的,绝没有一丝夸张、一字虚构。当局该不会说我故意诬蔑、诽谤、不怀好意的毁坏司法机关形象了吧?可是我们从这段千古奇案中看到了什么?
   相信看过这个节目的观众都会说:为了钱财,绑票勒索、敲诈良民,原汁原味的土匪行径!

   难怪记者采访的时候,镜头中那位院长用衣服包住自己的头脸,法官堕落成土匪,哪里好意思以真面孔示人?
   法律乃国之公器,司法乃公正化身。如果法律成了强盗劫财的蒙面布,司法作了土匪绑人的锦绳索,那么我们这个据说正在建设政治文明、已经走上法治之路的文明古国岂不成了强者为尊、打家劫舍水泊梁山?
   我想,把这个案子说成是“千古奇案”恐怕没人能够反对。其一、自古官在朝,匪在野,官匪异处,价值取向、行为规则大异其趣。官员重尊严,总得爱惜脸面,身处乱世某些人虽然也时而干些土匪的勾当,但大多是个人行为,且兼顾体面,没有穿着官服剪径劫财的。大悟县的法官直接穿着官服,开着警车,跨州越省,千里绑架,毫不掩饰地干出土匪的勾当,目的只为一个“财”字,您说奇也不奇?
   其二、自古人分善恶,官分文武,其中法官作为文官,是官员里面最理性的品种。任何社会都有是非纠纷,任何社会都需要裁决纠纷,所以任何社会都需要法官。自古法官升堂问案,裁决是非,裁决的标准都是公正。所以倘若说草民百姓对官员是“畏”,那么对法官还要加一个“敬”字,看一看流行民间的传统戏剧可以得知,所有的官员中法官在百姓的心目中形象最好。国家混乱、官场黑暗、官员走鸡斗狗、胡作非为的事情也不少见,但是,整个法庭的法官集体落草为匪、穿着官服绑票敲诈的你见过几例?
   其三、古往今来的法官贪赃枉法的也不少见,但法官枉法是为了贪赃,而贪赃是因为有两造的存在,有纠纷的存在,法官在其职务范围内方能上下其手,巧取民财。法官收的黑心钱至少在形式上是当事人“自愿”送上门来的。这种犯罪少了主动、少了暴力。 大悟县的法官们则没有纠纷、编造纠纷,没有原告、制造原告,利用合法身份绑架人质、逼取钱财、既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又败坏了法律的名声,实在连土匪都不如,比土匪都可恶!
   那么,大悟县的法官们如何变成土匪的呢?CCTV的解读是“这种没有理由的抓人罚款背后,是因为这里的每个基层法庭都有经济创收任务,完成不了就没有工资。法庭的人当然要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了。”
   却原来,法官变成土匪乃是“逼上梁山”!你看,“每一个基层法庭都有创收任务”,法庭创收靠什么?案件受理费!案件少,受理费自然少,要创收,自然要增加案件。增加案件由两个办法,一是鼓励大悟县的人民杀人放火、强奸抢劫、坑蒙拐骗、赖帐拖欠以便增加纠纷,二是象那些法官一样落草为匪通过制造“案件”劫取民财!
   如此“英明政策”,法官不变成土匪那才成了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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