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德与黑暗时代——回应社群主义
关于现代性导致美德失落的消息,近年来在中国和西方的学术界都有大量的报道。随著麦金太尔等人著作的中文版面世,西方的这方面的见解开始在中国知识界的部分学者中引起共鸣。设计以美德为基石的思想大厦和“新”道德体系的念头也偶有所闻。“美德”作为一个“好东西”,在直观上给人们留下好印象,单凭这一点似乎就可以使倡导美德成为无人敢于质疑的事业。然而,人类多疑、审慎、超越直觉的本性告诉我们,越是对美好动听的名词,越是要责问其实质内容,须循其名责其实。即使假定美德就是“本身好的东西”,我们应该追问,它是何种美德?谁的美德?为什么美?多么美?作为好东西,它对谁好?
一、美德的过渡 “美德”在内容上有著很大的弹性和相对性,以至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不仅赋予美德不同的内容,甚至赋予相反的内容。另一方面,尽管古今中外所倡导的种种美德中不乏有许多相通之处。然而,每一个美德倡导者并不赋予每种美德以同等的重要性,而是突出强调其中的一两种美德。易言之,在每一个时代,在每个道德哲学家那里,都至少有一种大写的美德。从一个时代向另一个时代的过渡也相应地伴随著一种大写的美德向另一种大写的美德的过渡。麦金太尔等社群主义同道者们的美德学说再次印证了关于美德过渡的这一历史惯例。麦金太尔试图倡导一场新的美德过渡运动,不过过渡的目标不是什么前所未闻的崭新美德,而是流行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古希腊的雅典和斯巴达城邦生活中的那种古典美德,其核心是参与城邦、服务城邦、献身城邦的公共美德。由于这样的城邦只相当于一个社群,而且在政体上时而采用共和形式,故当代的社群主义者往往以共和理想传人自居,并给上述美德学说贴上了“共和主义”的标签。这样,复兴古典美德的运动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了回归共和美德(republican virtue)的运动。乍听起来,这场运动的道德调门可谓高耸入云了,再加上中国一向被认为缺少公(共美)德的传统,其在中国可能引起的兴致就可想而知了。在古希腊,城邦政治生活的首要特征是美德。美德的重要性来自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在古代城邦里,美德就是热爱国家,献身国家,这种热爱要求人们不断把公共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把舍己为公、献身国家当作至高的美德来要求所有的社会成员并不是古代共和政体中专有的事情。事实上,在所有的古代社会中都有类似的“美德”要求。在中国,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五讲四美不都曾是以道德规范形式出现的最高政治律令吗?用“忠君”与(或)“爱国”来概括这种古典美德也许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只是在君主政体下,爱国服从忠君;在古代共和政体,参与(政治生活)服从爱国。而国家主义就是这两种政体之美德观的公分母。
培养效忠与献身的美德决非易事。它要求有特别的条件和严密的控制,而这会妨碍到宪政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它要求把城邦当做一座“大学校”来培养新型公民。这就要求城邦规模不能太大,不能是民族国家,只能是城邦国家。最好同文同种,不能让商业发展,不能让思想自由交流,否则会导致一些公民“中毒”,他们会败坏自己、逃避应尽的义务。社会最好是一座兵营,这样一切都处于长官的控制之下,以确保所有成员步调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而这些控制的结果就是导致今日所谓的“封闭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只有一些理论家所主张的那种“国家的自由”,或贡斯当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但是,这种集体的自由与个人的自由是格格不入的。献身于这种国家的美德正是“开放社会”的敌人。 古典的美德最终被证明是败坏的美德,不论它是依赖直接民主还是依赖贵族寡头都必然要以奴役和专制为前提,奉行黩武的帝国主义和军事扩张。古典的共和理想要求所有的公民参加制定、并遵守由此产生的法律。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
柏拉图主张,基于建立“一个美德的社会”的必要性,有必要对公民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严厉的管制。亚里士多德虽主张有更多的自由,但仍视美德为政治的目的;而行动的自由则随时必须为这一目的让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德治之下,统治者都应鞠躬尽瘁地献身于公益。按照现代美德观,这种要求不仅毫无道理,而且是极不现实的。如果统治者像爱自己那样热爱其所统治的国家,那么,人们会怀疑这国家(江山)是不是像他(们)自己的身心一样是仅仅属于他(们)私人的。我们知道,有些守财奴把财产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与金银珠宝相比,江山当然要宝贵得多,也就更值得统治者热爱。所以,历史上那些为自己的江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也许是值得同情的,但未必是值得称道的。因为他们把公共的江山据为私人所有。
这种美德伦理学的政治预设是:理想的政治生活乃至经济生活,更不用说道德生活有一个先决条件,这就是人必须克服掉心中的私欲。只有能舍己奉公的政治人,才是政治生活中最合格的参与者。根据这种美德观,人是一种具有双重属性的动物,其存在一方面涉及到共同利益,另一方面涉及到个人私利。要使政治有效运转,人就必须克服自身的自私部分,制裁个人的私欲,才可能成为公正道德之士。然而,强调效忠与献身的美德,也意味著政治制度不发达,法治未确立。在古代共和国如此,在当代人治国也是如此。若只一味强调美德,把建国与立国的根基放在动员公民的爱国心之上则可能导致美德因承受不起的重负而彻底崩溃,乃至荡然无存。
以国家为核心、以个人自由为代价的古典美德,随著实践的推移和社会经济及人类自身对道德及政治问题认识的发展,逐渐暴露其根本的不合理性。早期的基督教已赋予个人以更多的自由,圣•奥古斯丁认为国家根本无力改进个人业已堕落的道德状况,因此,必须对国家化道德领域施以严厉的限制。圣•托马斯虽视美德为国家的主要目的,但强调个人自治的重要性,及个人在正误、对错、是非、善恶之间作自由选择的必要性。在中国,以“忠君爱国”为核心的古典美德观在明朝末年就受到了来自当时的思想界的重大挑战。在西方,尤其在英国,随著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在近代的形成,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美德观已日薄西山,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已格格不入。于是,以洛克、斯密、休谟等人为代表的英格兰-苏格兰启蒙学派归纳、概括、阐发了(但不是发明了)与当时已萌芽的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新型美德观,并由此触发了由古典美德向现代美德的过渡运动。而且,在地球上现代性尚未全部展开的角落,这场过渡运动仍未终结。
二、对照与比较 在对古典美德和现代美德的优劣作出判断之前,我们不妨对这两种美德作一番简单的对照与比较。
古典的美德是依附的美德,以义务为本位的美德,使自己生命的价值和利益服从于他人和国家需要的“他”性(otherness-oriented)美德。按照这种美德观的看法,自我利益与公益是水火不容的。人有私利但更要献身公益。要维持社会的正常生活,政府有效运转,公益得到保护,个人就必须克服自身的私心,制裁个人的私欲,把私(己)奉献给公(共),这样才能使自己才能成为美德的化身。这种美德认为爱国是获得自由的前提、是公民无条件的义务。
现代美德是以自由和权利为本位的美德,是“自”(self)字开头的美德,格外强调个人对自己负有的不可让渡的责任,注重个人的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力)、自治(自律)。古典美德认为奉献自己是关心他人的前提,现代美德认为健全的自己才是关心他人的根本前提。价值和美德源于自我。人类在任何方面都不会自然地趋向于那种被拔的太高的公益,因为以忠诚和献身为特征的古典美德对待普通人过分严酷,并且无效用,它与人的本性背道而驰。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保障是爱国的前提,爱国的义务只能是热爱能够保障和增进个人自由的制度的义务。
古典美德观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直觉,无私奉献是美德。而基于审慎的现代美德观是反直觉的,它发现,单纯的利人与献身并不能增加公益,利己利人才能增加公益。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早在上个世纪初,就以古代人的自由和现(近)代人的自由来区分这两种美德。他发现古典美德把自由理解为参与和献身,而现代的美德则把自由理解为个人在私人领域内自主、自立的自由。波普则认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集大成的古典美德是“封闭社会”的美德,洛克、休谟所集大成的现代美德是“开放社会”的美德。
至此,已不难发现古典美德的最高境界是要人们恪守“螺丝钉精神”,卡尔•波普称之为“齿轮精神”。这样,美德伦理学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美德政治学:每个公民生命的目的就是为国效力,为公献身,在国家机器上克尽“螺丝钉”和“齿轮”的角色所赋予的职责。按波普的分析,这里的与国家利益等同的“公益”,不过是“集体的自私”的代名词。所以,这种美德所扶持的国家必然要求特定的美德与之相适应,这便是螺丝钉和齿轮的美德;人人都是高度参与国家机器运转的螺丝钉和齿轮,而有关这种美德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就是迫使每个人学会如何把个体奉献给整体,同时,国家机器运转的目的却不是螺丝钉和齿轮们所能过问的。
美国已故总统肯尼迪有一句名言高度而准确地概括了这种“螺丝钉”美德: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可是,若大家都这样想,这样做,他的总统当然做得轻松、潇洒。但是,他有理由要求大家为他做个好总统而忘我工作吗?为国家工作与为总统工作有差别吗?这里国家与个人是主仆关系,公民不是自由人,国家则凌驾于个人之上,两者之间就变成了单向的依附关系。国家由属于人民变成高于人民。可它既然不能为百姓做点什么,那么要它的目的是什么?这样的国家岂不是个怪物。这种公民美德论调的背后仍然是柏拉图的正义观:正义是最美好的国家利益,凡是促进国家利益的,就是善的、有道德的和正义的;凡是危及国家利益的就是恶的、不正义的;国家本身不可能有任何错误的行为,只要它是强大的;国家有权对它的公民使用暴力,如果这样巩固国家的权力的话。
按照现代美德观,一个好的体制具有适当的制度化机制,既能满足、又能控制那些造就这一体制的自私的人们,而坏的体制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这里,自立、自力、自利是预设的,是出发点,我们不能区分自私的好与坏,只能区分好的利己方式与坏的利己方式。美德只存在于个人的身上,即使是“集体主义精神”,也要由以个人为本位来体现。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