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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灰色的 生活是灰色的 Oct 3, 2005
(本来情形已经非常危险,我却无法坚持自己的判断。但这篇文字的写作也是感到自己似乎也有沦落到这样地步的可能。后来我还去了石家庄一个亲戚家,但到了才知道,他们在我的窗户外面专门为我准备了探照灯,在我的楼上准备了类似的设备。)
据说有“骗子”母女出现在北大,我仔细看了后发现,被认为是撒谎的说法其实是她们要为自己所以在这里给出一个可被接受的说明。如果认为北大是一个只有在这里学习和工作的人才可进入的地方,那么她们就应当无法入内。但惯例上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有如此的限制,于是就有同学去跟踪了,甚至建议由公安机关强行进行精神病的鉴定。没错,如果发现她们的什么劣迹,以至有了足够的道德上的理由,那么让他们不再出现在校园里似乎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可是这么做究竟有什么必要呢?同时自认为属于这个社区的人们有没有权利这样做呢?
曾经听一位社会学系的老师说过,中国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乡土中国,农村如此,城市也是如此。很多时候个人还必须从所属于的组织中寻找安全感和身份感,远远没有被确认为独立的存在,更不要说在此基础上进行交往与合作。那母女撒谎的主要目的似乎就是为自己寻找一个虚拟的所从属的组织。谎言的出现似乎是那种建立信任感的方式所要求的,一种既属于我们也属于她们的乡土社会的原则。这种熟人社会的原则也同样使得有同学去跟踪了---为了了解她们的全部生活,以便鉴定是敌,还是友。
可是如果认真去做,你会发现每个人都是特殊的,即便知道他的全部行为你也不大可能完全理解他。那么怎样可能去知道是否可信任呢?这个时候请求强力部门来做精神病鉴定实在是过于荒唐了。对每一个看似奇怪的人做这种猜疑,反映的只是自己内心的恐惧与不宽容。只要没有出现暴力伤害他人权利的事情,就没有理由要求国家介入。自己能够解决的事情不应该推给国家,国家权力是保护社会秩序的,但国家不是父母亲,我们更不是孩子。个人都应该学会自己面对社会,而不是试图处在父母的看护之下。
一个现代社区中,建立信任的原则不能是非敌即友。在熟人社会,每个人的所有方面都是大家所了解的;但现代社区中的成员之间不必定有这样的联系。在熟人社会里,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就是别人所了解的那样,于是隐私根本就不必要存在。有什么不想为人所知的方面,且不管内容如何,都会成为引发猜疑的起因。而在现代社区中,个人同时属于很多团体,在某个团体中他只扮演一个角色,其他方面是无关的。熟人社会中建立信任的基础是透明,交底的程度就是交心的程度。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很多时候他的角色的总和也不足以定义他。现代社会中生活更多的时候是灰色的,不同程度的灰色,从白到黑的连续谱。黑白分明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所以非敌即友的原则根本不适用。
也许现代社会中信任的建立的基础首先是尊重个性,也就是不要看见人家和你不一样就要去猜疑,甚至应该学会欣赏差异的存在,因为那可能会是创新的来源。其次是学会尊重他人隐私,学会建立有限的关系,因为这是尊重他人的应有之义。在此基础上的独立个人之间自然会合作和沟通,会达成相互理解,而这将成为信任的来源。其实也有同学这么去做了,去直接找她们谈了。不是在跟踪后以刺探秘密的心态,而是在尊重的基础上试图去理解。
她们的很多说法,比如在光华学习,在中关村二小上学等。这些说法孤立地来看很难证实为是谎言。而上网以后这些信息所以可被认为是谎言,在于我们有一个她们没有的网络空间,信息在交换中显现出真伪。单单就信息的掌握来看,相对于北大学生,她们无疑是非常弱势的。很多同学给予了帮助,且不论后来怎样想,至少当时我相信都是真诚的。我也完全不了解她们,但感觉上还是那句话,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灰色的,不是非黑即白的:要么德行完美非常值得同情帮助,要么就是诈骗,精神病。另外如果因为一个人说过谎话就不应该在其处于困境时给予帮助似乎也没有道理。这些对我们不可能有任何暴力伤害的人,恐怕更需要得到的是关爱,而不是猜疑。总体上说,如果一个社会能够把处在边缘的人群重新整合到社会中,而不是把他们推向暴力机关,也许社会的和谐程度会倾向于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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