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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左派和社会主义乌托邦的破产

还学文

一.左派的社会主义乌托邦

    八十年代在大陆所谓“激进派”知识分子中掀起了一股全盘西化的热潮。在由他们掀起的文化热中,大量西方左派的著述被引入中国大陆,并把他们奉为当今西方社会的经典思想。在这一过程中,人们虽然逐渐认识到一百年前的马克思主义及其他西方老左派思想有许多弊病,并且它已经给东方社会带来了灾难;但是由于缺乏彻底的追悔与反省,人们仍然不愿意承受否定自己的痛苦,承担转变思想的艰辛,去探索研究自由主义的思想传统和它的社会历史作用。

   接受新马克思主义,接受当代左派思想,在思想框架上可以不必有很大变动,在心理上仍然可以得到满足:我们并不比西方坏多少,落后多少,我们将要拯救西方。但是在我们到了西方以后,不断地看到西方左派在社会中的真实作用,看到他们承袭了老左派们敌视近代社会的传统,看到他们在历史进程中的摇摆。东欧集团的崩溃,东德社会主义的瓦解使得德国的左派如丧考妣,关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在德国也引起了许多讨论,因此关于社会主义理论及其乌托邦的反省,应该从思想上把我们引向更深的层次,更广阔的背景;我们不仅应该对我们自己,而且应该对西方左派思想有更具体的认识。 尽管社会主义实践在东欧遭到全面失败,东方的社会主义同情者和西方的左派-社会主义同情者-仍然坚持:社会主义的理想是好的,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的实践失败了,是因为它没有真正实行社会主义的理论,它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无论如何社会主义是取代资本主义到达理想社会的一种更好的选择。 东方的社会主义同情者事实上仍然陷于对社会主义教条似是而非的迷误中,他们坚持:社会主义旨在追求和实现社会公正、表达了历史发展必然趋势,因此社会主义理想是无可非议的,共产党人实现社会主义努力的历史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西方左派对社会主义的爱情却是柏拉图式的:他们将“社会主义”爱人置于彼岸,把对此岸“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升华为对彼岸“社会主义”的热爱;他们并不准备投身彼岸实现这段爱情,参与现实的社会主义;然而却想借着对理想世界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摆脱在此岸改善社会的永恒的责任。科学社会主义是不是一种好心的理论?现实社会主义是不是取代资本主义的灵丹妙药?这种观点,在德国引起的讨论已经对左派们惶恐的质询再次做出了很好的回答。这种讨论也应该使华人世界中的"西方左派"爱好者们不要再用那些所谓后现代、新马克思主义等理论饮鸩止渴了。

二.科学社会主义是不是一种好心的理论?

    社会主义是对应于资本主义而言的。而“资本主义”是指称一种经济形态,一种承认经济力量自主性的经济活动方式。并且这种“资本主义”的经济生活要求相应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政治,例如法治国家、议会民主制,它们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没有它们,资本主义经济就无法运行;“资本主义法治”,“资本主义民主”纯粹是无稽之谈。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人们习惯于谈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民主,还有“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甚至“社会主义”民族(Nation)。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是不正当的。“社会主义”在这里成了一个形容词,投射出理想社会的光晕来粉饰现实,来强辩这种制度下无法治和假民主现象的正当性。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提供的恰恰是马克思自己所说的麻醉人们的宗教:一种对颠倒的世界的颠倒的意识,一种冠冕堂皇的矛盾,一种对它的狂热,对它道德上的肯定。有如基督教的第一条戒律:“你不可以崇拜我以外的任何神!”,社会主义有一切理由消灭任何批评它的“敌人”。 导致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是马克思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它自称是继承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思想传统。因此要考察“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实践,应该先回到社会主义的“传统”,或者说回到“社会主义”一词的原意。“社会主义”源出于“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民主党为之奋斗的社会模式,注意这里谈的是某种社会“模式”,而不是一概而论的社会理想,因为不仅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也宣称追求社会公正,但是他们要求实现的社会模式却各不相同。 要说清楚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就不能不提到法国大革命确立的原则:自由、平等、博爱。对“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有不同的解释。自由主义者认为,平等首先是在自由基础上的平等;社会主义者的纲领则把平等解释为机会均等,并且认为它是自由的前提,这是他们针对早期资本主义中资本的自由产生新的不平等这一现象而提出的。从上一个世纪始,旨在解决由这种不平等产生的无产者的种种“社会问题”的努力发展了各种不同的运动,主要有以下三种。 首先是“工会运动”-也称“工联运动”,工人联合起来反对劳动与资本之间的不平等,为争取自身权力和利益而斗争。斗争的结果是最终迫使国家承认,在市场上劳资双方的不对等中雇佣劳动者需要法律的保护;于是国家立法限制劳动时间,禁止雇佣童工,并且确认了罢工的权力。而马克思和他的社会主义理论却认为这种工会运动是有害的,因为工会运动缓和了社会矛盾,因此即使不是取消,也是延缓了革命-表现为社会矛盾的激化-的爆发,从而阻碍了人类真正的解放。显然这是一种不道德的,对无产者不负责任的论点。只有当改良行不通了的时候,人们才有权诉诸革命。为了发动革命而有意阻止改良,难道能说是为了社会进步和大众的福祉吗?正当地选择革命,是面对暴政,而不是面对改良。 其次是列宁斥为修正主义的社会民主主义和社会民主党。他们代表着雇佣工人的政治利益,先是为了争取工人的选举权,进而则是要实现法国大革命的社会理想。社会民主主义始终是和欧洲的整体精神文化联系在一起的,它把政治自由与社会进步视为一体。对于马克思的革命理论他们起初是敬而远之,继而彻底抛弃,考斯基曾明确指出:“社会民主党是一个革命性的政党,但不是一个鼓吹和发动革命的政党。”社会民主主义者继承法国大革命的精神,以自由、公正和团结为基本价值;对于他们来说,社会主义是一个现实的社会纲领,而不是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他们努力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进步,却不以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己任。今日某些西欧国家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北欧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国家就是一种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模式的实现。由此可见,东方的现实社会主义理论并不是任意一种社会主义理论的必然结果。 第三是共产主义和共产党。共产党及其共产主义革命发轫于俄国的布尔什维克。他们从社会民主党分裂出来,自称是一“新型”的革命政党;他们以“革命”的方式-首先使(推翻沙皇帝制的)二月革命后成立的工人和士兵委员会陷于瘫痪,继而用武力解散了民选、但他们在其中是少数的立法机构-国民大会,从而颠覆了合法的克伦斯基政府,最后通过内战夺取了政权、建立了无产”级专政,这就是所谓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十月革命在全世界开创了共产党及共产主义运动的时代。 共产主义并不是把公正和法作为其现实的社会革命的纲领,而是把所谓“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规定为它革命的最高目标。根据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向共产主义发展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而无产阶级正是顺应这一历史必然性的物质力量;只有通过工人阶级政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过渡到共产主义,并美其名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这样,马克思主义就以历史决定论取代了民主政府通过自由选举取得的合法性,以目的的必然性,乃至“神圣性”说明手段的正当性。 根据马克思主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了阶级对立并且物质极大丰富之后,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法的问题也随之得到根本解决,即自然消失;而在阶级社会中只有阶级的利益,“公正”不过是一个漂亮而欺人的口号,“法”只是通向权力的工具。共产主义的目标使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所谓“无产阶级的法”和“无产阶级的公正”合法化,因此共产主义者完全不受传统的人权概念的约束。 就其理论和实践而言,共产党这一“新型”革命政党实际上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法典的职业革命家的密谋组织,它具有矛盾的双重性格:一方面它声称追求最终的,一劳永逸的社会公正;另一方面却主张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压倒一切的,明确地把“公正”,“法”以及“道德”从属于阶级的利益和阶级斗争的需要。为了在现实中实现和保持共产党极权统治的合法性,就需要通过对舆论的控制、通过强制的政治教育来集中管理和规范社会思想和行为,割断它和传统,和“旧社会”的联系,造就社会主义的“一代新人”,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世界”。 这就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现实社会主义实际上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可避免的逻辑结果。因此说现实社会主义不过是一种正确理论的错误实践这种论调是站不住脚的。 尽管现实社会主义的一切失败和罪恶,还是有人津津乐道于“共产主义理想是美好的,共产主义者的意愿是善良的”。就算他们的意愿是善良的,然而人们清楚地看到,无可原谅的和灾难性的也正是这种颠倒的“善良”愿望及其对它的盲目忠诚。

三.现实社会主义为什么不是取代资本主义灵丹妙药?

    社会主义自诩,它取消了私有制,从而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经济基础,为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准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它建立了人民政权,为实现真正的社会进步和公正提供了政治基础。然而人们仍然不得不说,社会主义是一种荒诞的制度,一个荒诞的现实。 社会主义是提供了某种福利,但却是以出卖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为代价的。国家提供福利,要求公民报之以无条件的顺从,这就是共产党国家的社会契约,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当家做主”。社会主义国家把法置于无产阶级利益和无产阶级之下,于是有意识地根除传统的道德反省,把舆论和社会公德也一道毁灭了,列宁曾明确地表示:“我们宣布,我们的道德是完全服务于无产者及其阶级斗争利益的”。 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理论基础,是一种明显的自相矛盾。它一方面提倡历史唯物论,主张存在决定意识、社会思想取决于生产方式;另一方面鼓吹并实行暴力革命,认为只有解放了无产阶级,才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根据这种背谬的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人民所有;取消了自由经济实行国家计划经济。至今在东方和西方仍有人认为这是克服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弊病的一大革命。然而这一结论是肤浅而错误的。 首先“人民财产”就是一个含混而错误的概念。就对财产的支配与使用而言,人民根本不可能成为任何财产的所有者,所有者只能是自然人或法人,即国家、行政社区、公司会社或合作社。而“作为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的概念也是不正确的。在欧洲几个世纪以前人们就区分了“商业资产”和“私人财产”。立法规定,人们对于“商业资产”的支配权不同于对于一般“私人财产”,商业利润要纳税,它负有社会义务。在这个意义上,“商业资产”不是“私人财产”,而是“社会财产”。而所谓“作为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向“人民财产”的转化,在经济上实际导致取消对“人民财产”的税收,从而导致国家财政和企业财政之间的紊乱,取消企业的经济决定权及其对经济效益的责任,实际上是削弱生产资料的生产能力。 至于计划经济,事实上没有一个有理智的人反对经济生活中的计划性,而且现代技术的应用和日益广泛的经济联系也使计划成为必需。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理论自诩的科学性上,它以为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把握了自然界及社会行为的规律,然而建立在这种错觉上的决定权限而不是决定能力的无限集中必定导致决策失误。 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一种分散的计划经济,其中每一个参与的经济单位都要计划,而国家经济政策的任务则在于为市场经济机制创造一种能行的边界条件,并且把市场经济过程导向促进社会公正、稳定与发展的方向。因此现实社会主义决不是取代资本主义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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