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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刘青峰先生

   刘青峰先生在《二十一世纪》杂志第七期上著文回答於同一期发表的拙文《就〈二十世纪中国科学主义的两次兴起〉(简称《兴起》)与作者商榷》(简称《商榷》)。刘先生认为《商榷》一文“基本上是由误读而来”(页147),而且“洋洋千言,对象不清”(页148,149),对此我应当有所答复。
   
   关於“误读”
   
   “误读”是刘先生《答还学文》(简称《答》)一文批评的基础,作者认为,“澄清误读,就可以回答还文所提出的问题”(见页147),因此要理解和回答刘青峰先生的批评非要先弄清他“误读”一词的意义不可。

   刘青峰先生所用“误读”一词为学术批评中少见,笔者只能从他文章给出的实例中揣摩其意。例如刘青峰先生指笔者将他的“官方意识形态”一词误读为“马克思主义”(页147),说他在《兴起》一文中“使用的马克思主义,马列主义意识形态毛泽东思想等概念均有不同所指”(页147),并说明“拙文说70年代末期中国官方意识形态是‘文化革命中对毛泽东及其意识形态的神化’……(第四期,页32)”(页147)。对上述诸概念刘青峰先生可以有他自己独特的理解,但是在《兴起》一文中找不到表明这种理解与区分的明确所指;而且在《兴起》一文32页上相关的文字是“……文化革命中对毛泽东及其意识形态的神化也就被自然地归为科学的对立物─一种现代迷信”,这显然不能“读”成刘青峰先生对“官方意识形态”的上述定义。如果不能指出明确的成文为佐证,“误读”就无从说起。
   刘青峰先生或许可以说笔者“误解”了他,他对某某词有自己的用法,有自己的理解。例如,在《兴起》一文中明白地写着“只要对中国十年思想发展具有实感,就不会否认‘科学主义’是当今思想自由化、冲击官方意识形态的最大推动者”,然而在《答》中刘青峰先生却把笔者在《商榷》一文概括刘文对科学主义在中国两次兴起的区分“旨在揭示第二次‘科学主义’兴起及其鼓吹自由主义、冲击官方意识形态的历史功绩”的陈述说成是“又一个误读”(页148)。说《兴起》中这一段文字是刘先生针对某些对历史缺乏实感的人而发并且意在肯定这一次科学主义的历史进步意义,应该是合乎对中国语言的常规理解的;那么,笔者的“误读”从何谈起呢?!除非刘先生对他那一段话有自己另一种理解。然而如果这样把概念意义“私人化”,那么讨论就成为不可能,批评就毫无意义了。作为交流媒介,语言的定义与使用必须遵守公共约定的惯例和一个语言共同体普遍接受的规则,否则有意义的交流就无法实现。与刘先生这种意义私人化的答辩笔者无法进行严肃有效的的讨论;而且这种以“误读”消解不同意见的作法也是歉公允的,表明作者对语言的基本功能缺乏了解。
   
   再谈马克思主义与官方意识形态
   
   刘文指责《商榷》一文以“马克思主义”偷换了作者的“官方意识形态”概念即“毛泽东思想”(页147),重申他强调“70年代末科学主义从马克思主义内部兴起"(《兴起》页44),而没有说它不属于马克思主义。
   确实,笔者在《商榷》一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主义复兴’?!”一节中分析了刘先生在《兴起》一文“‘改革开放’的哲学基础”和“科学主义衰落”两节中提出的历史材料,批评了70年代的科学主义从马克思主义内部兴起,成为当今丰富马克思主义的资源,思想自由化和冲击官方意识形态的最大推动者的命题;说明四十年中大陆发生的一切反科学的倒行逆施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发生的,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就是马克思主义,它主导着政治、思想和文化上的专制,而不是相反─导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解构和思想自由化,理论与事实的分析笔者已经在《商榷》一文中给出。至於“什么是官方的意识形态”,笔者认为,刘青峰先生把它区别於马克思主义、限定为毛泽东思想是出于对“意识形态”概念的意义与历史的无知和文化批评上的机会主义心态。
   当代社会学、政治学研究认为,“意识形态”是服务于权力政治的思想体系。在理论上它具有强烈的教条主义品格:声称占有终极真理、是正义、进步和必然性的化身,以此来辩护政权的合法性,因此是一种政治化的理论。它又表现出浓厚的宗教色彩:要求大众信仰它的主义,追随它的政治主张与社会目标,参与政府的行动,具有导向和强制社会行为的政治功能。功能化和工具化是意识形态区别与学术理论的特殊品质。马克思主义在共产党中国四十年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社会实践历史笔者在“商榷”一文中有详细说明,不赘述。
   而笔者强调说明马克思主义一直是共产党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就是要明确批评刘青峰先生以“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以及“七十年代科学主义兴起”为例把马克思主义人为地并且是不真实地区别于官方意识形态,区别於毛泽东思想的观点。刘青峰先生个人尽可以认为马克思主义有别于毛泽东思想、不是官方意识形态,然而没有对意识形态以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特征及其相互联系的理论分析,这一划分毫无理论价值。而且批评当局某些个别的宣传与政策而主张“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这种作法也不新鲜,“每当官方意识形态陷于困境时”,都会重复出现这种即批评又维护、发展官方意识形态的政治现象,刘青峰先生在后文化革命的时代批评毛泽东思想为官方意识形态、主张发展马克思主义、建构新意识形态即为一例。在共产党体制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框架之下把一切显然的错误和弊端义正严词地归罪给某个失势的个人和某种过了时的宣传和政策、同时严肃地要求坚持和发展"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当然是即保险又风光。
   
   关于学术批评的基本规则
   
   刘青峰先生认为笔者在《商榷》一文中澄清“科学主义”、“唯物论”和“经验论”三个概念,是“对象不清”、多此一举;因为他《兴起》一文的“重心是文化问题”,是“讨论中国的唯物论科学主义和经验论科学主义两个流派以及它们的特点”(页148,149),并反问,“那么把读者可能已经熟悉的科学方法特征复述一遍又有什么必要呢?”(页149)。
   一、众所周知,“唯科学主义”是产生於近代西方的一种思潮,它之所以也发生於世纪初的中国则是由于西方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留欧留美学者的提倡,“唯物论”、“经验论”概念亦如此。历史地看,不能准确地说明这些概念的来源与含义,也就无从有意义地分析和讨论“中国的科学主义”,“中国的唯物论科学主义”和“中国的经验论科学主义”。明确界定基本概念是任何学术研究的基础,避免明确的定义根据个人需要随意玩弄概念是严肃的学术研究中不能允许的机会主义。《商榷》一文例举了刘青峰先生对上述概念使用的混乱,分析了它们的错误,不赘述。确实,笔者是在重复关於这几个概念的基本知识,重复刘青峰先生应当清楚而不清楚,应当说明而未加说明的东西。
   二、学术研究如同其他任何社会活动一样有它的游戏规则要求研究者共同遵守。如果没有公共的标准与规则,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研究与交流;谁如果不了解或不遵守这些规则,谁就没有资格参与学术研究与批评;在学术研究中“规则个体化”是没有位置的,“文化讨论”、“中国问题”的特殊性并不能成为违犯学术研究普遍规则的口实。请问,不说清楚什么是“科学主义”,如何说明“中国”科学主义的“特色”呢?而且《兴起》一文的“文化讨论”谈的就是中国的科学主义,如何能以强调“文化”和“中国”的主题化去对“科学主义”的说明呢?第三,难道“文化问题”或是“中国问题”就可以避开学术批评的规则随便谈吗?当然不是。要么是学术研究,那么就得遵守学术研究的“范式”(paradigm);要么是信口开河,那么就莫言学术;二者必居其一。以谈“文化问题”、“中国问题”为口实,任意违犯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言之不成理却标榜创新是阻碍正常学术批评的大敌。
   三、刘青峰先生以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中所说的“科学方法‘就是赫胥黎说的人类的常识的推理方法’”(第七期,页149)为证反驳笔者以胡适为例指出《兴起》一文说中国的经验论科学主义者缺乏怀疑主义精神不符合历史真实的批评。刘先生以为胡适用了“常识”一词,就证明他不理解科学方法和缺乏怀疑精神。然而这是一个误解,这是因为刘青峰先生只知道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式对“常识”一词的解释,以为“常识的”方法就是盲目相信常识和直观的经验,而不知道赫胥黎的“常识”概念是来自英国哲学中“commensense”一词,它反对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和不可知论,指称人类的“健全”理智:“健全”的感觉、理解和思想能力。因此胡适主张的“常识的”方法并不证明他们是缺乏怀疑主义的。不是笔者不了解历史的真实,而是刘青峰先生欠缺哲学史常识。
   
   刘青峰先生的《答》未能就实质问题与笔者展开学术性的讨论,令人失望;而如“洋洋千言,对象不清”这种批评也乏“fair play”的风格。然而《答》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是非常基本而且普遍存在的,有必要说清楚,于是有了这篇批评学术批评“入门”的文字。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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