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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心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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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就应当让人性有光照
·“文明”就应当让人性有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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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如何被篡改为“生存权”

   
   人的社会评价在中国的社会语境中常常被诠释为动物层级的生存权,所以,有关人权与政治关联的表述都被设定在生存和安全这种最基本的“活命权”选项之内,而其它更具人味的生活价值如:尊严感与发展权,内在的心灵慰藉、以及创造性实现和自由等真正意义上的普适人权,则因社会整体认识上的迷误和权力话语的有意误导,而被一般人当作不切实用、以其不具“衣食效应”而很少引起关注。由是观之,能够免于恐惧以确保人命不受戕害 “顺其自然”地活下来,不仅是社会公权决策中最具感召力的治道方略,也是民间对弄权政团最感恩戴德的行政祈求,由此而派生的各种政治动议和国家目标设置,也就仅仅局限于如何应对物质馈乏和身体伤害等,与人的性命攸关的底层面问题,而对社会正义和公民之间相互尊重、不羞辱等制度设置与文化展示,则基本不在中国人的公共生活视野和政治预期之内。
   本来,缘于人的自然差异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均势、不守衡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人们会因不同的境遇而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角色定位和观念形态,从而对有关人的社会权利作出有差别的定义和表述,但无论如何,人的觉醒便意味着人对其社会属性中人与人的相关性有了共识,这其中所包含的意义还不仅止于每一个人在社会共同体中应当被当作生命看待,还应该让其有被群体平等地接纳和尊重的归属感,只有这样,个人置身于群体之中才有被承认被看顾的荣誉和体面,进而产生积极捍卫公共价值的信念和与此相关联的责任担当行为,所以,“我们”所涵盖的边界无论大小,即如国家、民族、抑或基于相同信仰和利益诉求而结成的各种社会组织和政团,都必须立足于不以与个人行为无关的原因(如出生、种族、政治立场和文化信仰等)而对人加以排斥和压制,正如马丁•路德•金所希望的那样:“不是以他们的肤色和某种先在的条件,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在国度里的生活”。
   
   众所周知,只要是人,即便在极端处境中也会呈现出其知性上有别于一般动物的人性特质,如肉体痛苦之外的心理焦虑、屈辱感和不公正等唯一归属于人的社会品性,因此,只要是建基于以人为目的的社会,就不能失去对人性价值的把持,就应该有对生命本身所蕴涵的尊严和神彩抱有十足的敬畏和尊重,而不是将其视作可有可无,或贬斥为刁民暴民、草根般自生自灭而不具抗辩力的人,仅有物性使用功能的次等的人,从而将本属同类、与自己一样鲜活灵动、喜怒哀乐全无差别的人,按政治身份、文化类属或族群边界等,强行编制划分为尊卑荣辱互不关涉、乃至充满羞辱和敌意的所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革命的人民和反革命的人民,然后为其个人或集团的权利阴谋可以任意在血肉同胞之间搞内斗设困局,动辄蛊惑人民为实现某种虚设的价值或目标做工具当炮灰,或者利用人性恶将社会关系颠覆重构,从而在制度和文化上纵容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进行肉体暴力和精神虐待,以实现专制权力欺世盗名和瓜分公共资源的政治图谋。

   
   所以,有关人的权利的诠释就不应当仅止于“生存权”这种牧民养民,择其效用而定其权利边界和意义内涵的反人道诬蔑性谬说,经验了文明教化从而最大限度地摆脱了动物盲目性的人类,尽管潜意识中也曾有返祖归宗的冲动和欲念,但没有谁在理性上试图重返蒙昧主义,或者迷恋于生息不保、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更没有人会甘愿屈从于外在的压迫而将人性灭失并接受强势者的支配性管束。希望获得肯定的评价和尊重,拒绝羞辱和期盼自由,反对社会人之间不公正不平等的制度与文化歧视,这是人的社会属性与文明养成对现代公共交往和生活最基本的人权表达。尽管由于物质贫困所引发的社会灾难常常让我们沮丧并数度绝望,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发端于利益冲突的社会恶行总是长期困扰着人的生存境况,并因此就发生秩序和严重程度而言都是桎锢人权展开和解放的决定力量。
   
   正因为有赖于我们对人性价值的全息定位,再依此返观中国人的现实处境,专制对人民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剥夺又何止于人权的认知和表达,物质短缺和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公不仅困扰着人们日常生存,还由于不公正的、污辱性的态度本身累积的文化和观念被极端势利的制度所利用,使得长期性的体制侮辱和人性贬损日渐泛化并成为中国常规化的社会意识,置身于如此毫无正派性可言的社群之中,人们总是本能地、理所当然地将人分为三教九流、工农城乡等各自相互隔离的不对称阶层,使得长期处于下位者因极端的物质贫困和资讯堵塞、以及体制性压倒一切的话语专断对人权的诋毁和诬蔑,造成人们由于心理上的“随同效应”被同一事象的反复蛊惑,从而相信发生的一切都是有根据的,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是顺应天道本该如此的。因此,只要是被行政考评或理论上划出界外,便自以为是下等人,是低能而不具竞争力的弱势者,因而本能地将自己锁定在人为刀殂我为鱼肉,只求活命自证其“罪与罚”的无望境地,如此体制性、文化性不把人当人的羞辱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使得芸芸众生自甘堕落、麻木不仁,日久之后必然失去对人性尊严最基本的把持,如此,灰暗而无人性光辉的人们非但不把自己当人,也不会把别人当人,最终把自己置于“局外人”处境并主动放弃社会参与权。
   
   这种民众的整体性失语和“放权让利”虽则为滋生权力专制储足了适宜的水土,但“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责任推诿和权利冷漠,除了纵容极权者的意志虚妄并将其品质败坏之外,这种基于王道维权而建制的政治理念和民众集体退席的社会公权生态,不仅无助于社会长治久安、稳定和谐,从而构设出具有更新功能的动态平衡机制,让本土资源发挥出应有的统筹效应以促进社会朝向理性健康之路发展,反而因权利争夺内耗不断,进而泛化成中国社会主导性的社会意识,致使社会整体性创生机能严重萎缩,使得虽有千年老迈,但几乎无多少变数的生产与生存方式却一直轮回相传,由此造成的社会历史停滞和与其伴生的物质短缺,势必将中国人的生存处境逼向不堪承受之重。有如此严酷的现实困迫,人们终其一生都必须面对几近绝望的生存挣扎,又如何能“心有旁骛”对活命权之外的“人生可能性”有所玄思和追问呢?正因为如此,中国人大都只把最具伤害性的社会恶行如:肉体暴力和衣食掠夺等,最直接最显性的现实迫害看作应该或仅仅应该受到追究和指控的社会罪错。
   
   由此逆向寻踪,对于耐性韧性十足而又不敢有生之大欲的中土“百姓”而言,列朝屈指可数的所谓盛世治平 “样板”,其成因都不外乎要么权力“交接程序”中血光烈度较小而使加冕者心理相对“平和”因而其专断品性中便可能少一些疑惧,从而有足够的胆量和胸怀放任民间自主自为;要么是中央大权傍落导致社会分裂为各自为政、相互挚肘的派系实力,使得各路政客权棍们因忙于抢班夺权而无暇顾忌和“关心”民间情事,或者为筹集人气和降低“血酬”成本而不得以讨好民意,然后策略性耍弄“载舟覆舟”的“仁政”术窄取政治资源。所以,只有侥幸逢到如此“天赐”机缘让官民分治各务其事,才有可能为民间自谋出路和其权利表达预留出些许空间。
   
   面对专制无所不用其极的行政违法和悖德 “乱作为”对民生的常态化压迫,中国人除了移情于巫术魔法、占卜打卦以避祸求福之外,更多则只能听天由命,苟活于反复无常、暴戾乖谬的非人化历史轮回之中以确保身体无安全之虞,因此,很少有人会把体制性等级排斥、人格侮辱和不被肯定等,危及情感和心理健康的负面经验作为应该检讨和追究的社会权利。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政治管制的要求不仅无涉秉权者的心智高低和道德是否具有 “先进性”,更不会指望唯利是图的政团能“执政为民”真正替公众的生存处境和根本利益着想!相反,人们对摄政者的施政祈求则颇具黑色幽默:谁能由着百姓自给自足以颐养天年,不扰民不伤害、网开一面放人民“休养生息”,容忍人民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则其天者全而性得矣”(柳宗元语),便算是中国历久弥凶的专制苛政中极其难得的积善之举。
   
   不仅如此,有限的资源供给在不断加剧业已紧张的社会关系的同时,还将人的社会属性层层消蚀,从而使人们不得已将身体作目的,将物性当主义,一切基于求生本能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同类当作侵犯者和挡道物。所以,当生存成为芸芸众生拼力才能维持的社会常态时,所谓“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喻世名言所折射出的已不仅止于世道人心浇漓阴冷,其实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人居环境不开化不妥协、依赖弱肉强食争夺生存权,反向回归到生物本位的蒙昧主义现实,其内涵的认识价值如果撇开正史定义的所谓“草民理性”和“小农意识”等诬蔑性诠释,其中透析出的乃是中国社会由于物质决定论庸俗化泛滥成灾对人心和人性的另一种剥夺和羞辱。
   
   依此路径而形成的社会批评和道义指控,其关注点也就只局限于针对社会中物质分配不公和各种体制性排斥而造成的利益不均势等,长期困扰社会弱势者生存处境的问题发难,人们似乎只相信物质贫困和肉体伤害才是构成社会罪性和痛苦的涉案主体,而对于同样严重甚至更具伤害性的制度歧视、文化贬损以及不自由等诉诸于人最本质、最内在的剥夺和羞辱,则因其作用的软性和“不扎眼”而被当作可有可无、甚至根本就不被当作问题而纳入社会评价和制度构设的关系项,再则、由于受制于生存资源供给的严重不足和长期性的权力盘剥,使得中国社会业已存在的内耗性人际纷争在烈度上始终处于伦理不能承受的临界点,从而导致吃饭和保命这种最基本的生存诉求,几成普罗大众终其一生都需要面对和抗争的头等要务,日久之后势必将人们所思所虑锁定在人权即是生存权,这一专制意识形态居心叵测的自辱和辱人的伪命题之中不知人生取向和目的所在。
   
    二 0 0 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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