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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三)郭国汀律师为郑恩宠抗辩
·我为郑恩宠律师抗辩的前前后后
·为郑恩宠案翟明磊等中国新闻记者六君子的声明
·敬请关注郑恩宠律师所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
·历史将证明郑恩宠律师无罪/郭国汀
·郑恩宠案二审辩护词及网友评论/郭国汀
·关于会见在押的郑恩宠的第二次申请函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决书
·上海市高级法院郑恩宠案刑事裁定书
·郑恩宠冤案再审案至全国律协诸位会长之公开函/郭国汀
·中国最需要像郑恩宠这样的律师
·诽谤郑恩宠律师的中共党奴及特务名录
·再谈郑恩宠案 郭国汀倡律师网上辩护
·我为郑恩宠辩护的前前后后 郭国汀
·上海普通市民感受的郑恩宠大律师
·关于郑恩宠案我的声明
·我为郑恩宠律师辩护
·一切源于郑恩宠案,可敬的国安兄弟请自重!
·郑恩宠聘请辩护人的真相
·郑恩宠聘请辩护律师真相之二
·真为这位北京律师脸红!
·张思之大律师冒着酷暑赴看守所会见郑恩宠
·上海监狱当局婉拒郑恩宠的辩护律师会见
·关于会见在押的郑恩宠的第二次申请函
·揭开“时代精英“画皮
·答时代精英,
·再答时代精英教导
·向张思之律师,郑恩宠律师学习,致敬!
·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驳“文律”兄郑案高论/南郭
·中国最需要像郑恩宠这样的律师
·凡跟郭国汀贴者一律入选黑名单
·批驳李洪东之首恶律师说!
·历史岂容任意伪造!
·惊闻郑恩宠律师夫人蒋美丽被拘捕!
·郑恩宠案二审会维持原判,辩护律师难辞其咎。
·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
·答L君之三项基本原则
·郑恩宠案网友评论
·网友支持或反对郑恩宠的评论
·支持或反对郑恩宠的网友评论之二
·中国律师声援支持郑恩宠
·吴国策律师:“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某律师的心里”系他人盗名发表的声明
·中国律师声援支持郑恩宠律师
·网警\网友\特务与郑恩宠案
·郑恩宠律师的最后一篇代理词
·关于记者杨金志、陈斌严重侵犯郑恩宠律师名誉权的律师函
·郭国汀律师如果你还是个真正的男人的话,请你勇于承担败诉的责任。
·郑恩宠案上海当局特务什么下流无耻的手段皆用
·谋害郑恩宠的凶手是谁?
·郑恩宠案上海高院驳回上诉后网友们的评论
·请记住一位伟大的律师英雄——郑恩宠/郭国汀
***(四)香港联中公司与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贸易争议再审案
·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无理拖宕九年拒不下判再审案代理词
·反了你!竟敢不尊敬我大法官!
·就十五载官司致最高法院法官的公开函
·中国法官如何让吾尊敬/南郭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五)涉外亿元合同诈骗案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郭国汀
·惊心动魄的辩护
·涉外亿元诈骗案致有关负责人的公开函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各位领导及福州市委、市府各位负责人的公开信
·关于本司与福州市粮油公司贸易纠纷案及因此而被无辜拘留、逮捕者至福州市、福建省、中国政府、公安、检察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市长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函
·关于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的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中央政法委书记紧急呼吁函
·福州市公安局插手涉港经济纠纷造成海内外不良影响事
·亿元合同诈骗案郭国汀律师与龚雄副市长会谈备忘录
***(五)郭国汀律师名案劲辩
(1)政治良心案
·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
·强烈谴责胡锦涛公然践踏法律任意拘禁人律师的恶劣行径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评吴爱中张惠刘兰(法轮功讲真相)案的两审判决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辩护词
·律师关于郑恩宠案的二审辩护词
·郑恩宠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申诉状
·郭国汀:我为什么为清水君辩护
·作家张林又被刑事拘留!
·声援支持杨天水和张林
·杨天水是令人敬佩的民主战士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杨天水
·坚决支持李国涛先生的义举,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政治!
·师涛是当代中国英雄——
·六四与师涛
·师涛为中国记者受难为自由民主坐牢
·郭国汀指雅虎遵守当地法律说无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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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张千帆教授对法轮功的评价 郭国汀

   质疑张千帆教授对法轮功的评价 郭国汀
   
   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近日在西南政法学院做了个“言论自由与宪政”的演讲,关于言论自由的理论基础依据益处等多有评述,其中涉及法轮功问题时,张教授说:
   
   “法轮功事件,其实是个宪法事件,法轮功正是由于言论自由而起源的,就像《撒旦斯篇》一样,他们受到攻击去向政府讨说法,如果在美国,政府可以不理会这件事情而交给司法机构去解决。可是在中国不一样,所有的书都是通过中国出版总署批准的,(《转法轮》被禁)所以“法轮功”去向政府讨说法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它损害了我的名誉,为什么政府要允许它出版呢?后来法轮功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愈演愈烈,以至政府对其打压,法轮功也变成政府的敌人,从事各种危害活动,以致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遏制他们的有害言论。”

   
   南郭以为张教授关于法轮功事件是个宪法事件是由于言论自由而引起的之说尚可。但他对法轮功的评价有失公允至少不符实际。
   
   其一,张教授说法轮功变成政府的敌人,不尽准确;如果说法轮功由于受到中共疯狂打压最终成为中共的敌人,应当说恰如其分;而说其是政府的敌人显然张教授将中共等同于中国政府本身了。不错中国政府从上到下所有的政权现在几乎全被中共垄断,然而那是中共非法窃取了中国国家政权而已;中共是中共,中国政府是中国政府,两者无论如何不能混为一谈。中共当局长期以来以“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借口疯狂打压异议人士。其实民运人士或异议人士充其量仅有煸动颠覆中共政权或颠覆中共政权之意愿,却并无煸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或颠覆中国国家政权之意图。只不过是要求还政于民还权于民而已。因此南郭始终主张:推翻中共专制暴政无罪!那怕是暴力颠覆中共专制暴政依中共自已制定的刑法也无罪!因为中共专制暴政与中国国家政权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将法轮功被迫和平抗暴维权视同变成政府的敌人之说,不能成立。
   
   其二,张教授指责法轮功从事各种危害活动,则很有点信口开河之虞。他不但是在大学演讲中如此毫无根据不负任何地指责一个精神信仰修炼团体,而且在互联网公开此种指责,由于张教授具有双博士及北大博导头衔,他的指责对不明真相的众多读者将起到严重误导作用。这里我想指出张教授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论,从法律上讲甚至可能构成诽谤。张教授未举任何一例法轮功从事了何种危害活动,更未证明此种所谓危害活动的具体内容;即便假设张教授举例某人从事了某种危害活动,又如何证明其人就是法轮功信徒?至于法轮功学员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讲明法轮轮受迫害的真相,或宣传法轮功,或传《九评共产党》,或讲学员修炼心得体会,纯属依法行使宪法第35条明文规定的言论自由权,肯定不是所谓“各种危害活动”。
   
   其三,张教授指责法轮功的言论是有害言论,同样毫无根据。张教授在这里同样未举证法轮功的哪种言论是有害言论,法轮功学员又到底说了哪些言论。主张真善忍无论如何要比假恶暴好上千万倍。我很怀疑张教授是否对法轮功问题有所了解更不用说有所研究;因为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业已七年,其非法悖理欺天已届天怒人怨之境,通过千千万万英勇顽强的法轮功群体和平抗暴的斗争,中共野蛮下流无耻迫害法轮功的种种暴行事实真相业已暴露无遗,迄今有案可查被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学员高达2815人,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学员数十万,被非法监控剥夺学习工作权的学员更高达上百万。
   
   张教授在演讲中表面上客观,肯定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实质是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问题,然而不见张教授谴责中共非法专制独裁行径半句,却话峰一转毫无根据地指责法轮功是政府的敌人,从事各种危害活动,传播有害言论。显然是不妥当的。如果张教授对法轮功真相知之不多,就不应毫无根据地信口开河;如果张教授明知真相确如此不负责任地指责法轮功,则张教授的人品应受到质疑。
   
   南郭以为法轮功和平抗暴的精神修炼运动是中共窃取政权57年来民间最卓有成效的一场争自由争民主争信仰争人权的伟大运动,法轮功群体事实上已成为中国人群体中道德水准最高的群体,法轮功正在为中国人赢得世界荣誉,法轮功精神运动是中国民主运动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属中国人都有义务有责任更应当声援支持受到中共专制暴政迫害的法轮功。终结中共专制暴政需要每个中国人和全世界的朋友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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