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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起诉严重侵犯国际人道法责任人的国际(前南斯拉夫)法庭规约(1991)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1981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选择性议定书2000
·联合国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罪的公约(1951)
·联合国有关难民身份的国际公约1954
·儿童权利国际公约1990
·起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争罪犯的国际军事法庭协议(纽伦堡宪章)
***区域性国际人权法律文件
·1996年欧洲反破坏性异端决议及其邪教定义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公约(1981)
·美洲人的权利与义务宣言(1948)
·美洲人权公约(1969)
·美洲防止和禁罚酷刑的公约
·防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欧洲公约1989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1950)
·欧洲社会宪章1961
·建设新欧洲的巴黎宪章1990
***美国人权法律文件
·美国1620年“五月花号”公约(The Mayflower Compact)
·美国1786年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
·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美国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
·美国1777年邦联条款
·美国1776年维吉尼亚权利法案
***英国人权法律文件
·英国1998年人权法案
·英国1676年人身保护令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英国1628年权利请愿书
·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法治研究
***宪政研究
·什么是宪政?
·宪政的实质
·分權制衡理論的历史淵源
·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宪政研究
·The Arguments For and Against 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
·Freedom is not free but it is costly
·宪法改革的设想 南郭提要
·联邦共和民主宪政体制是美国经久强盛不衰的原因
·党化党控教育是中共祸国殃民的一大罪恶
·立宪时代的法政哲学思考提要
·有限政府与法治宪政
·联邦主义要旨
·It’s Not Patriotic to Violate the Constitution
·An Imperial Presidency Based on Constitutional Quicksand
·US Constitution revolution for real democracy
·One of the major writer whose legal thought Influence the Americas Founding Fathers
·Beyond the Constitution
·Philosophy Constitutionalism
·USA Constitution is in grave danger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The Bill of Rights
***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批判
·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极权
·彻底推翻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永志不忘六四屠城滔天罪孽!
·江泽民和胡锦涛均极可能是货真价实的特大汉奸卖国贼!
·国民党比共产党好得多,蒋介石比毛泽东高贵得多
·老毛和中共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犯
·朱镕基犯有贪污盗窃罪吗?
·朱镕基有关劳动保险金的罪责是非之我见
·中共党员是罪犯 无耻无行文人是重罪犯!
·郭国汀 毛泽东批判
·郭国汀马克思主义批判
·申曦(曾节明):剥胡锦涛的画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其人其事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虚伪狡诈邪恶凶残阴险的真面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的伪善与病态人格
·申曦(曾节明):盖棺认定胡氏中共暴政
·申曦(曾节明):江泽民的心病
·申曦(曾节明):邓小平罪孽深重
·不是中国政府而是中共暴政丧尽天良!不但温家宝而且胡锦涛皆乃政治精神重症患者!
·中国共产党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杜绝三鹿毒奶粉事件的三项原则
·郭国汀律师系统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暴政论文目录
·中共专制暴政与生态环境
·中共专制暴政正在毁灭中国生态环境
·论中共政权新闻控制-----2008年《巴黎中国新闻媒体控制国际研讨会》专稿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上)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中)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全文)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下)
·郭国汀中共政权已经彻底流氓化
·中共是极端残暴下流无耻的流氓暴政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与刘晓波先生对话
·怀念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杨天水/张林
·驳中共政权合法论 郭国汀
·中共政权始终是一个非法政权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吸血鬼暴政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关于中共政权合法性及专制暴政与人种信仰关系的论战 郭国汀
·判断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公认标准
·推翻中共专制暴政是替天行道 郭国汀
·文字狱与极权专制体制
·南郭/推翻颠覆中共流氓暴政有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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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十年律师生涯》—与《中国律师网》网友们的对话

《我的二十年律师生涯》—与《中国律师网》网友们的对话
   郭国汀:最近有些网友似乎对南郭颇有成见,指责南郭卖弄,吹嘘,更年期等;其实我真诚欢迎批评,批判,特别是有具体内容有独到见解的批评.理解支持我的网友,当然令我感动,使我深受鼓舞,因为我不再孤独,因为有同道;批评指责我的网友,仍然是朋友,因为你们使我更加了解我自己,时时提醒自己学无止境,不要不知天高地厚,天外有天,个人是微不足道的;
   我提倡思想言论自由,并非想当然,而是20年前在最珍贵的大学期间,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原理进行比较分析推理演绎综合归纳,经超静觉沉思默想数十日得出的结论,有其充分的数理化基础,从此对之深信不移,并立志为之奋斗终身.
   我的哲学思想是源于独立思考的产物,或许不足为人道,也许没有高深莫测的理论支撑,可能与官方思想格格不入.但我对自己的哲学思想却坚信不移并付诸实践20年,多少已证明我当年的思想绝大多数是正确的.如今业已取得一些小小的成就,足以鼓励我继续向前.
   兹上载<坎坷律师路>作为"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的参考资料,供有志成为优秀法律人的诸位网友们荼余饭后一阅,相信多少会有些许收获.该文曾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1月和1998年1月至1998年8月载《律师与法制》.但因编辑作了较大改动,有些精彩的段落被删节.今按原作上载.我不知道自己将来是否够格称"伟大的律师"或"优秀的律师".但我知道自己20年来不敢自我放松,每日每时都在为实现此远大的目标而学习,读书,思考,写作,工作,奋斗着.
   有网友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你生错了时代,也生错了地方.这里没有你的舞台.优胜劣汰,本应是自然规律天经地义的道理,然而在一个违背自然规律,背离真理的社会恰恰相反.劣胜优汰.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吾以为真理必定是永恒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质言之,"金字塔"规律即是真理.纵观历史,横察世界莫不如此,从表面上析,封建等级制度符合自然规律,然而问题在于该金字塔是活的而非死的;更重要的是组成金字塔顶端的成份应是多元的而非单一的,这是由生态平衡原理决定的,该规律呈周期性变化.当然不能随时变,而应有一个时期.封建专制社会的时期是世袭终身制,长子继承制,根本违背了该金字塔规律,举凡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均为终身制,同样违背之;而美国最基本的政治制度,总统直选四年一任,最多仅能连选连任两期,最符合该金字塔规律.因此我认为当今之世,美国式的政治制度是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最好的政治制度.这就是"天易律师事务所"名称的来由,也是天易律师行的所训为"天道至大,易道天成"的缘故.
   刘路兄是我最敬佩的中律网友之一,他的许多见解均含真知灼见,他的许多主张我也十分赞同;但并不妨碍我不同意他对孔子,孟子创立的儒学的评价,也不同意他对中华文化否定性的评价.我对儒学并没有十分深入的研究.但当我于26岁首次读到<论语>时,我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多年,过去是多么地无知,可悲可怜!因为我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也写过批判孔老二的文章,而当年我年仅12岁,实际上对孔孟一无所知!泛政治化的悲剧呵,而此种泛政治化的悲剧仍在重演,君不见各行各业上至中央下至小学甚至幼儿园.浪费多少纳税人的血汗钱,多少人力财力物力宣传灌输:八项原则,九个代表!批判绝大多数人实际一无所知的这个功,那个轮!而这些劳民伤财的愚不可及的所谓大政方针又得到了谁的恩准?!
   胡适先生,我是1999年首次读到一部上下册的《胡适论传》才知道他是那么伟大的中华优秀儿子!梁实秋,林语堂等皆然.我于2000年通读了《鲁迅全集》可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他就是中华文化的代表.与梁实秋先生比较,他的心胸似乎窄多了.他几乎把中华文化批得一文不值.把近现代中国的落后归罪于中华文化明显根据不足.导致各朝代末期,尤其是清末腐败无能的绝不是中华文化,而是专制极权政治制度!没有思想言论出版舆论教育自由的社会,必然腐败,肯定是优败劣胜的反自然规律的社会.岂有不落后腐败无能之理?
   亲爱的读者朋友,以上十一章分别写于十一年前和七年前.当年这些文章曾感动激励不少人,因为它首先感动了我自已,也曾给我无穷的激励.真善美是我一生的追求,过去如此,现在这样,将来还是那样.第三编:路在何方.仍在修改.希望不会浪费了各位宝贵的时间."痛苦使人思索,恩索使人明智,明理使人摆脱奴性,兽性,成为真正的人"南郭先生
   真是一个有毅力的人。值的学习。不容易啊!不知道郭律师奋进的动力来自哪?我也参不时的想奋进,每每制定学习计划,学好英语、多看点书、主攻知识产权领域,可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我觉得我也不是一个没有毅力的人,但是生活中片刻的激情总是不能持久的燃烧。
   是生活中巨大的挫折、困难才促使一个人勇往直前吗?请教了。
   云孤:郭老的经历和经验对中律网任何一位朋友都是指路明灯啊!拜读!
   郭国汀:当然是真实的,不过自今年始,日跑万米已改为日跑七千米.谢谢你的喜欢.要是你的言语清洁一点可能更合意.真善必美,虚恶必丑.一个时代最有价值的自传是那些能够让人们效仿,能够学习的真实的人生纪录.而非那些无病呻吟故作高深的所谓名人传记.谢谢你的欣赏,但原我的陈述属于前者而非后者. 我的自传确实颇值一读,我自己至少读了20遍,而每重读一遍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受.至于是否关注,作为朋友相互学习互相帮助吧.
   刘路兄,谢谢提醒.不过还不到时候.此书原上海远东出版社两年前已同意出版.但其竟非要我自己包销二千册才肯.被我断然拒绝.因为我认为他们太没眼光了, 这是一部足以留芳一世的好书.络阳纸贵倒还不至于,但至少会是畅销书.这也是我一直主张出版自由的原因.若真有出版自由,何必受那些目光短浅的书商的乌气. 志当存高远.这是当代中国律师的历史使命.与君共勉. 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之一,痛苦使人思索,思索使人明智,明理使人摆奴性,成为真正的人.长跑磨练人的意志,恒心.你的问题其实在"如何成为一名伟大的法律人"及<我的20年律师生涯>中已有全面的解释说明.精读之可以找到所有的答案. 个人虽然微不足道,然而个性却是深不可测,个体能量同样无边.政府的天职在于为每个社会成员创造公平,自由竟争的客观条件,而非将个性消灭,更非参加与民争利的活动.
   小叶:浪子回头?太不妥帖了!我本不歪,何需周正?我支持和理解您做学问和追求事业的精神,并不欣赏您的政见!对”我皇我党“的批判对”轮子功“的叹惋-----我坚决反对!!希望您能回头---呵呵,我真的是一个小小”热血奴才“您读老毛的著作读鲁迅读梁实秋,读文史哲您应该懂得书生不可能治国!您是一个有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我反对焚书坑儒,但绝不主张书生治理国家----您更象一个学者一介书生---迂得可爱!!您没有生错时代,这样的时代在中律网上好心人删掉您过于激进的帖子;您也被某些人誉为”指路的灯塔“,固然有赤诚的晚辈自身的原因,跟您的性格中激进、偏执是否大有关系呢?在学识方面我佩服您,您的坚韧不拔、百折不挠会一直激励我的,然而在性格上我更喜欢骆伟雄,观点我欣赏终结的错别字----他更敏锐眼光更深邃,虽然他同样是渊博的书生!!
   有一天---10年或者20年后,我愿意成为象您这么坚韧向骆律师那么平和儒雅象终那么锐利渊博而成功的律师!看您的著作想了很多----上面的话是在很困倦的状态中打出来的,也许有很多错别字、不通顺也许欠分寸,我不修改了保留原貌!---看在小女生年少无知上,多包涵!若干年后,我的著作要和您的一样伟大!谁最伟大谁最深层次,谁最善美,不要说现在,也许盖棺都定不了论!真正伟大的东西会传世,绝不是让同时代的后生晚辈膜拜,造神的同时才会造出奴才您认为呢??!!
   我曾在《热血奴才》里反驳您的观点,并不等于我否定您的学识;在这里我顶您的文章,却依然保留对您性格、观点的不欣赏---奴才是怎么炼成的??我可以妥协在一切问题上,惟独涉及到我们的国家尊严上我坚决不会妥协,即使您是前辈即使您是专家和权威。中国绝对不比别的国家更滋生奴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冻死路边的您怎么忍心指责他不敢接竿而起!端起碗来吃肉,放下晚既骂娘又骂别人奴才的人,小小小律师我是最最鄙视的!更加不能忍受的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做敲门砖从此脱离”热血奴才“和”愚、民教育“的资本!当您说小学听”精神“”代表“的时候,请问您在听那些的时候想的是什么?王小波想的是美女,而我想的就是麦兜和臭P!我用辞不清洁是因为我指向的对象是您的观点和态度而不是您的人身!而如果我是需要改正的话,我需要的是雕琢语言学习技巧---因为我真实,我爱”俺“国”俺民!而您在很多问题甚至犯的是大是大非的错误”铁肩担道义“我只会把不清洁和强悍对准所谓的强者!一个人没有知识并不可怕,没有骨气也绝不丢人!最可怕的是有知识而没有骨气的人!谁是热血奴才?绝对不是2/3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人民!!而只有有钱有闲的人才会抽丝、侃雅---扯淡!(这一句是帮闲的意思,并没有不清洁的意味)!我不是大学者,却有着文人的不随和:刚毅者必不巧言、木讷者绝不令色---我不是为任何经济利益、政治前途,甚至我也不可能扬名立万:我的ID都是别人注册的假名!但我的观点很鲜明:热血奴才强过冷血卖国贼,也强过敲开门就丢开砖的腐儒!!
   在您的楼里,读您的文章我终于明白您只是认识的角度和性格上的偏激并不是我想象的“王莽”我为有过的“不清洁”措辞郑重道歉,但谁也改变不了我的思想----我不是什么浪子!如果您在为郑恩宠辩护那我更愿意并且目前也只能为拆迁户声援!
   就此收笔!两代律师有着不一样的生活经历不一样的表达方式,但我认为有着和您相同的东西就是对律师事业的热爱!无论您怎样否认---您和我们一样是“中国”的热血奴才!任何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烟消云散----不变的是我热血、热肝胆!!!还是那句话,如果真的轻蔑眼珠子都不会转过去!!我虽然力量弱小却总把矛头指向所谓的大人物!您应该有容人的雅量,更应有君子的风度,不要追究孩子淘气的细枝末节,祝郭律师长青!!阿甘精神与您共勉!
   郭国汀:叶小姐真有两下子,汝当然可能超越南郭,因为南郭如今不过是一位人才耳,尽管当年他曾是个天才.后生可畏,长江后浪推前浪乃自然规律,是故汝超越南郭是理所当然之事.
   吾未料到你是个吾皇吾党的铁杆"热血奴才",我对甘愿做奴才者,除了怜悯同情之外,别无他情.仅是建议你弄清国家/民族/政党之间的关系.建议你博览群书,独立思考后再做决定是否愿意做任何奴才而不愿意做人.其实从你此贴可见你也是个爱读书之人.谁说书生无能?那是别有用心者的误导.学者文人主政,无论如何要比流氓,文盲,法盲,武夫,奴才擅政好上万千倍!至于南郭则仅是个决不入任何政党,不入仕的读书人,一个体制外的善意批评者反对派.不用担心南郭走王莽之路.吾视自由为人生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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