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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2002年,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在当地兴建大型发电厂,强行征用村民的大片山地、耕作田地和白沙湖。致使东洲大约40,000多村民失土地,但未得到合理补偿和安置。自2004年始,村民走上依法维权之路,通过多种方式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申诉,却一直没有得到负责任的答复和解决。官方用各种手段阻挠村民上访,拘押村民代表,封锁消息、禁止媒体报道。司法局阻止原拟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接受委托。村民们投诉无门,遂在通往电厂的马路上搭棚设障,采取轮流驻守汕尾发电厂门外的和平请愿方式,敦促政府尽快解决村民们的合法补偿和安置问题。2005年10月9日博讯报导了东洲传当局拟镇压的消息,全村的电话几乎均受到监控。村民表示,他们只是想得到合理赔偿,不然他们无法生活下去,希望政府能善意的帮村民解决这一“要求”。
   
   2005年12月6日,近三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进驻电厂,强行拆毁村民搭建的竹棚,逮捕三名工人黄希俊、林汉儒、黄希让,殴打村民,发射催泪弹。村民则以燃烧瓶和石块还击,随后警方即突然对空鸣枪,继而向抗议人群射击。前后约三个小时。官方事后称误杀3人,伤8人;村民资料显示,至少20人死亡,50人受伤。汕尾市宣传部的刘副部长表示,当地村民指称的20到40人失踪纯属谣言。但是他承认当局正在继续抓捕在逃的抗议活动领袖和积极分子。

   
   由城市土地开发和工业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问题,近年来已经导致一系列大规模的、激烈的官民冲突。如2004年7月31日,河南郑州师家河村流血事件;2004年10月4日,陕西榆林三岔湾村流血事件;2004年11月的四川汉源事件;以及2005年7月-10月,广东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的冲突等。东洲惨案则是重演一九八九年之后政府直接出动军警对百姓开枪镇压的恶性事件。
   
   东洲惨案的发生有体制,政治,经济,法律四方面的原因。只要那怕有一个环节处理妥当,便可避免悲剧发生。令人遗憾的是愚蠢的中共当局几乎是促使其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惨案,再次证实中共治国残暴无能。
   
   体制的原因在于一党极权专制独裁体制。此种专制暴政一天不除,类似惨案不可避免。在专制暴政下,人皆被视作没有权利的奴隶;专制者眼中只有权力和金钱,人命根本不当回事。云飞杨先生指出:8964天安门屠杀不久,邓小平即与中共高层内部达成共识:(1)扩编武装警察部队以取代军队,加强武警部队的镇暴应变能力;(2)对类似事件不能心慈手软,要做到防微杜渐。江泽民一上台即扩编武装警察部队。目前超过100万人的武装警察部队主要目的用于镇压民众的反抗。现在全国各地的武装警察部队的编制已经在基层迅速膨胀,而中央军委最近竟然又秘密计划追加经费,扩大编制,改进装备,提高待遇。可见暴力镇压一切民间反抗是中共一贯的方针政策。
   
   政治原因源于中共一贯以争权夺利为最高目标,为权力不择手段,完全无视人民的基本人权。胡锦涛于去年九月十九日,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闭幕会议的不公开讲话称: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的媒体打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旗号,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否定四项基本原则,“针对这种错误,绝不能手软”,“政治问题一旦出现,要严厉打击。” 胡锦涛于今年五月十九日,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的内部报告:“打一仗没有硝烟的战争─严防美欧在我国和周边国家发动颜色革命”。“要将民间维权活动消灭在萌芽之中,绝不能打着维权旗号向我们党发难。”可见,中共历来以人民为敌,不但剥夺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随时准备镇压人民的反抗。“绝不能手软”、“严厉打击”、“消灭在萌芽之中”恶狠狠的叫嚣那有丝毫尊重中国人民基本人权之味。
   
    经济原因起因于兴建电厂补偿费争议。实质则是贪官污吏贪得无厌,侵吞本应属于民众的巨额经济利益。河南郑州师家河村流血事件;陕西榆林三岔湾村流血事件;四川汉源事件;广东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的冲突;上海东八块强拆争议;苏州丽人厂强迁;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强迁;烟台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无一不是因为官商合谋侵吞国家和民众的巨额经济利益而引发。这一切充分反映了中共官员的末世情节,赶紧不顾一切地捞钱,权力不用过期作废。贪官污吏的共同特点乃能骗则骗,能赖则赖;欺软怕硬。一旦软硬兼施不起作用则流氓本性大暴露,干脆动抢动炮解决,大有我是流氓我怕谁之势。
   
   法律原因在于该案原本纯属法律争议但中共当局却愚蠢地堵死一切法律解决途径。征用土地是否合法?若合法补偿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农村土地并非属国有而是属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无权任意无偿征用。据称该电厂系私人所有,应属商业项目而非公共利益项目,依现行法律不存在强制征用之说。即便属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国家也必须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因此,无论如何此类纠纷原本完全可以通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诉诸法院解决合法合理公平地解决。然而,据称当地司法局警告原拟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接受委托。使得原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民事争议,由于没有律师介入竟最终演变成流血事件,证实中共掌控下的司法当局的愚不可及!
   
   东洲惨案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中共当局打压人权律师及司法不公法律虚无的直接恶果;郑恩宠律师、朱久虎律师、郭飞雄律师、高智晟律师皆因参与维权被枉法判刑、逮捕、停业。若有律师依法参与群体维权,官民双方均在法律框架内谈判协商解决争议本应最佳;如果有所谓司法公正,法律权威犹存,民众也就会相信法律尊重法治尊重法官,他们完全可以将争议提交法院公断,根本就不会发生此种民众集体抗暴争斗,民间抗暴也不会失控,也就不会有警民冲突,当然也就不会有此种流血事件。东洲惨案从另一侧面证实中国司法不公的现状已使民众根本不相信法律,不信任法院,这也是中共当局长期随心所欲地破坏法律权威,破坏法治的必然恶果。
   
    东洲惨案最终不可避免地惨烈地发生,从根本上说是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罪恶体制的必然结果;欲彻底杜绝类似惨案重演,必须彻底终结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罪恶体制。从本质上看共产党体制本身就是个杀人体制,从苏联到中国,从红色高棉到北朝鲜,全世界所有共产党体制,无一不在既无外侵又无内乱的和平时期因意识形态或假革命的名义杀人如麻;杀人是共产党维持其建立在暴力欺骗恐怖基础上的专制暴政的必要手段;因为共产党夺权和维持其政权靠的是暴力谎言欺骗和恐怖,共党一天不行骗,一天不制造恐怖气氛,一段时间不杀人,便无法生存;因为民众便会渐渐忘记恐怖变得大胆,变得敢于直言敢于抗争,于是共产暴政重复杀人,制造恐怖气氛威吓民众,从而达到其稳定的欺压民众的目的,符合共产暴政的统治逻辑;
   
   据称中共当局指派汕尾市政府组织所谓调查小组对该流血事件进行调查。此种调查不可能客观更不可能公正,理所当然得不到村民的支持与认同;因为汕尾当局实际上是制造事件的当事人,也即利害关系人,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肯定不行;即便由广东省政府组织,或者由中央政府组织同样不可能公正。因为中共历史上有太多不诚实的欺骗纪录,而一个有惯常欺骗史的组织或个人是不值得信任的;同时中共始终奉行新闻封锁,推行愚民政策愚弄中国民众,因而不具有诚信。鉴于官方说法与境外记者及受害者的说法大相径庭,澄清事实真相很有必要。而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也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理应尊守国际义务;东洲惨案也是六四天安门屠杀事件后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事件高度集体性关注事件,因此由联合国组织一个独立或联合调查团调查事件真相最为公正。
   
   欲免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中共当局必须立即终结一党极权专制体制,还政于民,还权于民;主动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放弃与人民为敌的反动立场与政策,开放党禁报禁,充分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确立法官独立审判权,停止迫害人权律师。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政治良心犯,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信仰自由犯,和全部文字狱的思想犯。唯其如此或有可能实现全民和解和平过渡至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体制;不过从中共恶霸流氓作风日益严重的现实来看,此种善良的愿望终究仅是一厢情愿而已。若中共一意孤行,继续作恶,必将加速自取灭亡,罪魁祸首必将被永远打入地狱,捆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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