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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郭国汀律师名案要案抗辩实录
(一)郭国汀律师为清水君抗辩
·郭国汀我为什么为清水君辩护?
·律师郭国汀对黄金秋(清水君)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大纲
·清水君网上组党案刑事上诉状
·江苏高院强行书面审判清水君上诉案
·黄金秋(清水君)颠覆国家政权上诉案辩护词纲要
·清水君案上诉辩护词附件
·清水君案江苏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共伪法官评黄金秋颠覆国家政权案
·郭国汀律师清水君颠覆国家政权案研究
·郭国汀归纳清水君思想论点主旨言论集
·郭国汀就黄金秋颠覆国家政权上诉案致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函
·郭国汀致狱中清水君函
·郭国汀律师第五次会见清水君
·狱中会见清水君手记
·郭国汀就清水君案上诉审江苏高级法院刑一庭王振林法官函
·作家黄金秋被无罪判重刑十二年辩护律师郭国汀谴责中共司法不公
·我为留学生英雄清水君抗辩
·清水君近况
·清水君其人其事辩护律师答记者问
·清水君:开庭日
·清水君:我的最后陈述
·清水君狱中诗草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清水君─黄金秋自述
·狱中诗草-短诗赠郭兄雅正
·赠黑眼睛等诸友
·南郭/清水君自我辩护感人至深
·南郭/中国人决不能忘记清水君!
·南郭/清水君是当代中国英雄
·南郭/清水君在狱中受到中共监狱毫无人性的虐待!
(二)郭国汀律师为法轮功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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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 中共活摘器官是真的!
·中共为何纵容活体盗卖法轮功信徒的人体器官Why the CCP Harvests the Living Falun Gong
·BLOODY HARVEST Organ of Falun Gong
·活体盗人体器官关健证人调查纪录
·惊天罪孽 铁证如山
·郭国汀:苏家屯事件敲响了中共的丧钟
·郭国汀:苏家屯事件是真实的
·郭国汀:西方媒体报导苏家屯是个时间问题
·西方媒体首次报导苏家屯事件!
·中共活割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主调查人DADID Matas 获Tarnopolsky 2007年人权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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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lution for Falun Gong in Congress of USA
·法轮圣徒瞿延来为何令南郭敬重?答MICRONET有关瞿延来的质疑
·中共为何血腥镇压法轮功?
·诉江泽民案美国依据国际法的义务:是对公共安全的危胁还是种族灭绝?
·值得中国律师学习的起诉书: 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王茂林损害赔偿两千万加元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我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
·陈光辉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申请书
·为争取信仰自由权已绝食抗争七百八十天的瞿延来.
·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
·答三项基本原则
·中共必须立即停止镇压法轮功
·我为什么为法轮功辩护? 郭国汀
·我为法轮功抗辩的真实心声
·法轮功真相之我见
·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血腥残暴迫害法轮功的根源
·中共镇压法轮功的国际法分析
·中共滥用教制度镇压法轮功的法理解析
·当代中国的盖世太宝[610办公室]研究(英文)
·有感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教育
·中共当局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刘如平律师!郭国汀
·声援支持杨在新律师!
·郭国汀章天亮曾宁谈425和平上访到千万退党的精神延续
·中共专制暴政一直在杀人----悼念讲真相英雄陈光辉
·FALUN GONG PERSECUTION FACTS HEET
·RELIGIOUS FREEDOM AND FALUN GONG IN CHINA
·2
·Falun Gong Wins Motion in Historic Torture Lawsuit against Former Head of China
·为法轮功抗辩与自由中国论坛部份网民的论战
·Dr Wang Wenyi will be remembered by history as a great courage hero
·法轮功是比中共有过之无不及的一人专制吗?-答谭嗣同先生
·法轮功讲真相无罪
·郭国汀: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判刑是非法行为
·郭国汀介绍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曲折经历
·质疑张千帆教授对法轮功的评价 郭国汀
·宣誓证词Affidavit
·中共一贯谎言连篇是个地道的骗子党!
·中共下达密文奥运成迫害最大借口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从为法轮功辩护看中共践踏法律(图)
·郭国汀律师批评中共奧運前加劇迫害法輪功
·郭国汀律师呼吁台湾政府予吴亚林政治庇护
·郭国汀律师称中共持续非法迫害法轮功及其辩护律师
·答Gavin0919郭国汀是法轮功走狗之指控
·
·专访郭国汀律师(上) :为法轮功辩护
·专访郭国汀律师(下) :回首不言悔
·RFA:郭国汀介绍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曲折经历
·自由亞洲電台专访郭國汀谈為法輪功學員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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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商法律实务》主编前言/郭国汀

   《国际海商法律实务》主编前言
   
   自1993年7月1日《中国海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学习《海商法》的热潮。随着我国加快对外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外贸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而进出口贸易运输百分九十以上经由国际海运进行,因而海商法的重要地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1994年10月在上海举办了首次国际海商法研讨会。1995年1月,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与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福建省人保险总公司成功地联合主办了“1995年福州国际海商法研讨会”,;福建法律界、航运界、保险、外贸等部门80余位代表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会议。最高法院及全国有关海事法院均派代表出席,著名海商法专家朱曾杰教授,香港海商法专家杨良宜先生,及来自英、美、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数十位专家、资深律师也参加了会议。在会议期间,与会者对海商法中的管辖权、责任限制问题、无提单放货、货物索赔、航次租船合同的解除、租金扣除、扣押燃料、期租违约、海上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船舶融资与拍卖、海上保险、海上救助、雪达导航碰撞责任及海事仲裁与调解的程序等法律界、航运界和保险业普遍关心的问题,从航运实务、律师实务出发,进行了深层次、多视角、多方位的探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是一次组织完善、高层次、成功的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为使更多的读者分享大会成果,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海商涉外部组织8位律师将有关论文译成中文,编篡成册,以期对促进中国海商法律的研究和审判实务有所裨益。
   
   译者皆毕业于全国各重点院校法律专业,且均具有托福600分以上的实力,经郭国汀、陈三明、王和的悉心审校,保证了本书的编译质量。全书由郭国汀律师统一编排、定稿。因编译者水平所限,或有某些疏漏失误,敬请读者谅解,并不吝指正为感。

   
   郭国汀
   Thomas G.Guo
   1995年3月18日于榕城
   
   注:《国际海商法律实务》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199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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