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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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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强制拆迁案
·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政府欺诈何时休?!评一起政府参与非法强制拆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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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将证明郑恩宠律师无罪/郭国汀

   历史将证明郑恩宠律师无罪
   ( 2003-6-9 20:21:43)原载中国律师网
   
   郑恩宠律师是吾之老友,三年前在一次会议上一见如故.可谓酒逢知已千杯少!他的人品,学识,好学及敬业精神令人感佩.北大荒多年的风雨没有消磨他的壮志,大上海出类拔翠的律师执业生涯使他如鱼得水.他始终有一颗为民请命奋不顾身的火热的心.中国律师最需要的正是郑律师这种无畏的真正的大律师.根据我对他的了解郑律师这种人不可能犯罪!
   

    今日中国早已不是无法无天的时代了!大上海决不应将其优秀儿女当作罪人!
   
    在法庭确认罪责之前吾坚信郑律师无罪.历史是不容任意编造的,一切虚假的东西,最终必将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郑律师的作为并非与政府作对,也非与共党对着干,恰恰相反是从另一方面监督促进政府改革开放进程而已.
   
    律师的思维应当是在终审判决生效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
   
   老弟恐怕倘未读懂吾之本义?
   
    律师首先应当推定所有的人无罪,除非经正当法律程序审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某人罪名成立.某人是否有罪并不取决于公诉人指控其有罪,而是取决于法律事实取决于有效证据.
   
    吾首先根据我对郑律师的人品人格的了解推定他不可能犯罪.当今之世只要你得罪了权势人物或权力机关,总会有那些邀功请赏的人不遗余力地百计千方地证明你有罪.中国社会从不缺乏此种小人.
   
    郑律师当属律师中的精英,我们没有理由在一边瞧热闹.
   
    作为朋友我当然认为他无罪但如果有充分的有效证据证明某人有罪且经正当法律程序公开审理,即便是至爱亲朋,罪名并不因你否认便不存在.
   
    如果郑案被提起公诉,本人愿意作为其辩护人出庭抗辩.
   
   
   深(应是身)为律师不可妄加评论!李洪东
     郑律师被刑事拘留了,究竟指控的罪名是否是正确的,我们在没有结论以前不可妄自下结论的,这不符合律师的职业习惯和职业纪律的。对于郑律师的案件是是非非毕竟会通过严格的司法审判,重见天日的,如果郑律师的确是被冤枉的,那么使他遭受冤枉的的人,必将会被绳之以法的,如果审判结果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不能否认郑律师没有顾及过去的英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是律师们汲取的教训,因此在该案没有结论以前我们应当保持清醒头脑来静观该案的进展才是的,你说对吗?  如果大家觉得郑律师真的冤枉,可以采取实际行动帮助他取证,打赢这场官司的,虽然我不认识的,但是需要我出面的话,我会尽力而为的(南郭注:此人语无伦次,语法错误百出,却装出一副人模人样。直到其提出所谓十大恶律师说,杜撰出首恶律师“颠覆政府型律师”,我才知认清其人虚伪至极的本质,中国律师网上另一位极为虚伪者是王靓华,还有一位将无同也极不诚实,作为重点大学的副教授却在中国律师网上撰文为毛歌功颂德,除了说明其极为虚伪外无法作他解。因为毛之劣迹一般平民百性一无所知,被骗数十年尚可以理解。然而毕业于北大,且任重点大学副教授的将无同亦复如此,绝对不可原谅。若其真的对真实的毛一无所知,至少证明其不学无术;如果他明知毛的真相,却昧着良心肉麻地吹捧只能证明其无耻。)
   
   LIFEIXIAO
   这个律师我了解一点.听我朋友讲,他收了别人不少钱,到处拍胸脯,结果骑虎难下.做律师还是要稳重一点,名利心不能太强.说到能力,他还是有一些. 律师嘛,在政府里总归有几个朋友,搞点内幕东东是很有可能得!听说他平时就胆大忘为,天不怕地不怕,这下栽了, 好!如果有意收集点东东利用一下,杀伤力还是蛮大的哦!关键时刻当炮弹用,威力不小的!
   
   CONNIEMURON
   律师本为法律的天平,我们身为律师应该已事实为依据,怎可感情用事,郭老兄不要把个人感情放在第一位,有根有据才好说话。郑的事情我也听说过,他的为人我不愿多加评论,希望郑能改正自己的缺点,真正为民办事。最后奉劝郭老兄一句别把精力的放在追逐名利上,还是好好办点该干的事。我搞不懂怎么有这么多人支持郑这个害群之马。大家快觉醒把,离这个败类远点。可以将这个版面取消了。不要在谈周正毅和郑恩宠,这两人本来就没任何关系,都不是什么好人,大家不要过多把精力放在此二人身上了。本来就是两码事吗,大家心理都清楚,不用多说的。把这两个人的事联系在一起的肯定脑子不正常。郑这个人是不好,但希望他以后会改。我看还是免了把,你有不是美女,VINJIN可能是美女把,不知道这个妹妹的三围标准吗.是吗,尽管他不是好人,但还是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把
   
   首先,环境不同。西方的律师有一个较宽松的环境,而我们则有重重的压力。其次,责任心的差异。西方的律师尽管追逐名利,功利意识较强,但他们是全力以赴打赢CASE,而我们多少有些收了钱后就完事大吉。再次,感情用事的程度。西方的律师尽管有些不近人情,可他们很少将私人的感情带人CASE中,我们的心实在是很善良,往往将感情放在第一。最后,讲一下害群之马。西方的律师中也有败类,但一但有败坏律师名声的,大家共同伐而诛之。而我们则同情者居多,---例如郑恩宠这个连律师执照都被吊销的人,竟然还有郭老兄鼎立支持(不知你是否收的郑的黑钱),真是天下之大怪事无奇不有。对郑此人,我们大家应该共同笔伐之,把此败坏我等名声之人驱逐出列,为我们律师正名。愚见,愚见,万望见笑。
   
   看来这同志还大有来头,看起来是个劣迹斑斑的家伙,能否介绍一下他的简历情况!(山东老张)
   
   南郭注:上述LIFEIXIAO 和平共处CONNIEMURON 明显可见系上海当局派至中国律师网的特务。因为郑恩宠被拘不过三日,他们便迫不及待地对郑进行毫无根据的恶意抵毁攻击。完全没有律师同行应有的同情心。不过后者(即小C)数月后有相当大的变化。可见中共特务并非死板一块,大多数还是良心未泯。同理,尽管中共流氓暴政已是天怒人怨,广大普通中共党员中良心未泯者还是大有人在。唯有及时退出中共邪党,才能自救避免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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