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海上保险合同争议起诉状/郭国汀]
郭国汀律师专栏
***人权研究
***中国人权律师基金会
·郭国汀推荐黄金秋竞选[第三届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政论奖]推荐函
·郭国汀提名陈泱潮为2009中国自由文化奖之文化成就奖获奖候选人
·郭国汀提名张博树为2009中国自由文化奖之法学奖获奖候选人
·推荐郭国汀先生参选2009年台湾民主人权奖书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of Guoting for 2008 Asia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Award
·提名郭國汀律師作為[第三屆亞洲民主與人權獎]候選人的推薦函
·支持郭国汀律师负责组建中国人权律师基金会
·第二届《中国自由文化奖》评奖程序的修改建议
·郭国汀提名张鉴康律师作为第二届自由文化奖之人权奖候选人
·关于提名陈泱潮竞选[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文化成就奖]推荐函
·推荐郭国汀先生参选第三届「亞洲民主人權獎」推荐书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of Guoting Guo for 2008 The Third Asian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Award
***关注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人权
·达赖啦嘛最常使用的词汇
·达赖啦嘛的使命与梦想
·中共极权暴政是严重污染毁灭中国生态环境的罪魁祸首
·达赖啦嘛论西藏问题的实质
·达赖啦嘛论西藏文明文化和历史
·达赖啦嘛论解决西问题的原则
·达赖啦嘛论爱同情怜悯与慈悲
·达赖啦嘛论藏传佛教的价值
·是中共暴政而非汉族奴役迫害藏民族!
·新疆暴亂是中共流氓暴政故意利用民族茅盾转嫁统治危机人为泡制的惨案
·坚决支持藏民维民争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的英勇抗暴运动
·从图片新闻看达赖喇嘛的国际影响力
·达赖喇嘛语录郭国汀译
·蜡烛与阳光争辉------从温家宝批达赖喇嘛说开去
·达赖喇嘛代表流亡政府及全体藏民与中国政府和平谈判理所当然----兼与王希哲兄商榷
·三一四西藏暴乱事件的真相
·布什总统再度敦促中国(中共)与达赖喇嘛对话
·达赖喇嘛抵美国西图参加为期五天的慈善的科学基础大会,据称150000门票全部售出
·布什总统出席奥运开幕式已不确定
·达赖喇嘛今天重申不抵制奥运会
·布什总统决意出席奥运开幕式并非仅由于他性格顽固
***人权律师法律实务
·郭国汀:中国人没有基本人权——2008年加拿大国会中国人权研讨会专稿
·我为何从海事律师转向人权律师?
·盛雪专访郭国汀从海事律师转变成人权律师的心路历程
·我从海事律师转变成人权律师的思想根源
·郭国汀律师受中共政治迫害的直接原因
·我从海事律师转变成人权律师的心路历程
·成为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律师专访
·一个中国人权律师的真实故事
·世界人权日感言/郭国汀
·人权漫谈/南郭
·人权佳话
·保障人权律师的基本人权刻不容缓
·不敢或不愿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不是真正的人权律师!
·人权律师辩护律师必读之公正审判指南(英文)
·我为什么推崇中国人权律师浦志强?
·巴黎律师公会采访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
·
·人权律师的职责与使命----驳李建强关于严正学力虹案件的声明
·驳斥刘路有关六四屠城的荒唐谬论
·李建强律师与郭国汀律师的公开论战
·李建强与郭国汀律师的论战之二
·英雄多多益善!郭国汀
·英雄辈出的时代刘路千万别走错路 郭国汀
·答康平伙计关于郭律师与李建强之争
·揭穿刘荻的画皮----南郭与[三刘]之争不属刘家私事而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公事
·刘荻的灵魂竟是如此[美丽] !
·废除或修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思想监狱中国律师集体第一议案的诞生
·团结起来共同对敌 答刘路先生的公开信
·论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暴政的合法性
·敦促刘路公开辩污的公开函
·敦促刘路公开辩污的最后通牒
·我为法轮功抗辩——答刘路质询函
***人权律师思想辩护策略论战
·再论政治案低调消音妥协辩护论的严重危害性
·再论政治案件低调消音妥协辩护论的危害性引起争论
·政治案辩护律师的最佳策略
·辩护律师为法轮功讲真相案件辩护的基本原则 郭国汀
·郭国汀与刘晓波先生关于人民起义权利的对话
·真正的刑辩大律师! 郭国汀
·深入骨髓的奴性!
·《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
·如何识别网警共特?----答毕时园伙计的质疑
·中共网络别动队业已渗透大量西方中文网站
·什么是南郭之一不怕死二不爱钱?
·答草兄及建强兄质疑
·答张鹤慈先生质疑
·刘荻为何害怕这篇文章? 中国知识分子死了!
·郭国汀答小乔函
·判断政府合法性的普世公认标准 郭国汀
·告别自由中国论坛网友公开函
·郭国汀邀请刘晓波公开论战的函
***重大人权案件辩护
·关注声援支持人权律师刘士辉,强烈抗议流氓暴政的政治迫害人权律师!
·呼吁全球华人关注支持民族英雄郭泉博士
·真正的知识分子英雄郭泉博士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海上保险合同争议起诉状/郭国汀

   海上保险合同争议起诉状
   
   原告:安泰船务企业公司(AN TAI NAVIGATION ENTERPRISE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叶志友,董事长
   住所:伯利兹、伯利兹城,摄政大街35号A,1777信箱

   委托代理人:郭国汀、黄顺刚 上海市华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17层
   
   被告: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尚志
   住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电话:010-68565588,传真:68561750
   
   一. 请求事项
   
   1. 判令被告立即按第SHH970026号保单赔付原告保险金额70万美元及其利息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到实际偿付之日按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之诉讼费用。
   
   二. 事实和理由:
   
    1997年3月5日,被告签发第SHH970026号船舶保险单(证据一),按人保1986年1月1日之船舶保险条款,承保原告所有的,在BELIZE注册的安泰轮。保险金额70万美元,保险期限1997年3月4日零点至1998年3月3日24时止。原告按约交付了全额保费。
   
    “安泰”轮于1997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在天津港共装货8485吨,随后于1997年10月25日,在连云港续装4713吨货。开航后,船因于10月30日—10月31日在浙江中部遇到大风,于31日2000时进入浙江沈家门附近避风,11月8日起锚续航,途经台湾海峡时,又遇几天风浪,于11月18日0920抵马来西亚巴生港,1700开卸,至11月23日下午4点已卸货约5500余吨,因雨停止卸货作业,23日2230时,在全体船员或已上床休息、或正在室内看书之情况下,船突然发生中拱断裂事件,并于半小时后不幸沉没,全体船员除船长腿受伤外,幸遇港口当局及时全力抢救,安然脱险。事故发生后,原告随即通知了包括被告及保赔协会在内的各有关当事方,被告及保赔协会均派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由于原告无力支付巨额的打捞费用,曾请求被告及保赔协会预支打捞费用,但均遭婉拒,原告于1997年12月26日向被告提出委付申请亦遭拒绝。
   
    我们认为,原被告双方订立的第SHH970026号船舶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投保的是全损险,现船舶已推定全损,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内,原告已及时支付保险费,及时进行了船舶年检,还进行了船舶加入保赔协会的特检,配备了适任的船长船员,对船舶尽到了谨慎处理使之处于适航状态的义务,全面履行了作为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该次事故的发生,实出于原告之意料之外,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为处理善后事宜亦进行了大量工作、支付了各种开支。原告于1998年4月28日正式向被告提出索赔保险全额的书面请求,然而被告迄今置之不理。鉴此,特向贵院起诉,请求贵院及时依法判如所请为感。
   
   此致
   
   
   天津海事法院
   
   
   具状人:安泰船务企业公司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起诉状附本一份
    书 证 件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