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郑恩宠聘请辩护人的真相 ]
郭国汀律师专栏
·郭国汀律师系统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暴政论文目录
·中共专制暴政与生态环境
·中共专制暴政正在毁灭中国生态环境
·论中共政权新闻控制-----2008年《巴黎中国新闻媒体控制国际研讨会》专稿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上)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中)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全文)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下)
·郭国汀中共政权已经彻底流氓化
·中共是极端残暴下流无耻的流氓暴政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与刘晓波先生对话
·怀念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杨天水/张林
·驳中共政权合法论 郭国汀
·中共政权始终是一个非法政权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吸血鬼暴政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关于中共政权合法性及专制暴政与人种信仰关系的论战 郭国汀
·判断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公认标准
·推翻中共专制暴政是替天行道 郭国汀
·文字狱与极权专制体制
·南郭/推翻颠覆中共流氓暴政有功无罪!
·面对中共流氓暴政全体中国人应当做什么?
·极权专制政体与思想家
·虚伪是极权专制的必然付产品
·面对十八层地狱,我的真情告白
·我的退党(社)、团、队声明
·文革是人类历史上最荒唐最愚蠢最无知最残暴之举/郭国汀
·从中共控制媒体看中共政权的脆弱
·关于加国公民起诉江泽民罗干李清王茂林案的宣誓证词(英文)
·中共极力扶持缅甸军事专制政府及苏丹专制暴政
·请胡锦涛立即停止疯狂攻击郭国汀律师的电脑
·中共专制暴政恶贯满盈
***中共专制暴政是国人一切深重苦难的总根源
·人权律师郭国汀称中共制造法拉盛事件旨在嫁祸抹黑法轮功以转移公众视线
·郭国汀 纽约时报报导死难学生亲属周月悼念地震中无辜牺牲的亲人
·美国顶级地震专家称四川地震有可能未能被预测到
·谁之罪?
·中共专制暴政的罪孽学校跨塌致数千名学生死灭最新统计
·一篇被全球英文博客转载最多的四川地震实况报导
·郭国汀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
·我愿意收养一个为救人而牺牲的教师或母亲的遗孤
·中国人持继追问为何众多学校震成碎片废墟? 被全球英文网站转载最多的地震专文
***中国政治体制批判
·郭国汀律师批判极权专制政治司法教育体制主张自由人权宪政民主文章目录
·郭国汀律师政论时评目录
·中共政权始终是一个非法政权 郭国汀
·中国反抗专制暴政的先驱者与英雄
·中国律师理所应当关心政治 郭国汀
·政治体制的根本问题
·郭国汀与横河谈中共暴政阉割国人灵魂使警察成为恶魔
·孙文广、程晓农、郭国汀谈共产党的公务员非法歧视政策
·面对十八层地狱,我的真情告白 /南郭 网友评论
·划时代的审判,创造历史的壮举
·恶法不除,国无宁日
·致加拿大国会的公开函
·中共已是末日疯狂/郭国汀
·三权分立的哲学基础
·虚伪是极权专制的必然付产品-------南郭与中律网友们的对话
·汝竟敢骂共党骂毛泽东!
·最暴虐无道的政府!/南郭
***中共司法体制批判
·中共专制暴政下为什么冤假错案堆积如山?
·中共勞教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野蠻的制度
·马亚莲案与废除劳教制度
·郭國汀談中共勞教制度下的性酷刑
·郭國汀談萬名公民提出廢除勞教制度建立違法行為矯治法
·郭国汀:违宪、违法
·郭国汀律师谈中国司法现状
·郭国汀称司法黑社会化免死承诺难保赖昌星的命
·为赖昌星遗返案我的宣誓证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实质----被阉割与自宫
·郭国汀 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
***郭国汀论法官与律师
·悼念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冯立奇教授逝世四周年
·法官律师与政党 郭国汀
·尊敬的法官大人你值得尊敬吗?!
·郭国汀与中国律师网友论法官
·法官的良心与良知/南郭
·法官!这是我法律生涯的终极目标! 郭国汀
·律师与法官之间究竟应如何摆正关系?
·勇敢地参政议政吧!中国律师们!/郭国汀
·从 “中国律师人”说开去
·唯有科班出身者才能当律师?!答王靓华高论/南郭
·律师的责任——再答李洪东/南郭
·中国律师朋友们幸福不会从天降!/南郭
·我为北京16位律师喝彩!郭国汀
·郭国汀律师与网上警官的交锋
·我是中国律师我怕谁?!
·郭国汀 好律师与称职的律师
·温柔抗议对郭律师的ID第二次查封
·第五次强烈抗议中国律师网无理非法封杀郭律师的IP
·中国律师网为何封杀中国律师?
·中律网封杀删除最受网友们欢迎的郭国汀律师
·最受欢迎的写手却被中共彻底封杀
·我为何暂时告别中国律师网?
·我的告别书—再见中国律师网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郑恩宠聘请辩护人的真相

   郭国汀: 郑恩宠聘请辩护人的真相 2003-08-31 20:37
   
   开庭结束后,由于本人连续48小时未眠,突然觉得身心俱疲,因而回事务所准备次日赴福州市开一个讲座.但被众多媒体连续追踪采访近三个小时.今回上海一打开中律网,发现有那么多中国律师关注郑案更增加了必胜的信念.然而读到我可爱的小C友特意转载之xiaoluobo 君的杰作不得不作如下说明相信各位自有公断:
   
   "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某律师的心里

   
   本人和郑恩宠律师是多年的老朋友,也一直钦佩郑律师的为人,也曾和郑律师一起为上海动迁户的利益抗争过。起先郑恩宠案是由我和任家明律师代理,为郑律师辩护的。本人和任律师在7月下旬会见郑恩宠律师的过程中,郑律师本人对自己的犯罪情节供认不讳,所以本人和任律师认为只能从轻判的角度为郑律师进行辩护,而不能从无罪的角度去辩护,郑律师也同意我们的观点,为此本人和任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便尽量减轻对郑律师的处罚。在此期间郭国汀律师也很热心的帮助本人和任律师,令我们感动不已。
   
   随着工作的进展,本人和任律师与郭国汀律师在意见上产生了分歧。郭国汀律师不合实际的提出要为郑恩宠律师作无罪辩护,并信誓旦旦的表示有把握胜诉。本人和任律师坚决反对,并一致认为这样只会置郑律师于不利的境地,最终只会加重对郑律师的处罚。正当我们争执不下时,郭律师不知用什么方法说服了郑夫人(蒋美丽女士)。郑夫人也坚持对郑律师案进行无罪辩护。本人和任家明律师在陈述利害无效后,只能无奈的退出郑案的辩护。
   
   尽管退出了,但本着和郑律师多年的友情,本人和任家明律师仍对郑案高度关注。听闻,张老也加入到郑案的辩护中。我和任律师不禁感到高兴。可渐渐的我和任律师高兴不起来了,在郑案开庭前,郭国汀律师表现极其反常,近乎荒诞,郭律师与境外记者保持密切的联系,同时频繁的向境外记者吹风称其要为郑恩宠律师作无罪辩护,同时还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互联网上造声势上。请问郭律师在郑案迫在眉睫之即,你不是把时间花在郑案上,而是不时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你的居心合在。同时,把对郑案辩护目的过早的泄露,你的用意合在。可能郭国汀律师无非是想通过郑案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现在你的目的达到了,你的知名度蒸蒸日上,或许你才是郑案最大的赢家。可你这样做对得起你平日尊重的郑律师吗,对得起七十多岁高龄仍在为郑律师奔波的张老吗,对得起律师的职业使命吗,对得起郑律师对你的信任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怎么说郑律师也对你有知遇之恩把,你还有脸叫他恩师,真是天大的讽刺。伯乐因你而死呀!!!!!
   
   本人愚见郭国汀律师欲为郑恩宠律师作无罪辩护是给郑律师和郑律师家属“吃药”,无非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本人撰写此文无非是为了让大家好好认识一下郭国汀律师,也对郑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同时,本人呼吁大家继续支持郑律师。
   
   上海市海文律师事务所 吴国策律师
   地址:海宁路1388号海天大厦1306室
   电话:63532908 邮编:200070
   如此小儿科的"上流"手法也敢拿出来上中国律师网??
   
   郭国汀于2003年6月12日正式接受郑太太委托任郑恩宠的辩护人.本人并不认识郑太太,她是郑恩宠律师在河南省的一位至友推荐找到本所的.(本律师与郑恩宠律师也仅是三年前一道在青浦学习时同住一室有过深谈而已.但在5月中旬我们有过通话,郑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已被公安局监控,电话全被监听!因此我们约会面谈喝荼.岂料半月后即闻郑恩宠被捕!)
   
   公安一直向郑恩宠封锁郑妻已聘请郭国汀律师的信息, 郑恩宠律师自被捕第一天起即每日坚持要求请律师.但被告知不许请律师.后由郑书面申请, 但仍被驳回.
   
   直到七月初公安突然允许郑恩宠请律师了.但要其请熟悉的律师(因为公安以为郑不认识郭国汀!). 于是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7月4日写信给其妻称:"聘请吴国策(其他律师不要)作我的律师.其他任何律师我肯定不要!(此种语气正常吗?)"7月29日,郑恩宠书写委托书:"兹委托上海市海文律师事务所吴国策律师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并于7月31日书面向公安陈述:"我请上海海文律师事务所吴国策律师作为我唯一辩护人我的想法如下:一,该律师和我长期在一起工作的律师朋友.二,他与我家属也很熟悉.三,我希望他依法为我辩护,不希望不熟悉的律师将问题复杂化.(明显是在受到某种强制的情况下所写)"然后吴律师于8月1日首次会见了郑恩宠.
   
   郭国汀律师于7月27日用特快专递将本所与郑妻订立的委托协议寄给郑恩宠.郑亲笔写道:"2003年8月2日中午收到方知此协议本人正式确认郑恩宠."
   
   吴律师在郑妻在场的情况下共挂了两次电话给郭国汀律师,每次仅谈数语从未涉及他及郑恩宠自认罪责问题.吴律师仅是提醒本人要注意谁有权鉴定国家秘密.至于什么任律师吾闻所未闻.吴律师也从未向本人提及他认为郑律师有罪.
   
   郑恩宠律师在8月22日本律师首次会见中确认:请张思之和本律师共同为之辩护.他对张思之大律师能亲自出庭为他辩护深感荣幸,反复真诚地说:
   
   有张思之大律师为我辩护,我心满意足了. 同时郑还告诉我们吴律师主动提出不担任出庭辩护人.因为此案背景太复杂,他无能为力,但愿意在幕后对郑案作力所能及的努力. 8月26日张思之与郭国汀一道再度会见郑恩宠律师时,郑恩宠律师激动万分,故讲了不少肺腑之言.
   
   郑恩宠律师从未自认有罪.他曾在询问笔录中说:自己是无罪有过.或许表达方式过于偏激.张思之和郭国汀律师一致认为:郑恩宠律师的所作所作实在谈不上有过,离罪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郑恩宠律师于8月6日曾邮一函给郭律师称:"我家现很困难,贵所与张思之大律师的一切律师费,车旅,食宿等杂费我都愿意承担.我用新购房产及待出版的书作抵押." 张思之和郭国汀律师均明确表态:我们不是为钱打这场官司.如果为钱我们就不来了.郑妻在聘郭律师时曾数度提出将其按揭购买的房子卖了好打官司.均被郭国汀律师制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张思之大律师知道郑家的实际情况后,不住宾馆而是住在郑的亲戚家以便减轻郑妻的负担.
   
   在庭审中我们可敬的公诉人竟然指责:"郭国汀在倘未接受郑恩宠委托之前便在中国律师网上大发议论." 数次指控本律师"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没有良心"; 还批评本律师"没有受过高等法学教育"等等.对于公诉人的上述指控郭律师当庭回答:"我仅是履行了一名中国律师应尽的义务,仅此而已!本律师所接受的法学教育水准肯定比阁下高得多,无可置辩!
   
   能为郑恩宠律师辩护,使我深感荣幸,能与张思之大律师联手为郑律师辩护,更是三生有幸!因为这是为中国律师自身的合法正当权益辩护, 这是律师伸张正义维护公理主持公道的最佳案例,这也是为我们每个律师自己辩护!
   
   张大律师在法庭上的风采令我这么位狂妄至极的家伙佩服的五体投地,张大律师的思辨力绝对一流,深厚的语言功底令吾自叹弗如;一针见血的洞察力,入木三分的分析能力,鏗锵有力的论辩,足以穿透时空流传千古.若能将张思之大律师的所有的辩辞出版发行,那必定是我辈律师之大幸. 有关本案的辩护词将作技术处理后于日内上载.
   
   公诉人在庭上还指责本人纯属为了个人出名而办理此案.此问题小C君早在他刚在中国律师网注册之日即对本律师作了相同的指责.如今小C君又有意无意地上载此篇实在水平"太高"的胡说八道,真不知其何意?小C君其实并不坏,也是很有才华的,我迄今为止仍视汝为朋友.希望今后能成为真正的好友.
   
   兹借用本律师回答李洪东及小C君6月13日之指责的答复,回答检察官大人的再次指责.
   
   "我为什么为郑律师辩护?一因我深知他(郑恩宠)的人品人格,二因我知道他为沪上平民百姓打官司不怕得罪权势人物(市司法局领导,司法部,市区政府官员);三因客家人天生重感情,因而无法象李洪东那样理智得近乎冷酷;四则吾之执业格言乃是:“一不怕死,二不爱钱“;五则吾宁愿雪中送炭,如果那一天你老兄也被莫须有的罪名拘捕,相信你一定希望有充满感情的律师相助.六是我的正义感令我义无反顾!
   
   指责或怀疑本人收郑律师的“黑钱“实在太离谱!郑律师的律师执业证被无理暂扣已近两年,目前连家庭生活都已出现危机;加之郑律师专门代理被拆迁户与开发商(其身后有政府支撑)打官司,好像也不是很容易赚钱的;而代理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或政府打拆迁官司的律师肯定能赚更多的律师费;郑律师的亲属为在上海请不到律师担忧;尽管郑律师有众多律师朋友;(郑太太找到本所当日称:"上海没有律师敢为郑恩宠辩护,为本案辩护有相当危险性你要考虑好再决定."我当即答到:你放心我们会全力以赴,你先生能无所畏惧地为民请命,我们当然更无需惧怕任何势力!)
   
   说我追名逐利更是信口开河.因为本人早已臭名远扬 (郭国汀曾三度上有关部门的黑名单), 无需冒得罪权势人物的风险 (为本案辩护无论是金钱上还是安全考虑都是百弊而无一利!), 来为自已出早已无需之名! 律师当然要赚钱,因为律师也是人也得养家糊口,靠提供法律服务赚取律师费何罪之有?"(2003年6月13日)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