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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遭遇黑色元宵节

郭国汀律师遭遇黑色元宵节
   连骗带强扣律师执业证,抢电脑,仅停业一年而已
   作者:南郭
   2005年2月21-22日郭国汀律师赴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会见张林及申请取保候审受阻未果。 23日晨兴冲冲来到办公室,准备次日前往长沙市中院阅案卷,并再次会见师涛告知开庭注意事项。9点30分,周处长领着一位长得精巧精神抖擞的中年人介绍称:这是市局的朱富林处长。郭律师握其手以示欢迎,朱富林及随行十余位年青人提出要参观一下事务所,随后,我将他们带入会议室。
   一位青年驾起摄相机开始全程录相,另一位则作好笔录准备。朱富林首先要郭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核对编号,郭律师不假思索递给他,岂料犹如肉包打狗从此不回头!接着朱从包里掏出一大摞文章,要郭律师每篇过目确认并签名。南郭平生首次遇此阵势,不勉有点紧张,然看到郭律师的大作被如此慎重其事又是录相,又是签名,徒生妒忌,何以吾南郭无此殊荣?故大笔一挥全部痛淋漓签上英文名。大有稿费拿来之气概。实乃南郭对此种反覆不断的谈话荣幸早已不胜其烦,一心只想尽早打发他们离开,好准备师涛案子!其间,朱郭之间有如下对话:
   朱:这些文章是否你的真实意思?
   郭:当然是,我所有的网文均是真名实姓,并对自已言论负责。我已公开发表的远不止这些,当然,稿费版权也系南郭独家所有!
   朱:你的文章有三类:一是就案论案;二是就赵紫阳去世发表的评论;三是既与案件无关又与赵紫阳事件无涉,你为什么不断写文章攻击中共和政府?你想达到什么目的?
   郭:这是观念问题,我仅是批评中共的某些错误政策和做法(天安门屠杀,镇压法轮功),旨在让政府和中共少犯错,实在谈不上攻击。如果我的论点结论有误,或是谬论,竭诚欢迎老兄批评批判、或是论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至于目的,好玩!有哪么多人阅读能赢得读者的认同,多好!
   朱:你可以私下在少数人中间谈论,怎么能上网甚至在国际互联网公开?
   郭:请教哪条法律规定律师不得上网论文说理,不得论政谈情?是真理矣或谬论更应公开论辩,真理越辩越明有什么可害怕?我认为任何问题都可以公开讨论,重大问题更应当公开争辩,愚民政策是导致四九年以降中国如此落后的根源之一。
   朱:你是律师,怎能公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还敢在法庭上宣称:结束一党专政?
   郭:我不同意所谓四项基本原则,我有我的看法和哲学观,亦即政治生态平衡原理。开放党禁,开放报禁我1983年在吉林大学时就公开主张,迄今仍望穿秋水!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人权律师正是对政府行政最好的监督。一个人权律师的作用要远远大于 100位体制内纪检干部,且国家无需支付分文薪水。何乐不为?
   朱:还是好好学学《律师法》和《宪法》吧,中国律师有义务忠于宪法,四项基本原则是写进宪法的。
   郭:我当然是遵纪守法的。《律师法》称做《限制律师法》可能更恰当,因为中国律师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唯有义务,但中国律师拿什么拯救当事人?请客送礼送钱还是吃喝玩乐赌?中国律师利用媒体来支持自已的主张何错之有?我作为人权律师撰写文章发表政见又有何不妥?《宪法》还真没有认真读过,写进宪法的未必就是真理,君不见连九个代表都被请进了那神圣的宪法!令南郭痛哭失声无以复加!那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的马克思观念,但该观念纯属强盗逻辑!吾在大学时代即以为法律应当是全民自由意志的体现,且须符合正义,理性,人道,公道,人权的普世价值观,符合自然规律。否则很可能是恶法,立法权与司法审判权一样,决不能由社会成员中某一阶层某一党独享,否则必然恶法多多,必然造成司法不公,恶法公民当然没有义务遵循;司法不公的社会又何来稳定可言?!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示威罢工自由又有谁享受到了?吾不知四项基本原则是宪法第几条第几款?更不知什么是社会主义?当今之世谁最苦?首当其冲者下岗工人是也,次者失地农民也;第三即被剥夺执业权的中国律师们!而郭国汀手中绝活,胸无点墨,又无一亩三分地可供采菊东蓠,悠然见北山岂不苦哉?!中共总书记赵紫阳即说过,什么是社会主义无人知道。邓小平即以不管白猫黑猫,只要抓住老虎就是好鼠,而赢得邓理论的殊荣。由此可见,人人都有自已的定义的东西算什么东东?!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至于党的领导,为何就不能是爱国民主党或是人民党或是自由民主党或是工党或是清水君先生创办的网络中华爱民党其他什么党领导?难道打江山坐江山万岁不变?岂有此理?!
   正当郭律师雄辩涛涛口若悬河,幽默带调侃颇为得意之际。朱富林冷不防抛出一份上海市司法局红头文件: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犹如听到:你被捕了的当头棒喝!南郭顿时没了那种春风得意劲,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硬着头皮看到一行行如虫似狼的文字:
   “经查明,你先后在博讯,大纪元,中国魂,自由民主论坛等网站公开发表《我的二十年律师生涯》,《面对十八层地狱-我的真情告白》,《虚伪是极权专制的必然副产品》,《我的心里话》,《成为一名人权律师》等文稿,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诋毁社会主义制度。你在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庭审中公然宣称,要 “结束一党专政”,庭审结束后尚未宣判,你又将《辩护大纲》全文公布在某网站,你还竟向江苏省高院提出“由中共党员法官审理,难免有失公正,指派非中共党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的要求。另你接受希望之声电台采访中又宣称:中共已经到了未日”。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理应忠于我国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你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国律师的社会形象,且造成恶劣国际国内影响。拟给予你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上海市司法局2005年2月22日。
   此时,郭律师显得有些乱了阵脚,而朱则悠然自得不失得体地提醒:你有权在三日内申请听证不要错过啊。
   郭:我明天得赴长沙办案能否推迟几天举行?并机械地提笔写下:要求举行听证会。
   朱:我们需要核对你电脑中的原稿,是哪台?
   郭:无力地说:在我的办公桌上。(本应完全有权拒绝其查验)并引其打开电脑至:“郭律师代理词与辩护词”;另“读书笔记”所有网文库。朱连推带强制地将我推出办公室,任由电脑员去查看,是否有什么“国家秘密”或是能置郭于大牢的东西。
   朱:你的智商很高嘛,也很勇敢啊?朱嘲笑着得意洋洋地说。
   郭:岂敢,不敢。你为什么要看我的文章?共有几百篇,你一定要的话,全可免费复制走。然后请走人,我明天还要出差哪!恕不奉陪。
   不料那个电脑员竟小偷似地将硬盘抢走交给朱。朱装入一个大信封。变戏法似地又拿出一张“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要我签名确认!郭律师怒不可竭地拒绝签字。
   郭:请问你有搜查证吗?有何权力查扣我的私人电脑?
   朱:好好学学《行政处罚法》吧!我过去也是律师!
   郭:(简直气昏了)唯从咀里蹦出一句:要当奴才也不要如此积极主动吧!因为律师发表文章,司法局竟然有权任意查扣律师的工作电脑!这是天方夜潭?不!这是21世纪的今天大上海与时俱进的发明!
   直到此时,郭律师才多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意味着失业了,全家人的顶梁柱就要倒了,奋斗二十年,一手创办天易律师所。个人先亏损近50万元,其中无赖博士沈永明赖账近20万元,好不容易填补亏损,却遇内外联手陷害又要拱手送人了!岂能令南郭快乐的三笑?!鉴于电脑被强扣将直接导致无法工作,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电脑内存有十五部书稿,上千篇各种文论,数百篇代理词和辩护词,及数百上千各种政论文,及所有的客户资料。有20年律师生涯的心血结晶。面对强盗般的抢夺,无赖般的欺骗,为能维持正常工作:郭律师只得提出:允许朱富林复制郭律师个人的全部文论带走;朱断然拒绝!郭律师再次要求那就将正在办理的十余起案件材料郭律师自己复制备份,朱断然拒绝!郭律师再次恳切要求,仅将明天就要处理的师涛案件材料复制,朱断然拒绝!此时,朱又出示一张手写的收到郭国汀律师的执业证收条:将先前骗走的郭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强行带走,并威风八面地宣称:从现在开始,你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任何法律事务!随后朱带着那班东西扬长而去。
   “你们简直就是一群流氓土匪!”斯文的南郭坤士忍无可忍在走栏上为这班东西送行。
   强行抢走律师的工作电脑,骗走律师执业证,实实在在发生在大上海。
   停业一年的处罚理由,更是荒唐。郭律师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不存在任何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之举,而所谓违宪之说荒谬至极。且不说四项基本原则并非宪法条文,即便真是宪法内有明文,难道就不允许律师评论议论?即便不同意四项原则也不引起行政处罚的后果,违宪者只有官方政府才是主体,草根如南郭者如何有此特权违宪?!政府违完承担的是违宪责任。现实生活中当局本身违宪事例比比皆是,邓小平的猫论违宪,劳教制度,暂住证制度,强制拆迁,资本家入共党,吾国教育制度哪样不违宪?吾国政府何时当宪法是回事?如今,竟因律师坚持捍卫律师的言论自由权,捍卫执业律师利用媒体拒绝行贿的基本人权,因所谓违宪言论而被司法当局处罚!据说在中国是首例。
   当局为何如此蛮横无理强令郭律师停业?为何在处罚根本未作出尚未生效之际,便迫不及待地连骗带抢地将郭国汀律师的执业证和工作电脑强抢而去?原来郭国汀律师马上要出庭为师涛辩护,为张林辩护,为郑恩宠申诉!其根本原因何在?其目的如何?其真实的原因是什么?各位不妨有奖竟猜。
   郭国汀律师在连续出版了四部《当代国际贸易航运法经典名著译丛》被国际权威律师评级机构 Legal 500评为2001年度亚太地区中国最佳海事律师,却于2004年公开宣称要成为一名人权律师。究竟有何用心?!唯耳闻目睹吾国人权甚佳的状态,贫穷无依的政治良心犯众多律师争先恐后为之抗辩之情状使然!吾决心为消灭中国政治良心犯而努力!因坚决捍卫信仰自由而受到法外优待的法轮功学员们,若大中国12万之众的中国律师们竟无律师敢于涉足辩护,中国律师有何脸面自称是律师!吾决定制止此种完全非法的迫害!
   郭律师是郑恩宠,清水君,杨天水,师涛,张林等政治良心犯的辩护律师;是王水珍,马亚莲等拆迁户的辩护人;还是瞿延亚,陈光辉,雷永峰等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郭国汀律师还公开发表: “我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说”;“有感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教育”;“我看到了绝食绝水平天的法轮功学员瞿延来”;“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评上海监狱当局违法(90天)无理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郭国汀律师正在为郑恩宠冤案向最高法院申诉,而郑恩宠的辩护律师郭国汀竟被以违宪为由(郭律师将四项说成八项基本原则;将三个说成九个代表!人老了,数学不及格也有罪?)停业,骗走律师执业证,抢走工作电脑,大上海究竟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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