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将律师协会办成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中国律师受迫害的根源何在?-—声援支持高智晟律师
·良知律师朱久虎被刑拘突显中国司法制度的流氓化/郭国汀
·闻小乔遭警方驱逐毒打有感
·强烈谴责中共专制暴政纵容黑社会暴力侵袭郭飞雄先生的暴行!
·敬请各界朋友们关注声援支持正在为全民族承受无边苦难的英雄郭飞雄
·郭国汀敦促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人权英雄郭飞雄、高智晟的公开函
·强烈谴责上海市当局非法拘禁李剑虹 郭国汀
·专制流氓暴政本质的再暴露——强烈谴责中共流氓黑社会企图暗杀高智晟律师
·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强烈谴责中共专制暴政迫害人权律师杨在新!
·强烈谴责胡氏专制暴政滥施淫威迫害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吕耿松
·中共专制暴政再次公然指鹿为马!——我为陈树庆先生抗辩
·强烈谴责中共流氓专制暴政悍然施暴人权律师李和平!
·谁是精神病?!敬请关注自由思想者贺伟华先生
·郭国汀敬请全球华人关注自由思想者贺伟华
·强烈谴责胡氏专制暴政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迫害!---我为荆楚抗辩
·严正警告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高智晟律师!
·郭国汀谈胡佳案
·恶法不除,国无宁日/郭国汀
·严正学先生何罪之有!
·中国涉外案件没有一起获得执行 郭国汀
***坎坷人权律师路
·郭国汀致中国律师网全体新老网友的公开函
·成为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律师专访
·郭国汀:歌功颂德或批评批判?
·暴政与人种的优劣/新南郭
·令我热泪横流的小诗 郭国汀
·无知缺德者当权必然造成人为灾难--正视科学尊重科学
·我们要说真话-答红旗生的蛋 郭国汀
·出身论,成份论应当休矣!
·民族败类!你是否中国人?
·说句心里话
·孔子当然伟大.郭国汀
·时代不同了! 郭国汀
·可敬的国安公安或网警请自重!
·我们决不再沉默! 郭国汀
·秋池君倡议创立中共中国律师网上支部有感/南郭
·我有罪,我可以再作一次自我辩护吗?
·错兄你该醒醒了!
·给某北大高材生的公开函
·答"语文大师"之指责
·答错别字的终结者/南郭
·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错兄的贴还是应当保留
·答龙吟君/南郭
·答紫兄质疑/南郭
·答醉翁
·答迷风先生/南郭
·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答紫兄质疑/南郭
·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
·郭国汀:我向错兄致歉--同时为错兄说句公道话
·我的观点与立场--驳非法入侵
·郭国汀 汝吹牛!
·南郭不但会骂人而且必将把“乡愿,德之贼”型的小人骂得狗血喷头!
·纯属多余的担忧
·伟大的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答孟庆强
·我看郭国汀律师
·剥放屁狗们的皮----公安国安网警与郑恩宠
·亦曰将无同,兼斥郭国汀、刘路之类,并向相关版主求教
·对内直不起腰者别指望其对外挺身而出
·南郭/对周树人的评价吾深以为然
·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世上最美丽者莫过于大自然——人的本质、伟大
·令郭国汀律师老泪纵横的真情
·南郭: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心里话三步曲/郭国汀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我的声明与立场------南郭与中律网友们的对话
·语言与民族密不可分——奉旨答复小C:/南郭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学习方法与读书计划答小C网警同志/南郭
·英雄伟人与超人/郭国汀
·中共党奴的“学术”
·我倒宁可相信李洪东仅仅是因为无知/南郭
·愿王洪民先生的在天之灵安息!/郭国汀
·堂堂正正做个真正的中国人!/南郭
·中国律师朋友们幸福不会从天降!/北郭
·令我感动的赞美!/南郭
·谢谢网友们关注天易律师事务所的命运
·公开论战化敌为友——新年致词/新南郭
·中国涉外案件没有一起获得执行 郭国汀
·宣战演讲名篇
·中共外逃贪官大多是政治斗争牺牲品问 采访郭国汀
·就宗教论坛封郭国汀笔名事致小溪的公开信
***国际人权法律与实务
***国际人权公约(中英文本)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世界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美国独立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有关健康保健人员尤其是医护人员在保护和防止囚犯和被拘禁人员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医疗伦理原则(1982)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将律师协会办成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

   将律师协会办成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 2003-2-1)
   南郭
   
    王靓华与刘刚之间的论战早应结束了!我们更应关心中国律师向何处去的大问题。中国律师协会能否办成真正的民间组织?如今的律协其实全是准官方的产物,那些CP官员们怎么可能全心全意关怀吾辈前线作战的律师战友们?
   

    吾以为全国律师协会应当由体国律师民主选举产生会长秘书长及领导成员,而不能再搞什么任命。律师协会应当是个自治自律的民间组织,会长及秘书长均应通过律师大会自由竟选民主选举产生。目前几乎均为任命产生,如果连律师自己组织都无法做到民主选举,自由竞选,又遑论中国律师参政议政之权了。让我们就从律师协会的改革做起吧! 取消律师资格/律师惩诫/制止业内不正当竞争均是律师协会天然的权力,可如今有那个律师协会有此等基本权力?司法部/司行政管理只能用于行政单位,决不能适用于高度自治的律师协会。否则中国律师永远都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受制于对律师业务不通,对律师疾苦不闻,对律师期望不知,对律师职责不明的司法行政人员.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