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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律师协会办成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 将律师协会办成真正的民间自治组织( 2003-2-1)
南郭
王靓华与刘刚之间的论战早应结束了!我们更应关心中国律师向何处去的大问题。中国律师协会能否办成真正的民间组织?如今的律协其实全是准官方的产物,那些CP官员们怎么可能全心全意关怀吾辈前线作战的律师战友们?
吾以为全国律师协会应当由体国律师民主选举产生会长秘书长及领导成员,而不能再搞什么任命。律师协会应当是个自治自律的民间组织,会长及秘书长均应通过律师大会自由竟选民主选举产生。目前几乎均为任命产生,如果连律师自己组织都无法做到民主选举,自由竞选,又遑论中国律师参政议政之权了。让我们就从律师协会的改革做起吧! 取消律师资格/律师惩诫/制止业内不正当竞争均是律师协会天然的权力,可如今有那个律师协会有此等基本权力?司法部/司行政管理只能用于行政单位,决不能适用于高度自治的律师协会。否则中国律师永远都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受制于对律师业务不通,对律师疾苦不闻,对律师期望不知,对律师职责不明的司法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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