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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我可以再作一次自我辩护吗? 我有罪,我可以再作一次自我辩护吗?
南郭
真诚致意罗先生:
罗君之批评吾表示诚恳接受.吾今后会注意改进.不过容我稍作辩解可否?君之函吾确曾收到过,我也读过一遍,觉得您的观点似乎不对,而且离题比较远.但又没时间作研究后答复,故吩咐我的助理刘蕾小姐作一研究并负责答复您.我真的不知道她竟没有答复.我得将她开除,还是手下留情,兄的意见呢?事后一忙,即忘至九霄云外了.若非君提醒我真不知道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更重要的是,当时由于本所政治经济等出现重大危机,去年由于本所新设立,加之本人不务正业,管理无方,导致本所净亏损近50万元;我作为事务所主任,真是无地自容呀;我已连续失眠30余日,实在力不从心。更严重的是,由于我在网上直言不讳,而且全是真名实姓,某权力机关(南郭注:国安局)为了我的安全还是为了国家的安全,两度登门关怀备至。吾诚皇诚恐尚且不及,正所谓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此情此景,小弟还要求兄弟我关心他人之事,吾实在有点力不从心呵(此点汝可向东海松,刘刚兄印证吾言是否属虚)。
汝指责我自吹自唪羞杀吾弟,实乃吾与汝观念不同耳,吾国人,特别的酸文腐儒,历来虚伪作做,明明心里巴不得人们对之称颂有加,却是一片自欺欺人的称呼,君不见吾国电视节目狂轰烂炸者均为清朝时之大臣对皇帝的 “奴才长奴才短”之称。长期耳濡目染,不是奴才也会变成奴才的平方!明明对自已的文章视之若盖世华章,却非要称之为拙著拙文;明明希望得到人们的肯定与赞赏,却从不敢公开诉求;就象我南郭一样,明明作梦都想发财致富,竟将执业格言定为“一不怕死,二不爱钱!”谁相信哪?
吾以为肯定自已,相信自已,敬佩自已,赞颂自已,无可厚非;只要你不是瞎吹乱捧即可,只要你货真价实就行;从心里学角度言,无自信者断无成功之理,自信者虽不一定都成功,但惟有自信者有可能成功;汝愿作无自信者还是自信者,悉听尊便;是故建议仁兄每日早晚对镜猛喊:我很伟大!我最光荣!我永远正确!!!坚持 50年包您真的如愿以偿!盖谎言重复三遍即成真理,“奴才”听闻十遍焉有不成奴隶之理?君只需上网瞧瞧,在吾辈律师中尚且有那么多诸如王靓华、李洪东及错兄等鸿儒巨师心甘情愿作党奴,老夫夫复何言哉!
吾之自报家门实在是被那位文字大师错兄给逼出来的,并非在下真的那么不知天高地厚,吾不致于那么弱智,怎能不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之理?不过,会当击水三千里,自信人生100年!如果有机会牛一把,尽情显露一下未偿不可;因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正是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今霄良月不自乐,更待何时?
吾面临的政治经济精神生活重压,相信汝是无法想象的,是故吾以为你对我的批评并不客观公正,然而吾之所以花时间解释,其实又作了一次免费宣传介绍广告,以消除你的批评对我的声誉的不良影响,您不致于认为不妥当吧?
我每天只有不到四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而且常年如此,每天跑步万米,翻译两小时,上班路途一小时,工作学习读书讨论上网十四个小时,可仍然有处理不完的事。即便我是神仙,也无法亲自答复所有的求助求教;尽管实际上我的好为人师的毛病很严重.这几个月来让我帮改论文者有之,请我帮改诉状者有之,令我帮助解决困难者亦有之,要我讲演者有之,请我作序者还有之;我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呀;何况律师的时间是何等宝贵,每工作小时理论上可收费250美金(所以我也象个二百五!)如果我一心一意扑在律师业务上,这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世上难事。然而我为何对中国律师网情有独钟,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在此纸上谈兵?实出于对众多网友的爱和敬,吾深知此处卧虎藏龙,亦不乏财狼狐假虎威之辈;我对中国律师中有良知有才华有理想有热情的青年才俊充满敬意.差点变成了同性恋.(纯属开心,千万别当真)
我表面上自高自大,实质上是相当谦虚的,只是君不懂而已;好了,得罪之处只能请您海涵了.顺便说一句,吾本乡下人,来自最贫困落后之穷山恶水之间,没有任何资格瞧不起人,更无自高自大之本钱贬低别人.仅仅因为“错兄”目中无人地动辄指责他人是法盲,嘲笑南郭这个不懂那个不知(从严格意义上他的言行已构成诽谤和侮辱罪,因为公然嘲笑一个专职律师不懂法律足以构成此罪),好象天底下他是个最完善的人似的,为了反击他的狂妄无知,吾不惜牺牲自已而已.瞧又来了,除了自吹还是自捧.休战也罢!
汝若有机会来大上海,无论公私,务请告知,届时您才能真正感受到我们客家人的真诚实在与好客.
您真诚的朋友:郭国汀
2003-07-01于沪
附罗先生原文:
羞人!!( 2003-6-30 23:15:40) 几天没有上中律网还挺热闹!终结者一向在本网的观点与大家不同,这是有目共睹的。我认为这很正常,表明在本网上有的是奇葩,表现本网的多样性,何乐而不为?郭律师在行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不能让人理解的是:今年三月份,我有一个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案子,着实让我着急了一陈子。起不起诉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闻郭律师之大名,向他的信箱和事务所连发了几封电邮,但至今无回音。情急之下自己解决了法理问题。明天正式起诉。当时是怀着多么大的希望向郭律师求救,但又如何!后一想别人有什么义务帮我解答,倒也作罢,也想通了。
今天看你们在这里争论,我是气不打一处来。我执业九年了,摸索了一套与当事人良好相处的经验。那就是以心交心,以诚待诚。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本质坏的当事人毕竟是少数。用心和当事人交往,你会收获友谊和真情。没想到在大多数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的当事人那里,我们且能友好相处。几年来我获得多少真情,而在这里,在我们同行这里,竟然是相互挖苦和讽刺,不仅自我感觉都好,而且从字里行间恶意贬低同行。可悲!终结者在本网人缘不好,郭律师你是知道,你犯得着列举一大堆头衔和著作来抬高你自己吗?你这样说,今后像我们这样一些边远地区的律师还怎么和你交流?你离我们那么高!
一 想到今天我在贫穷的当事人家中为他女孩讨公道,一想到当事人那双无助的眼神,我觉得你们俩好无聊!把人性中的自高自大和蔑视对方表现得淋漓尽致。你们习惯在北大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多了不起!习惯于大案和做学问之中,多么得意!请你们俩都记住,老百姓最需要律师,最需要我们。少一些无谓的争论,去感受那些 弱势群体和正渴求法律求助的人们的心情。在他们中找到最有意义的东西,去感受人间更多的真情。再回过头来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你会另有一番感吾。
终结者爱找别人的错别字,这是好事。说得到对的地方我们采纳。也减少了自己出丑的机会。我是一名山区的小律师,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本科生,没有任何著作和头衔,望本贴的争论双方听君一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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