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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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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南郭
   
    我们尊敬的最高法院的院长大法官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各位看官读读本人写给原主审法官,北大高材生,最高法院李健副庭长的公开函便清楚了.那位大律师是谁?上海滩上头号大律师是也!然而,大法官也好,大律师也罢,吾偏不信邪!奇文应当共欣赏,君以为何如?
   

   李兄:近好!
   
   我是怀着沉重的心情再次给您写这封函的。1993年在本案〖(1998)经提字第6号再审案〗一审期间,我曾撰文称“这是我办得最好的一案,也是我终身为之骄傲和自豪的一案!”然而如今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执业17年最失败的一案,也是我最感耻辱的一案!”我为中国“司法公正”深感悲哀!我为最高法院如此工作效率感到耻辱!我也为中国法官们的软骨症感到痛心!我为我不得不相信,中国司法腐败已至最高层的现实感到悲愤不已!
   
   您作为本案审判长难道竟没有丝毫感到内疚?您作为最高法院最有前途的年青法官难到就那么麻木不仁?您作为共和国最高法院的法官难到对此案的奇怪现象竟如此心安理得?您作为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的骄子,青年时期的理想难道已烟消云散?您大概不想本案被当作中国司法腐败的典型而被永载史册吧?(消极不作为的腐败与积极作为的腐败本质上并无区别)
   
   由于我深知最高法院每位法官手中均有不少积案,也由于我知道此案的背景,还由于我明知此案影响重大。尽管自最高法院立案再审迄今已过四年整,我前后仅给您写过7封函,这是因为我体谅你们的难处。去年10月10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给您去了一封措辞强烈的函,后经付金联劝解,我不情愿地取消了原拟采取的措施。后又于2月及3月间分别给您去了两函,并于四月间厚着脸皮在最高法院您的办公室中有过短暂的一面交谈。据您称,您现已不负责该案审理,让我直接找陈纪忠,我也找了陈纪忠,且事后曾数次长途催问此案的判决,他每次均说快了,并为此案的拖宕数次表示过歉意。然而迄今又是一年眼看即将过去!自本案开庭迄今已是三年过去了。若自本案申诉之日起算则已过第6年!若自一审起算本案已经过了12个年头!抗战也才打了8年!我也已从一名普通律师成长成为一名一级(自封的)、教授、专家、学者型大律师!我是有超常耐心,恒心的人,可我还是无法继续忍下去。你们未免欺人太盛了吧?!
   
   看来你们一定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便可以为所欲为,恕我直言,其实现行司法体制下的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并没有多少值得骄傲的资本,因为你们绝大多数并非有什么过人的才能或非凡的业绩或因德高望重而被选任的。实际上基层法院有不少法官,全国律师中更有不少大律师,智慧才能绝不在你们之下,品德亦不亚于你们,业绩亦不输于你们!因此你们实在不应当如此目中无人。即便你们真有盖世才华,超世之才,也实在没有必要如此无礼!
   
   我想制作一份并不复杂的案件的判决书无论如何不用三年时间吧?自1998年10月至今,我主办了近百起诉讼案、撰写了百篇代理词、并发表专业论文28篇、翻译了三部法学名著即《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76万字)、《OMAY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92万字)、《英国保险协会保险条款诠释》(42万字),因此,任何以工作忙、案情复杂为借口都是那么苍白无力!
   
   吾代表我的当事人最后一次要求你们履行一个法官起码的职责尽快作出早在叁年前就理应作出的终审判决。无论你们如何下判,我都会睁大眼睛分折评析欣赏它!
   
   李兄:我们曾有过两次面谈,我认为你是个很有才华的有前途的大法官,决非那种不入流的混世小子。我想再等一个月,期望能收到此案的体现各位学识水准和正义的终审判决书。否则我将被迫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贵院每一位院长投诉,向全国人大投诉,如果仍然无效,中国报纸若不敢披露真相,我将通过Email向全世界媒体披露本案全部细节,包括我给您的全部函件!我就不信21世纪的中国仍然可以无法无天!大不了我不在中国当律师!贵合议庭的做法实在令我这么个有着非凡耐心的人已开始失去耐心!我尊重,理解你们,而你们却在本案审理期间从未表现出起码的礼节,也未表现过对一位法律同行应有的尊重,更未表现过作为法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纵使你们有千万条理由,我认为你们没有丝毫正当理由拖宕1095天对本案不作出判决!你们采取此种拖延战术本质上与那些受贿索贿的腐败法官并无两样!尽管可能是由于你们的某位上级从中作梗,身为共和国最高法院的法官,就应当拿出点法官的良心、勇气、骨气来!
   
   侯复!
   
   顺颂
   法祺!
   
   PS:王允、陆效龙、陈纪忠不另函,请将此函入卷存档。
   
   您的不受欢迎然而却是真诚的朋友:郭国汀大律师
   2001年9月12日于上海
   
   不愿得罪邪恶,必然得罪真理!郭兄果然英雄,虽然是个失败的英雄!具我所知,中国第一大律师张思之先生也是屡屡败北,但他老人家不失英雄,而且是真正的大英雄!
   
   郭国汀:根本改变现状确实有待时日,然而必须拿出具体的行动计划来,正如WTO有五年过渡期一样,否则司法公正就永远是一句空话!确实提高法官们的经济待遇,比如,法官的薪金至少应高出一般公务员两至叁倍。同时提高法官的入门资格,加强惩诫与监督力度,从已经先富起来的大律师中选任法官,赋予法官真正的独立审判权,有限的自由心证权。我何尝不知道法官也是人!我当然深知许多情况下法官也是出于无奈!纵观横看客观地说,如今司法公正的确正在改善,而上海地区的司法公正无疑是全国最佳的。我为有幸成为一名上海律师而庆幸我有能在浦东执业而骄傲(郭国汀注:当时我在上海执业,不能不表扬上海法官; 实质上近年来,特别是胡上台后,司法公正明显在退步!上海市司法当局奉命迫害郭国汀律师便是明证!如今北京市司法局奉命迫害高智晟律师再次印证!)。如果法官都能象冯立奇大法官那样,我们还有意见吗?
   
   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本人法律生涯的终级目标呵!我怎敢对他们不敬呢?有人别有用心地陷害于我而已。诸位不要得罪我,不然有朝一日我东郭先生变成了西郭大法官,汝等可有好瞧的!(岂敢岂敢,不过开心一哭耳!)肖大法官吾梦中友也;A大法官吾挚友也;B大法官吾诤友也;C大法官吾直友也;D大法官吾诚友也;E大法官吾良友也!吾愿做天下所有真正的法官之友也!
   
   其实许多网友误解了吾之本意,首先我对那位李兄并无多大的意见,他肯定有他的难处;给他写了七封函旨在给他一种武器用于对付后面伸出的手而已,是故,我才会公然要求他将该函入档。
   
   我认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实际上也没有独立审判权,这才是问题的所在。我们的《法官法》并未向法官提供足够充分的保障,法官定级在实际上又成了行政级别决定一切;如果法官不听上级领导的意见而按已意下判,很可能被调离,或被降级或受种种其他处分;法官也是人,我们不能要求其都是包公,海瑞;何况包/海先生何其稀少,才会那么珍贵。此外,法官的待遇完全与法官的权力不相称,与法官这一职业应有的尊严与收入差距实在太大。
   
   只有赋予法官真正的独立审判权,同时要有相应丰厚的收入,才会有热爱法官职业的优秀人士加入法官行列。最高法院去年公开聘法官入门考试要求教授/一级律师/以上者,应者屈指可数;根源即在此,学人对钱多钱少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有独立审判权;否则都得听庭长/院长的,不当此种所谓的法官也罢。
   
   只要有一天法官真正有了独立审判权,而且享受终身不降薪(犯罪除外)优秀人士应聘者必定众多。我就首先第一个报名!
   
   此外,法官的办公条件太次,使得法官们谈不上有职业自豪感西方法官最高法院不必说,一般中等或上诉法院,法官个人办公条件好得让你恨不能24小时呆在办公室里,自然法官的尊严也有了形式上的保障。我国法院一般法官的办公条件差得令人难以置信,而院长副院长们的办公室则好得惊人。等级差别如此之大难怪人人都想当官了。其实我在全国有众多真正的法官朋友们,同为法律人,易于沟通理解。
   
   当法官尤其是大法官们(院长级的)在位时,特别是当他们不知道郭国汀是何许人之时,他们对我均是不屑一顾的。然而当大多数法官了解了我以后,许多人成了我终身的挚友。冯立奇大法官最为典型他是只到退役后才变成我的胜似亲兄弟的朋友的。
   
   中国律师们!我们生逢盛世(南郭注:当时实在孤陋寡闻!),应当有所作为。千万不要急功近利不要迷信搞关系;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知识水平、思想文化功底才是正途。
   
   - 2003-02-02 14:18原载中国律师网,2005年3月被强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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