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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宠案二审会维持原判,辩护律师难辞其咎。

郑恩宠案二审会维持原判,辩护律师难辞其咎。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辩护律师二审的辩护词吧:
   一、是不是国家秘密,不是随便什么人说得算的,难道就是你说的算的?而事实是这是经上海市国家保密局鉴定过得,你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枉自臆断。二、“被告人郑恩宠在其晋元路住处,将新华社2003年第17期《内参选编》中的《强行拆迁引发冲突,记者采访遭遇围攻》一文的复印件传真给“中国人权”组织,并在该复印件上亲笔注明“新华社内参稿,望引用”。”这是事实,你是不是要我们相信郑的判断力有问题?三、大律师,请不要把个人情感掺和到辩护词里面,作为律师你不会不知道这个吧?把当事人与本案不相关的事写到辩护词里有什么意义呢?是不是“反腐英雄”,受什么报复,我看你再收集证据另案辩护吧,这也不是你辩护词里说了就是的事情。四、法制建设我们国家也一直再搞,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弊端也是难免的,你辩护词里说了一大通,无非也是说这个,你的建议可能不错,但是发表的地方错了,你是不是该考虑把辩护词改个文体,到也有提神醒脑的功效。 其次,是辩护律师主观策略问题,有人说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接了案子就该不惜代价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样的律师才算称职。辩护律师的方法到好,让当事人陪他搏了一次,你对体制有气也好,对政府不满也好, 不能借人家案子发自己私愤阿,到最后倒像为自己找个推卸责任的好借口。 听说你的律师事务所亏损100多万,但愿这次名声大作后能有所改善。最后还是那句话, 不行就不要接,接了就要像个职业律师。还有, 败了就败了,不要推卸责任,来搏取大家的同情。 FENGXINZI
   这么无耻的话语,楼主说的出来,佩服!!!! [Re: fengxinzi]大人物
   分析得有道理,应该让郭国汀好好想一想。伤心太平洋 分析得比较全面,我顶!风之子
   好像有點道理,律師水平是最重要的 碧虚 不光是水平,还要良知!风之子;好,有性格。黑雪
   分析得比较全面,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郭国汀难道不知道吗?我想不会,他只是在推卸责任,来搏取大家的同情,挽回失败的脸面。顶.飞来之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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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炒作的结果,如果我是法官不维持原判,搬石头扎自己脚,以后我就可以卷铺盖走人了。不行就不要接这个案子,接了就不要在结骨眼上说体制问题。每个律师不管怎样,首要问题就是要为当事人考虑,你可以为自己搏一次,成功了名利双收,当事人可玩不起,何况你这个搏法简直就是玩火自焚,根本就没胜算,郑算是给你害了。
   --------------------------------------------------------------------------------
   什么叫做“是法官不维持原判就是搬石头扎自己脚”? 什么叫做“不行就不要接这个案子”? 什么又叫做“玩火自焚,根本就没胜算,郑算是给你害了”? 我国是不是要把审判制度改成一审终审制,以避免法官砸自己脚? 哪个律师敢保证他接的案子一定会赢? 替郑恩宠辩护就是玩火自焚吗?没有胜算官司就不要打了吗?劝郑恩宠认罪就可以救他吗?请你把话说清楚,讲明白! 华自民
   泼冷水,还是挑刺?PEIGS66
   法律与政治是分不开的,本案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审判,而是政治上的审判;用政治来审判我们的法律人,难道我们的辩护人评论一下政治就有错吗?和政治人高谈法律,有用吗?本案辩护人“发泄”的无非是全国法律人乃至全国人民的呼声,这难道就成了辩护人推卸责任的借口?我很想知道,如果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你又能够怎么样呢?这是一次成功的辩护,但也是一次失败的判决。你认为呢?推卸责任? 同情? 挽回失败的脸面?我看是你们这帮落井下石之人在推卸责任。我看是你们这帮底气不足之人值得同情。我看也只有你们这帮惟恐天下不乱之人最失败。巨顶—— 岁月如歌
   这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观念碰撞。理想主义者以信仰法律至上为原则,宁死而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不屈服于任何势力。现实主义者以赢得法庭胜利为目标,减少阻力,牺牲一时,争取实际胜利,所以你们的观念都没有错,个人价值取向不同而已,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高尚,有的人庸俗,但并不是表示庸俗不好,大多数人都是庸俗的,正因为此,高尚的人才因为难得可贵而受到大家的尊重。 午后阳光
   如果不炒作,按现在通常的做法,找点关系还是可以判决缓刑。不过,我相信谁的关系也硬不过上海市有关部门。所以,本人认为,这案子的结果谁辩都一个样。我小律师去不一定也不过是三年。 江湖
   楼主是不是和郭、张律师有什么深仇大恨啊????不至于义愤填膺吧。哈哈
   支持楼主,郑案本来就是一清二楚的事实,如果不是事实,估计国家也不会开庭审判了。落金下石
   “如果不是事实,估计国家也不会开庭审判了?”你是白痴还是弱智啊,国家还说老邓是走资派!风飞杨
   什么叫贼喊捉贼?刘路
   郭律师满口的民主、人权、不知道他到底理解多少?美国够人权了吧,白人不是照样在欺负黑人。宝宝,美国的狗屎也是香的吧。操!钉子;顶,不过老郭也的确够可怜的 麻赖火锅;楼主公报私仇啊?哈哈; 只判了郑律师3年,轻了,我看像这种卖国求荣的人,应该判的更重一点才对。XIAONIAO
   落井下石,你懂法吗?呐喊的羊
   楼主已经没有了是非黑白,只是一只犬儒,毫无同情的必要!支持郭律师,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只有离开了上海这个“独立王国”,法律,或许才能值得尊重! 再说
   旁人都看得出,郭律师已经尽力了。问一下,如果换别的律师,郑恩宠的情况会更好吗?我看不一定。老郭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有一些不妥之言行,但反过来对郑恩宠案的从轻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他这招走得太险,让人不禁为他自己捏了一把汗。 文律
   不错,难道为郑案辩护的郭国汀律师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无能吗。可悲呀!!律师的良心
   群魔共舞,楼顶三个是典型。象这样的狗,在中律网,怎么越来越多,而且专门盯着郭律师来咬。对这些狗,在漆黑的夜晚,他们的良心会爆发阵阵的剧痛,但是,我一个都不可怜,不原谅!请大家看一看政府请的打手的丑陋嘴脸! 海容
   天下的律师没几个是有良心的,谈次话就要收费千把元。郭律师难道会免费为人打官司吗?强词夺理的背后隐藏的是一颗虚伪的心。XIAONIAO
   天下的律师没几个是有良心的,谈次话就要收费千把元。---这话证明你不是律师,所以你根本不了解律师,律师之中,仍然有为数不少的正义之士,郭律师就是当中的学有所成难能可贵言行一致者,况且,你也不过是众真正没良心人之中的一个,还在这里大谈良心,真好意思啊?郭律师难道会免费为人打官司吗?---郭律师收费多少,你可以请教郑妻蒋美丽女士,其亲笔所书,已经证明是“象征性收费”。强词夺理的背后隐藏的是一颗虚伪的心。---这里的网友,不是小孩子,完全有能力分辨郭律师所言,是“强词夺理”,还是“义正词严”,倒是你这种人,请摸一下自己的心,看是实的还是虚的,不,说错了,应该说在还是不在。海容
   请网管查一查下列等鹰犬的IP! fengxinzi 伤心太平洋 飞来之星 午后阳光 麻辣火锅 落金下石 钉子 风之子 碧虚 律师的良心 怎么突然之间冒出这么多新来的无耻嘴脸,这帮家伙肯定是政府的鹰犬! 华自民
   这是个人风格不同,拜读郭老的辩护词后,我总感觉他有一些把个人感情看法掺杂在其中。败诉也没什么,做律师那里有100%的胜率,郭老的勇气值得敬佩。 叶午秋枫
   我对郑案与您的关于郭律师的代理思路的看法一致。但是郭律师并不是为了炒作。对于郑律师,过去一些媒体突出了其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敢于与强大的对手抗衡的果敢和勇气。对此,我非常钦佩。但客观地说,郑律师的确触动了违法“高压线”,一般常识,,“内参”中的文章应当是具有秘密性的,对于律师来说,这应当是常识中的常识。公诉机关委托鉴定事实上是画蛇添足,该鉴定结论排除,不影响对郑律师“违法事实”的认定。我认为,该案件如果做“无罪辩护”,应当依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结合郑律师案件事实情况,可以重点考虑如下情节“行为目的的正当性、合理性”该秘密对国家利益、安全的影响程度“行为后果的危害程度”。郑律师案件给我们的警示意义在于:在法律的范围内从事法律活动,在现实中突破现实。AZAZAZ
   我也觉得他的辩护词里有些感情用事了,以法律来说服人的内容弱了点。MENGMENG
   且不谈郭律师的辩护词如何如何,不过郑将新华社内参传真给“中国人权”的行为的确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昨晚看了新闻,郑自己明白地说道:“只要能为我说话的人,都是好人!!”难道这就是所谓“好人”的确切定义吗??!!评论家
   郭老一开始接郑的案子就错了,结果引火上身,到如今自己都沦陷,多尴尬、多难堪,顶楼的希望能同情一下他,别落井下石了,他够惨的了。心潮澎湃; 事实清楚,任何律师都没用。黑雪; 我小律师支持你,律师王老五;
   什么叫爪牙,如果坚持一种观点是爪牙,那么请问您又是谁的爪牙?还有请您把我的话看清楚点,我是说这个搏法是玩火自焚、没有胜算,并没有说这个案子,不要自己理解不了就说别人话没说清楚!请不要凭借主观臆断这是“政治上的审判”,请问法官来审判你了么?和政治人谈法律有没有用要看场合和方法的,你觉得这样有用么?如果我作为郑的辩护律师,我至少会把公和私分开,会把当事人利益和自身利益分开,决不会把自己的情绪牵涉到案子里去。 FENGXINZI;
   爪牙就是把攻击别人作为一种快感,而经常用这种手段自慰的人。KK
   还有如果郭老看到的话,我想说,我很钦佩你,但你别再义气用事了,输了就输了,又怎样呢,也许感性是真汗子的表现,但你是律师界的“前辈”,相信你一定能够很理性对待自己的失败,或者说是失误。郑案的一败涂地,并不是败在你身上,关键还是败在事实面前,在真相的面前,再用怎么虚假的辩护词作伪饰,都显得苍白无力,都抵挡不了法律的正义判决。
   由衷的劝慰:算了.............心潮澎湃
   郭国汀律师,看到了没有,明则保身,不要再作无会的挣扎,如果换成我早就吐血身亡了,可你还在作垂死挣扎,气死我了。惊艳一枪
   有道理,同意。大家都理性点,客观的分析这个事情,感情用事没有意义的,互相对骂更是辱没了自己的身份。水清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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