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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郑恩宠案上海高院驳回上诉后网友们的评论
·请记住一位伟大的律师英雄——郑恩宠/郭国汀
***(四)香港联中公司与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贸易争议再审案
·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无理拖宕九年拒不下判再审案代理词
·反了你!竟敢不尊敬我大法官!
·就十五载官司致最高法院法官的公开函
·中国法官如何让吾尊敬/南郭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五)涉外亿元合同诈骗案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郭国汀
·惊心动魄的辩护
·涉外亿元诈骗案致有关负责人的公开函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各位领导及福州市委、市府各位负责人的公开信
·关于本司与福州市粮油公司贸易纠纷案及因此而被无辜拘留、逮捕者至福州市、福建省、中国政府、公安、检察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市长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函
·关于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的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中央政法委书记紧急呼吁函
·福州市公安局插手涉港经济纠纷造成海内外不良影响事
·亿元合同诈骗案郭国汀律师与龚雄副市长会谈备忘录
***(五)郭国汀律师名案劲辩
(1)政治良心案
·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
·强烈谴责胡锦涛公然践踏法律任意拘禁人律师的恶劣行径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评吴爱中张惠刘兰(法轮功讲真相)案的两审判决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辩护词
·律师关于郑恩宠案的二审辩护词
·郑恩宠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申诉状
·郭国汀:我为什么为清水君辩护
·作家张林又被刑事拘留!
·声援支持杨天水和张林
·杨天水是令人敬佩的民主战士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杨天水
·坚决支持李国涛先生的义举,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政治!
·师涛是当代中国英雄——
·六四与师涛
·师涛为中国记者受难为自由民主坐牢
·郭国汀指雅虎遵守当地法律说无法律根据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师涛
·长沙国安局无理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师涛
·答mironet质疑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向刘晓波,余杰先生学习,致敬!
·当一名律师无辜失去自由时——无题
(2)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强制拆迁案
·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政府欺诈何时休?!评一起政府参与非法强制拆迁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烟台「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社会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
·身残志坚受苦遭难的马亚莲二次劳教案:行政复议申请书/郭国汀
·马亚莲案代理词
·马亚莲因强迁上访两次劳教争议案行政上诉状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郭国汀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案上诉状
·苏州 “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上诉案代理词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敬请关注一起严重违法强制拆迁苏州相城区民营企业案
·非法强制拆迁民营企业争议案一审代理词/郭国汀
·一起非法强制拆迁争议案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张锐诉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之行政诉讼案有关问题的初步法律意见
(3)行政诉讼案
·征收船舶港务费行政争议案代理词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上诉状
·谢安诉湖南省醴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当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对一起复杂行政诉讼案的法律思考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案代理词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上诉案代理词
·关于浦东公安分局扣押公司帐册及业务档案的法律意见书
·龙岩市恭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诉龙岩市土地管理局国家行政赔偿争议案初步法律意见书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上诉状
·养老保险争议案初步法律意见
·赌博行政处罚争议案代理词
·征收船舶港务费行政争议案答辩状
·行政处罚(没收赌资)争议案再审申请书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
(4)重大涉外经贸争议案
·Ocean Glory 轮碰撞争议案代理词
·一起重大涉外提单侵权争议再审申请书
·评一起重大“委托贷款”纠纷案的两审判决
·一起重大信托存款合同争议再审申请书
·中外合资企业退股争议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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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的根本问题

   政治体制的根本问题
   
   郭国汀
   
   小时候父亲曾教训我,“要好好读书,多思少讲.”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应当少讲?直到上大学后,我通读了<中国通史>特别是后来读的<剑桥中国史>(系列读物)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史>(三部),我才明白为何应当“多思少讲.”

   
   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精辟地指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思,思而学,唯其如此才能把书读好读活;学问者,边学边问是也;问即探讨,探讨者当然离不开讨论(讲).不探讨如何能交流?不交流焉能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发现真理?
   
   问题在于当一个人把书读活了以后,就容易发现真理,知书达理至道后自然有与人交流分享的冲动.可是当局的主义或强行灌输推行的理论思想主张,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岂容尔辈乱发高见.
   
   凡触犯当局正统思想者,无不属于大逆不道,罪该万死,自然应当列为十恶之首.满门抄斩.看汝辈还敢乱说乱动呼!
   
   父亲大概早已看出这个不屑儿子天生一副反骨,故早早给我打预防针.故我从小就沉默寡言,强忍了十几年,直至26岁刚过不几天(1984年2月15至19日) 我突然开口,大讲特讲,一发不可收拾,竟敢公然对权威进行批评,甚至敢于怀疑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是否真理.直接的后果便是被吉林大学送进了精神病院!这就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直接后果.毫厘不差呀.
   
   反右或文革中为何连许多德高望重者也都出现卖友求荣的现象?表面的现象是为自保不得不如此,深层的因素乃是在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下(高度极权专制)根本没有容你选择的余地.因为若你不按照当局的意思表态,立马让你失去原有的地位,工作,以致饭碗.一切都是国有的,而国有的也就是党的,党的也就是我的.故所有的中共高干全围绕一个人转,毛只要咳嗽一声,中国大地就得抖三抖!凡吹奉毛者无不高官厚禄随即兑现,凡敢批评或者提出任何与毛不同意见者,无不立马失去原有的特权.因此要么象彭大将军,张闻天一样,出于天理良心,敢冒犯龙颜,直陈已见.但随后即失去了一切.(事实上彭张周黄等坚持不久便全部投降,反复检讨,但仍被视为不深刻,未触及灵魂, 因此被打入冷宫终身不得重用.从此以后所有的人都变聪明起来.最聪明者当属林彪,“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 峰,世界几百年,中国几千来才出了个最伟大的天才毛泽东“毛泽东是我们的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旗手,伟大舵手“(还好老毛不曾学过海商法,也不懂航海,否则林彪拍马屁就拍到马蹄上了.因为舵手在船上的地位相当低,船长才是船上至高无上者.)红宝书早请示晚汇报忠字午全都是林彪搞出来的活剧.害得全中 国人全都像得了精神病!
   
   好话人人爱听,我东郭先生也不例外,于是林彪马上就成了“毛泽东同志最亲密的战友,最优秀的好学生“,中共九大也就堂而皇之的将林彪作为毛的接班人写进了党章!
   是故惟有科学民主自由的政治体制下,才可能产生大批品德高尚的人士,反之,在极权专制政体下必然培育多如毛的林彪一类的人物;朱溶基,彭德怀此类正直清廉敢做敢当的官则仅是例外.因此我国的政治体制必须改革,共产党必须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重,而非以一党之私利为出发点,及时进行真正的政治改革.否则人民不可能拥护自私自利的任何政党或个人.不进行温和体面的政治改革,国家的前途实在堪虑啊!
   
   真正的民主自由政体是中国唯一的出路.吾以为关健在于民主自由的政体.现行政体根本不是所谓“人民民主“的政体,实质上是其后的“专政 “再加上“极权“政体.而级权专制政体是最危险,也是反动的政体.反动者,逆历史潮流而动者之谓也.其次则是真正实现思想言论出版新闻舆论结社教育的自由.
   
   民主政治使得社会各阶层各利益集团都有相应的代表参政议政,人民享有充分的人权保障,自然在议会或社会乃至日常生活学术研究均得畅所欲言无所顾虑.而思想言论出版新闻舆论结社教育的真正自由.使得人民能够在不担心以言获罪,不担心丢失饭碗的前提下,建议科研,演讲,交流,探讨,在自由的环境下,各种思想的碰撞争辩交流,便能随时产生新思想新发现新发明,整个社会充满活力,生机勃发生意盎然.
   
   世界上从来存在一成不变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绝对真理只在天国才可能存在, 在现时世界中只存在相对真理.因为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只有鼓励人们彻底解放思想,鼓励人们不断创新才能有所发展进步.
   
   鸵鸟政策只能自欺欺人,唯有全面对外开放,不仅仅在经济上,而应当在政治思想文化教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思维科学)一切领域全面开放,才有可能令吾国与世界溶为一体,与世界先进各国同步前进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超越;否则永远只能跟在外国后面,甚至差距越来越大.
   
   200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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