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专访郭国汀律师(下) :回首不言悔]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中共下达密文奥运成迫害最大借口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从为法轮功辩护看中共践踏法律(图)
·郭国汀律师批评中共奧運前加劇迫害法輪功
·郭国汀律师呼吁台湾政府予吴亚林政治庇护
·郭国汀律师称中共持续非法迫害法轮功及其辩护律师
·答Gavin0919郭国汀是法轮功走狗之指控
·
·专访郭国汀律师(上) :为法轮功辩护
·专访郭国汀律师(下) :回首不言悔
·RFA:郭国汀介绍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曲折经历
·自由亞洲電台专访郭國汀谈為法輪功學員打官司
·希望之声郭国汀专访: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判刑是非法行为
(三)郭国汀律师为郑恩宠抗辩
·我为郑恩宠律师抗辩的前前后后
·为郑恩宠案翟明磊等中国新闻记者六君子的声明
·敬请关注郑恩宠律师所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
·历史将证明郑恩宠律师无罪/郭国汀
·郑恩宠案二审辩护词及网友评论/郭国汀
·关于会见在押的郑恩宠的第二次申请函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决书
·上海市高级法院郑恩宠案刑事裁定书
·郑恩宠冤案再审案至全国律协诸位会长之公开函/郭国汀
·中国最需要像郑恩宠这样的律师
·诽谤郑恩宠律师的中共党奴及特务名录
·再谈郑恩宠案 郭国汀倡律师网上辩护
·我为郑恩宠辩护的前前后后 郭国汀
·上海普通市民感受的郑恩宠大律师
·关于郑恩宠案我的声明
·我为郑恩宠律师辩护
·一切源于郑恩宠案,可敬的国安兄弟请自重!
·郑恩宠聘请辩护人的真相
·郑恩宠聘请辩护律师真相之二
·真为这位北京律师脸红!
·张思之大律师冒着酷暑赴看守所会见郑恩宠
·上海监狱当局婉拒郑恩宠的辩护律师会见
·关于会见在押的郑恩宠的第二次申请函
·揭开“时代精英“画皮
·答时代精英,
·再答时代精英教导
·向张思之律师,郑恩宠律师学习,致敬!
·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驳“文律”兄郑案高论/南郭
·中国最需要像郑恩宠这样的律师
·凡跟郭国汀贴者一律入选黑名单
·批驳李洪东之首恶律师说!
·历史岂容任意伪造!
·惊闻郑恩宠律师夫人蒋美丽被拘捕!
·郑恩宠案二审会维持原判,辩护律师难辞其咎。
·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
·答L君之三项基本原则
·郑恩宠案网友评论
·网友支持或反对郑恩宠的评论
·支持或反对郑恩宠的网友评论之二
·中国律师声援支持郑恩宠
·吴国策律师:“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某律师的心里”系他人盗名发表的声明
·中国律师声援支持郑恩宠律师
·网警\网友\特务与郑恩宠案
·郑恩宠律师的最后一篇代理词
·关于记者杨金志、陈斌严重侵犯郑恩宠律师名誉权的律师函
·郭国汀律师如果你还是个真正的男人的话,请你勇于承担败诉的责任。
·郑恩宠案上海当局特务什么下流无耻的手段皆用
·谋害郑恩宠的凶手是谁?
·郑恩宠案上海高院驳回上诉后网友们的评论
·请记住一位伟大的律师英雄——郑恩宠/郭国汀
***(四)香港联中公司与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贸易争议再审案
·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无理拖宕九年拒不下判再审案代理词
·反了你!竟敢不尊敬我大法官!
·就十五载官司致最高法院法官的公开函
·中国法官如何让吾尊敬/南郭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五)涉外亿元合同诈骗案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郭国汀
·惊心动魄的辩护
·涉外亿元诈骗案致有关负责人的公开函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各位领导及福州市委、市府各位负责人的公开信
·关于本司与福州市粮油公司贸易纠纷案及因此而被无辜拘留、逮捕者至福州市、福建省、中国政府、公安、检察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市长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函
·关于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的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中央政法委书记紧急呼吁函
·福州市公安局插手涉港经济纠纷造成海内外不良影响事
·亿元合同诈骗案郭国汀律师与龚雄副市长会谈备忘录
***(五)郭国汀律师名案劲辩
(1)政治良心案
·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
·强烈谴责胡锦涛公然践踏法律任意拘禁人律师的恶劣行径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评吴爱中张惠刘兰(法轮功讲真相)案的两审判决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专访郭国汀律师(下) :回首不言悔

专访郭国汀律师(下) :回首不言悔
   【看中国2005年08月10日报道】(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大纪元近日专访了在加拿大访问的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他介绍了在中国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曲折经历,并披露了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事实,同时回顾了此前遭中共当局打压的详情以及自己的心路历程。
   记者:您现在是否方便谈谈当时中共打压您的详情呢?您是如何坚定地走过来的呢?
   郭律师:可以。中共当局这次对我采取的措施彻头彻尾地非法。道理很简单:首先刑事拘留我的罪名居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理由是3月4日对我停业的公开听证会,来了一些朋友,他们认为我聚集这些听众构成此罪。这真是荒唐至极的一种指控,因为:首先,听证会是公开听证,大家都有权利来旁听。其次,我只是打了三个电话给三个我认识的记者朋友,我希望记者来客观报导,一个是纽约时报的记者,一个是日本记者,还有一个是南方周末的记者。结果只有纽约时报的记者来了,但他到听证会上扑空了。上海当局为了避开观众旁听,临时故意改变地点,换句话说,我约的三个人一个都没来。但它居然用这种罪名来拘留我,对我抄家、搜查等,极其非法的。说轻点,是侵权行为;说重点,是犯罪行为。亦即真正的罪犯是上海当局!这是对于他们对我采取措施的法律上的分析。
   根源上,当局这样做的目的:本来以为吓唬我两下,我就退缩了。所以,实际上,一开始,2月23日,骗走我的律师执业证,把我的工作电脑,强行抢走,这个目的很清楚,就是要通过剥夺我执业的权利,来打断我对人权案件的辩护。我为人权案件越辩越多,而且每个案件都公开,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实际上,当局如果聪明,应该对我这样的律师非常欢迎,我等于在监督他们依法行事,他们就会少犯错误,而且还可以对外界产生一个印象:就是当局民主、宽容。但是他们不敢,他们就采取这种下流方式终断我为人权案件辩护。
   这么一做,把我的饭碗敲了,剥夺了我的执业权亦即生存权,当局还想叫我保持沉默,认可它这种流氓做法。怎么可能呢?我就要求听证。听证的结果就是:上午听证,下午就做出裁定。他们说我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中国律师的社会形象,并且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
   我自己在法庭上自我辩护,彻底反驳他们的理由。我可以很自豪的说:我是中国律师社会形象最好的一位,不是第一位,但至少是最好的一位。至于我造成的国际影响,是一种很好的影响。中共当局颠倒黑白,胡说八道,指鹿为马。说我违背宪法,根本不存在这么回事。我嘲笑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公民的自由,有什么不可以的?!
   在3月4日听证会结束后,司法局长在一家五星级宾馆请我喝咖啡,这个局长表现得很诚恳,好像是为我好。这个局长跟我一直保持不错的关系。他问我对听证会的意见,我说: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完全颠倒是非,是非法的。这个案子不可能到此为止。如果要处分,我肯定要打官司的,告上海市司法局。
   这个局长劝我:到此为止,这个案件就是一个句号;如果你继续,那就是一个逗号。向我暗示:如果我继续抗争,当局对我的打压就会升级。我说:我会按照我内心的指引,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结果不欢而散。
   3 月6日早上7点多,我还在睡觉,当时我生病,病得很厉害。30几个警察闯进我家,把我家的前前后后全部都包围了。这30几个警察进到我家里,至少十到二十几个,全面搜查,然后把我强行带走了。我昂首挺胸地坐进他们的小车,被两个公安,一边一个,夹在中间,就像押犯人一样,押到看守所去。我家里被30几个警察全面搜查,特别是书房搜查,搜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当人权律师以来的两大本日记,记录我每天工作的情况,每天遇到的事情,很多原始记录,其中有 31次上海各部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管理处,浦东区律师管理处、国安、公安找我谈话的原始记录。
   里面还有很多我的读书笔记,我办案中的思考,还有对政治问题的评论。是03年之后的日记,记载了真实的东西,非常有价值的日记。还搜走了我很多书,大量的哲学书。此外,还搜走了一些文件。把我家里的电脑也拿走了。银行的账单,事务所的财务情况,甚至连身份证,手机也强行扣压。
   最糟糕的是对我女儿的电脑强行搜查。我在家里从来不上网,因为我怕影响家里人,不要让他们干扰我的家人。我家中自己的电脑也没有03年当人权律师以来的任何东西。我女儿的电脑完全是她个人私人的电脑,没有任何其它东西。公安故意选择在星期天,我女儿刚好在家,目睹了威风八面作派的全过程,他们本来想把我女儿的电脑也拿走,后来我太太许允他们查,他们故意在我女儿的电脑里,每一样都搜查,结果花了1-2个小时。一切都是故意干的,目的是威摄,做给我女儿看,我女儿也就一天之间长大成人,原来她是非常天真单纯可爱的,被他们破坏了非常单纯天真的学生生涯。这是非常恶劣卑鄙的做法!
   公安局还派了另外一队人马到我办公室强行搜查。目的很明确,把我所有的这两年办过的人权案卷全部搜走,而且到今天不还。搞得我办公室一片狼籍。罪名纯属藉口,目的是强行搜查,看看是否能找到整我的东西。是否能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整个做法完全非法,是不能被容忍的。没有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会容忍公安机关这么滥用职权、浪费纳税人的钱办做这种陷害忠良的事!
   我被公安带走后,他们就对我进行审讯。审讯的主要的、唯一能够问的东西就是问我在网上发表的文章是不是我写的,我说是我写的。问来问去,反反覆覆就是这些。每天都是这样。我从第一天开始,连续20多天每天都被带到派出所。每天只是让我确认我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签字,摁手印。我全部都签名。我觉得能大胆地写出那些文章非常自豪。
   查了20几天。我在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演讲,公安专门派人去北京、武汉把我两次演讲的录音复制下来。甚至还派人前往我工作过的地方单位调查,连我女儿的学校也去调查!还把我的笔记本,日记都搜走了。每一页都研究了。研究之后,问我上过哪些网站。他们发现我和陈泱潮等海外朋友有通信往来,这是很正常的。他们还发现我还接到过海外寄来的汇款。他们想查出是否接受海外反华势力或者媒体的资助。想从这个角度搞我。
   其实,我接受过的五笔费用都是很小的,都是案件的诉讼费、律师的差旅费等,所以我都很坦然,都是我的劳动所得,我的正常收入。还有一比是我向一个朋友借的一笔美元,我原来就计划出国留学,结果提前被他们逼出国。
   大体上问来问去,就是这些问题。每天都重复做。很多文章,我摁了好几次手印。同一篇文章从不同的网站上下载,每次都要确认。一共20几天。每次就是像押犯人一样,用小车把我从家里,夹在中间。上洗手间,全部都是被人看着的,没有任何自由了。
   第一天作笔录,他们要刑事拘留。到下午3点才结束。公安问我:你想进监狱呢?还是取保候审?由你自己选。如果你不取保候审,那你就进监狱。我说:如果写文章是犯罪的话,那我们到法庭上见,没问题。我都承认是我自己写的,而且写这些文章,我感到很骄傲。能不进监狱当然不进,因此我选择取保侯审。但公安给我的取保侯审却划定只能在我住的小区内活动,不能跨出小区一步。依法若真是取保侯审的话,我有权在上海市范围内自由活动。因此我拒绝签署该划定范围的笔录。但他们实际上把我软禁在家。
   他们第一天,刚刚开始接触,其中有一个对我凶神恶煞,非常凶,想吓唬我。我倒是笑眯眯的,很礼貌 地跟他讲。他用的语言很粗卤,甚至说我是流氓律师。我说:如果我这样的律师是流氓的话,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没有真正的流氓!第一天,他们不了解我,不了解真相,对我态度很差。
   后来接触后,他们的态度变化很大。我们的关系应该说很好。因为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也读了我的那些文章,我应该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我写文章不可能犯任何罪。在整个过程中,每次我都把我的观点非常坦率地对他们讲。讲了以后,他们表示:我说的或主张的不是不可以,但要分场合,不能公开讨论。公开了性质就变了云云。我当然不可能认同此种说法。我认为任何观点,任何主张都可以且应当公开讨论争论。真理愈辩愈明,唯有谬论才害怕争辩。许我在不适当的场合传播。我所说的、所做的,连他们自己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存在违法更谈不上犯罪。
   公安列举了我的两篇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说是点击率超过1万,所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所以就构成犯罪。他们是用这种很荒唐的逻辑认为我的公开发表文章就是犯罪。我当然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因为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真谛正在于公开表达的自由。如果不能公开表达,那么也就不存在所谓言论自由或思想自由。我的文章实际上没有任何非法的东西,文章如果很多人看那是好事。决不是说因为没人看就是好文章,有人看性质就不一样,很多人看就变成犯罪了。那是什么逻辑?纯属谬论。
   他们认为,我的政治观点只能在小范围内、在专业会上讨论或在专业杂志上发表。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人们的政治观点,政治理念,政治主张,就是要公开,就是要让越多的人知道越好,这才叫做言论自由。如果不能公开,那不叫思想、言论、出版自由。如果说只能作为朋友间的私下谈话,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言论自由。
   所以他们整个下来,每天就是重复地这样做,一直要设圈套陷害我。在刚开始的20几天,自被抓的3月6日开始,我家的电话就全部被掐断,打不出去,也打不进来。我女儿每天都要和同学商量作业的,这样就搞得她很着急,同学都说找不到她了。
   我妻子和女儿天天给我施加压力,认为我打乱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公安把我手机也拿走了,使我跟外界完全中断联系。我强烈抗议,要求他们恢复通讯,我说:我可以不跟外界说,但是你们不能掐断我家庭的对外联系。所以,他们一方面掐断,另一方面让我保证:不能接受任何采访,不能向外透露任何信息。比如:我被抓,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不能把真相说出来,否则就要继续封锁。我完全是为了女儿,违心地同意不对外透露任何我被非法软禁的真相。
   我跟他们反覆交涉后,他们才逐渐恢复我家的电话通讯,有一个时段可以打出去。反反覆覆折腾,后来他们看我确实没有向外披露这些信息,我不想对女儿造成进上步的伤害,因为我做任何事情都是在公安的眼皮底下,所以他们就会对家人施加压力威胁骚扰。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