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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反共、反社会主义者是中共自己
·不要把反独裁专制过于泛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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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确实在进步吗?

   作者:郭永丰
   答案也许是不言而喻的,尤其在胡温主政时期,他们无疑也是有所作为的。虽然我本人刚刚被解除监视,按理说这种监视绝对是不应该的,但由于中国毕竟还是一党专制的国家,所以这种监视也在情理之中的。
   
   记得在以往,毛时一定受极刑,邓江时代判重刑,胡温时代也许就轻多了。否则,我决不会被这么早释放出来。虽然电脑主机至今没有归还,但我还是庆幸胡温在抓依法办案时所产生的显着成效。
   

   当我通过这次事件,使我在深入虎穴之后,充分认清了当局实际也是承认中国社会确实是不民主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在许多时间里确实是得不到充分保障的。但是,由于当局已认识到这个问题,他们也开始着手准备改进了。尤其在抓依法办案方面,由于我毕竟没有违宪,而且宪法就赋予了我这些权力,所以当局才这么准时地还我自由身的。至于对我本人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我想他们应该赔偿我才对。但由于还依然是专制的社会,我的这个基本诉求依然只能以投告无门而告终。因为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知道去哪里讨要,如果直接向国安讨要,他们便会鼓大眼睛,感到万分惊讶和不可思意。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还要赔偿谋嫌疑犯经济补偿的,就不用说真正赔偿给我了。或者说,他们即便冤枉了你又怎样?固然就根本不存在赔偿与不赔偿这么一回事了,更何况我确实还写了那么多在他们眼里已经极其反对的宣扬民主的文章的,并且还与那么多网友热烈探讨着。虽然这全部符合宪法规定,但在这般专制的国度,人家即便冤枉了你也是白冤枉,也就是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否则,就不叫专制社会了,也决不会被众多有识之士称之为强盗逻辑和强盗行为了。而对他们来说,真正干了强盗的事你又能怎么样?也毕竟我们都是弱势群体,形单影只,穷苦伶丁,而且还举目无亲,孤立无援,如果硬要与他们这些人总是纠缠不清就会越陷越深,倒还不如宽宏大量一些,多忍耐一些,及早避开这威胁,尽量少吃一些亏少受一些伤害。
   
   在被关押的96天里,由于是嫌疑犯,并且还是政治方面的,所以便没有把我关在看守所里,而是住招待所,只是没有随便外出打电话的自由,其他还是任你舒畅的。因此,由于我想到做再多么伟大的事业,也许对于我们这些从来就没有在当局备过案的人,必须接受隔离调查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便耐着性子等待着他们调查完备,只要他们不栽赃陷害,确实是严格依法办事的,我就受点委屈应该也没有什么。但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竟被关押了96天,经过我忍无可忍的激烈抗议之后(如交给他们《冲破专制,寻求自由》之后),我很快就被放回家又被强制监视了85天,并且至今还不归还电脑主机,我现在又有些反感了。但又一想,在这专制的社会,也许正如国安们所说,让你住招待所,并且还这么早地放你回家,应该说这已经很不错了。如果在以前,你恐怕连命也保不住了。
   
   在这里,我想借助《议报》,也顺便感谢一下胡温抓依法办案的显着成效,尤其在我身上确实得到的验证,不知在其他民运朋友们身上有没有全面得到验证呢?
   
   但我又想,也许在胡温主政时期,皇恩浩荡固然也能使当时的中国变得少许清明一些,遭受官员坑害和凌辱的老百姓也许也会少上许多。但胡温之后呢?胡温之后的之后呢?恐怕就很难有所保障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正因为专制的缘故,在专制社会,专制头子的秉性乃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导致和影响的社会现状也是天壤之别千差万别的。因此,我总结,应该是皇恩浩荡只是小恩小惠,民主监督政体才是人民永恒的福祉。不知大家认为我说的是否有道理,还望不吝赐教多多批评指正!!!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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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议报》第225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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