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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谐政体势在必行 作者:郭永丰
(一)
从奴隶社会开始,严格地说自从有了阶级的存在,直到现在,世界人民已历经千百万次起义、抗争、暴动与革命。按照马克思理论,这都是被剥削和被压迫人民对剥削和压迫者最为坚决强烈的反抗。而这种反抗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推动大社会管理体制由专制不断向民主的改进与完善,直到完全实现为止。
如果人类要达到以上这一根本目的,当且仅当只有消灭各种形式的阶级制度在人类社会的存在,比如对独裁专制政体进行彻底改造,使之变为真正保障大多数人民而不是极少数或极个别人当家作主的民主监督政体和机制,大多数人民才会真正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而当家作主,人类社会才会达到真正的和谐与完美。
(二)
在民主社会,当官只是一种职业,是属于行政管理行业的。而当很大的官,这只能说明该人在这个行业的专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敬业能力高于他人。这就象在一个企业里打工,之所以干到那么高一个位置,完全是综合实力的体现。当然,作为企业主本人和与企业主有着密切关系的亲朋好友除外。不过,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企业大概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纯粹私营性质的,一种就是集体或国有性质的。而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他实际上就是在国有企业里打工,是为拥有国家和社会所有资源与财富的所有人民在打工。所以,关于这个官是否称职合格,应由所有相关人民说了算。否则,就是自我鼓吹和标榜,实质就是在强奸民意。而这样一种极为低级趣味的错误,绝对不是一个真正负有历史之重任,具有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并时刻都在宣扬要全心全意为最广大的人民忠实服务的政党或个人所为的。
因此,怎样全面综合地体现民主,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实现最大化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含义,才是当今社会的所有正义的政党和个人真正应该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的根本目标之所在。
(三)
实际上,作为带领中国人民已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中国共产党,其根本目标和核心理想又何尚不是这样呢?
可在眼下,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来自党之外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真实心声和全部意志的组织或个人强有力的高效监督、制约与抗衡,在中共领导队伍中,其腐败现象、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又达到何种泛滥成灾无官不腐的令人发指的程度与地步,也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因为缺乏这种便利的、高效的,或者还强有力的监督与制约执政当局的机制的缘故,长期以来,便在体制内淤积、沉淀、凝结了愈来愈庞大臃肿的官僚阶层,当然这些人全部都是现社会的既得利益者,而且大多数人都是闲人。尤其在市场经济日益向纵深处发展的今天,由于这些人位处市场经济的制高点,所以他们便抢尽先机,占尽便利,赚尽了大钱。而把极其有限以及本身就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甚至少得极为可怜的机会全部都留给了广大老百姓。当然,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与普通劳苦大众比较,这些人永远都是极少数。可是,他们却享有着社会资源和财富的绝大多数。因此,这根本就不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所应普通推崇和提倡的,而是完全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性质的,恰也正是中共带领全国人民所坚决并完全杜绝的一种社会弊端与陋习。否则,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就完全成了一句空话和谎言。
另外,正是由于看到这样一种单一体制所严重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许多投机分子,钻营势力也乘机混入,在党内谋得一官半职,而利用职务之便手中之权大肆侵吞国民资财,并无度挥霍着,而故意酿下许多祸国殃民,坑害众多无辜和弱者的滔天罪行,这实乃是伟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之大不幸!同时也是本来就很伟大光荣正确先进优秀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悲哀之所在。
(四)
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挽救中国共产党,拯救社会主义,在愈来愈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且越来越官僚资本主义化的中国,只有且唯一创立新党,改一党寡头专制政体为民主监督政体,并健全法制,让国法凌驾于党权和一切个人权力之上,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和谐社会制度,而永葆这种社会制度的清纯与美丽。当然,如果要实现共产主义,必须只有以这种真正属于社会主义的民主监督政体才能充分保障之。否则,无论我们今天如何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宏伟目标和理想高唱赞歌,最终都只是空中楼阁和海市蜃楼,永远都是一厢情愿的黄粱美梦而已。而所谓崇高的伟大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也无疑只是乌托邦。
应该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信仰和理想的不同,而不是政体、手段和措施的不同。比如世界各国为了强国富民,我国也发展了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由于从中毕竟偿到甜头,并且还准备一百年不动摇。但为了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彻底根除各类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我国为何就不能借鉴西方,走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监督政体的发展道路呢?
虽然社会主义姓公,资本主义姓私;社会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的理想则是人性的最大化以及人权的最大化。关于在这两个社会之间,应该说在本质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按理说,社会主义应该远比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更重视人性和人权才是。但实际上,凡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大力倡导公时,在大多数时间里则把个体的人性和人权当作公的辅助、陪衬和铺垫全部或部分白白葬送了。由此可知,社会主义所坚守的独裁专制政体,实际上是没有个体的人性和人权可言的。应该说,如果不改变这种独裁专制政体,这纯粹就是谎言和邪教,是故意教唆人们为了不切实际的所谓公的幻想去做无谓的牺牲和献礼罢了。而现实的公往往则掌握在极个别极少数不受监督和制约的领导者手里。所以,把为公牺牲完全变成了为和谐权力阶层的个别人去牺牲了。比如前苏联的斯大林后期,中国的毛泽东晚年时候。现在虽然好多了,但由于没有对造成这种根源的问题,即对独裁专制政体没有丝毫改变,只是强调在核心权力层的集体领导方式,于是,中国便开始由一人绝对领导转化为几个人的绝对领导了。当然,这几个人便是当今中国真正既得利益者中的最大户,对于他们来说,老百姓就仿佛面对皇亲国戚,诸侯王爷,仍然只能低三下四,卑躬屈膝,甚至去做无谓的牺牲以及各样的奉献了。
(五)
如果改独裁专制政体为民主监督政体,社会主义社会也许远比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更加优越良好得多。因为在这样一种政体的充分保障和监管之下,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把为公为私恰到好处地充分发挥完善和强大。当然,作为一个社会,绝对的公是不存在的,绝对的私也是没有市场的,而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只要能在人类世界长期存在,并且还不断有所进步和发展,就一定都会大有希望,也一定会向人类最美好的方面发展转化。
但是,作为执政当局,如果始终坚持一党绝对领导和专制的方式来治理今天的中国,也无论他们的理想多么远大和美好,由于毕竟是逆世界大潮而行之,反人民意志而作为,最终都将导致或多或少的各类流血事件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在此希望中央领导能够给予高度重视。
于2005-6-19,写于被关押中。已交予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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