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东海一枭(余樟法)
[主页]->[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东海一枭(余樟法)]->[林樟旺案近况通报]
东海一枭(余樟法)
·留别闲话君
·当心读书读傻了
·给徐水良君开一窍
·给徐水良君开一窍
·伪哲理举例
·自题《仁本主义大纲》
·转个好玩的:《三教顶峰》小说连载
·小人自龌龊,安知大士怀---关于君子小人之辨答刘大先生
·简复dck先生,兼示魏京生先生们
·傅小松:再谈“三比老枭”
·“彻上彻下彻里彻外”
·九狮山民:奉和枭兄七绝一组(一、二)
·不见东海,莫言文化---三复徐水良君
·不见东海,莫言文化---三复徐水良君
·不见东海,莫言文化---三复徐水良君
·答萧老版
·上网九年
·瓮安事件有感
·当心读书读傻了(续)
·茅于轼犯了三个错误
·上海闸北血案抽思
·致严家伟先生
·勉励中共领导人及中华文化人兼自勉
·不要用谦卑来挡箭和遮羞
·为人类新一轮文明的到来开路
·中共、中华、你我他(组诗)
·仁本主义大纲
·对自由阵营的重要警示
·如丧考妣
·《彩虹战士》
·东海答客难(518--524)岂有一枭持霸道,谁知万物有良知
·尽心又随缘---与瑞瑞君及东海同道共勉
·不贵无过贵能改
·仁本主义有多大?
·你有指南针,我有试金石—答网友
·方应看:请给个理由!
·自兴何必待文王
·九狮山民:步韵写怀自寿呈东海老人
·反对神本主义,弘扬中华文明----“双反”活动宣传纲要之一
·人言要不要恤?
·从人格着手,去事上磨练-----再答
·当代利己主义批判
·敢逐东海客?悲智老秃驴!
·无极的快乐,永恒的享受
·胆大包天心细如发
·东海答客难(525--530)
·姻联专制岂仁本?道证良知必自由!
·向东海靠拢,走思想正路
·九狮山民:奉和东海老人戊子杂诗一组
·博村夫君一笑
·十八根脊粱(组诗)
·严正声明
·为某网友疗心
·澄清一个普遍的误会
·家父犯罪怎么办?
·黄河清:拜读东海一枭戊子杂诗,敬步韵奉和郢政
·从中道说起
·靠自己争气,让真理发光
·狂童休看剑,醉眼莫挑灯----四答网友
·休笑木头鸟,且观东海潮----答网友
·请与我共赴光明
·万法归一,一归何处?
·人本与仁本辨
·有勇有智,仁者无敌
·不入莽红尘,何以致良知?
·真理原有绝对,儒家最重践履
·吾门只向豪杰开
·给“真善忍”的高人一点提醒
·知其白,致其白,守其白
·我归一,一归我----关于“万法归一一归万法”答网友二则
·网友酬赠拾萃(之19)
·佛门中的利己主义者
·杀身成仁与明哲保身
·非人时代(组诗)
·戊子杂诗(十五---二十四)
·论遍江湖觅上流---兼答网友
·萧镜玄:良知是可以实证的
·儒家证道标准
·《心际歌》(大型组诗)
·天生我“理”必有用
·《空心人》
·戊子杂诗(二十五—三十七)
·可怜的康德
·九狮山民:读东海老人戊子杂诗纪感
·“不见水潦鹤”的可悲
·佛门大师也自欺
·最高审判(组诗)
·戊子杂诗(三十八---五十二)
·黯然销魂(组诗)
·答完这几题,暂告一段落---东海答客难(531--537)
·枭门今始为君开---勉尚生
· “我”能解决一切问题
·何为魔?
·《无相大光明---东海儒学》赠阅启事
·浙江行
·精卫:把儒家思想与现代人类主流文明对接
·境界(组诗)
·《枭门》
·忠于良知是最高最大的忠
·囧囧囧囧囧:切记要有独立的意志、自由的精神(东海附言)
·门外论道笑柄多---张远山《庄子奥义》批判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林樟旺案近况通报

   林樟旺案近况通报

   

   林樟旺案旷日持久,上诉至今尚无结果,因不断有海内外朋友和网友询问有关情况,特公开汇报如下:二00五年十月一日,林樟旺案当事人林樟法、梅善良、毛根寿三人因不服龙泉市法院一审枉判,委托本案辨护人陈冰先生(广西中企联知识产权事务所首席法律顾问)全权代理,上诉至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尚未审结。据了解,本案不开庭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庭已超过两个半月,严重逾期。此案罪与非罪界限非常清晰,但幕后“工作” 似乎错综复杂,请林案各位辨护律师、各法律援助团“团员”及关注此案的广大热心人士拭目以待,稍安勿躁。

   

   按原来约定,等此案结束,当从林案文章作者中选出“龙泉十八剑”,制剑相赠,以践前言,以酬高义!

   

   又,在《枭鸣虎穴,剑啸龙泉----林樟旺案初审漫记》中我提到,“在林案最扑朔迷离我最困难忧虑的时候,在其他律师对我闻风而避敬而远之或心怀疑忌欲助又退的时候,是张星水、高智晟两位给予我至诚的鼓劢、指点、支持,概然乐助”,多位友人问及“对我闻风而避敬而远之心怀疑忌的其他律师”究有何指。情况是这样的:“案”发之后,我与浙江某友谈及,友人表示要代我联系两个当地律师,不果。后来友人告诉我,先后联系的两个律师,因震于枭名,都“考虑考虑再说”而予以婉拒了。特此公开说明,以释众疑。

   

   2005-12-16东海一枭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