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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张国堂,不要强奸上帝!
·拥共不愧英雄,反共更是大义!
·《致来访者》
·尊儒驱马,还我文化;攘夷反共,兴我华夏!
·转送中共一妙联
·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我的眼里没有垃圾》
·女人太美,男人都被镇住啦
·《山海新经》笫二部
·山海新经(全本,期待深度批评)
·为何不打法轮功?
·中共的崩溃将突如其来!
·骂贼容易辨诬难!---但谁又配在枭爷面前放肆呢?
·林樟旺案上诉结果终于出来了!
·张国堂,不要装神弄鬼了!---并有请李洪志和唐子先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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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食狗肉之粵人(天赋超群)的一篇奇文并附言
·宁愿拥共,也不与反共垃圾为伍!
·Brian:不吐不快-帮东海一枭继续棒喝张国堂!
·反共之道的最佳选择----以前对民主同道太客气了!
·从施剧谈起----致天下儒者的一封公开信
·我来卫道无多术,浩气仁心贯笔尖!----《卫道书》自序
·我为张国堂诊了一下脉!
·我为张国堂诊了一下脉!(修正稿)
·在中国,抄袭有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在中国,抄袭有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修正稿)
·“龙泉十八剑”火热出炉!-----有请帮助和关注过林樟旺案的朋友们
·“八夷八夏”(最新版本)
·还我汪精卫!
·中共统一台湾不符合儒家义理!
·儒学,通往民主的最佳桥梁!---中华文化大启蒙书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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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鸣与朱熹犯了同样的错误!
·捧出佛家人文主义宝藏!--兼论基督教
·诗化人生,礼化官民,儒化政治,化成天下!
·汪精卫案翻不得!-------关于汪氏评论及争鸣的小结
·我只代表我自己!
·欢迎芦笛小回头!
·世外老人:百年中国----和和老枭
·芦脸又丢了一回!
·圣化自我,教化政权!
·请抓首犯余樟法,速释无辜杨天水!
·泡妞说
·隆重推荐《对明朝士大夫人格独立个性张扬传统的分析》并附言
·谁识圣人面目真?
·小偷这活儿干好了,就是侠盗!------致广大偷盗界人士的一封公开信
·《圣堂山组诗之:登顶》
·儒者力量从哪里来?---兼批王怡
·这是一沟龌龊的死水----向中国知识界唾一口痰!
·尊老的"道德级别"有多高?--并教训芦笛一顿!
·尊老的“道德级别”有多高?
·中共死亡通知书!
· 看望圣堂---及“英雄大会”拟议
·孔子自相矛盾、孔孟互相矛盾?
·广西南宁-王云高:论诗戏为三绝句以呈政老,兼寄萧瑶
·贺喜李柏光王怡等三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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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高填词《添字调笑令》书赠枭婆
·怀念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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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高老师新作:“招惹地球”和“皈依圣堂”
·真名说真话,声援杨天水
·问天下美眉有几,看老枭手段如何
·描民运胜景,谱自由凯歌
·余杰王怡应该公开道歉!
·打倒余杰!----恭请余大神棍主动辞积
·聊酬诸侠友情厚,镇宅驱邪剑气扬!
·飞雄,毕竟是英雄!(郭飞雄这次受委曲了,重贴旧文一篇,以示“抚慰”)
·东海一枭旧作:和xx
·葛陵元文章惊动了"有关部门"
·文龙思虎聚京华--贴旧文,念旧谊,北京行,冷热明
·不要恶意造谣,不要无限上纲!---关于余王拒郭事件一点意见和说明
·怜子如何不丈夫
·怜子如何不丈夫(旧文新感)
· 对于不宽容的行为,我不宽容!-----再骂余王不知义兼批飞熊不得体
·公众人物、自由战士及有志于竞争未来总统者必读!
·岂有王伦批不得?---忍不住再说几句
·宽宏民主派,广大自由门----赠余王郭及广大同道一副短联
·未来中华大总统
·称称你的骨头有多重
·上帝焉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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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有血,心底有痛!-------"六.四"十七周年祭
·王中陵:六四赠萧瑶
·笔会不应为余杰“买单”
·笔会不应为余杰“买单”(修正稿)
·小心了:专制者大不仁,挑起内斗者大不义,老枭有兴致时,皆以脏话报之!
·陈政、梁欢、圣堂山
·题赠珠海平和书院联
·关于刘晓波(旧文三篇)
·向袁伟时教授公开致歉
·弘扬大同之道,借镜小康之学
·怎样待人,怎样交友
·儒家的自由精神-------兼为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击鼓与求贤
·王道政治与民主制度
·民主的平庸与崇高
·桃花影落飞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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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鸣天下之六十二:不识好歹的香港人

    遵照中央领导指示精神,香港政府在九月份推出了《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谘询文件。三个月来,不同社会阶层、不同专业、不同政治背景的广大香港同胞都对政府的建议提出各种各样的忧虑、质询和反对意见。香港有关民主党还发出了公开信,呼吁全世界华人共同保卫香港的自由。多位网友也希望老枭能写篇文章声援一下,共襄盛举。

   老枭早想为此写篇文章,不过不是声援香港人民,而是支持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正确举措。《基本法》是1997年香港回归后订立的“小宪法”,其中的第23条条文,是要香港订立刑法,禁止叛国、煽动、颠覆及盗窃国家机密等罪行。落实基本法,何错之有?只不过最近冗务缠身,无暇动笔,一直拖延至今。

   昨日偷闲上网,惊闻数以万计的香港人昨日参加数年难得一见的大规模游行,反对香港政府打算推出的反颠覆法律,不觉骂出声来:这些香港佬,太猖獗太不识好歹太给脸不要脸啦。

   香港就象一个从小离家长大回归的孩子,名义上回家了,实质上仍然象贵宾一样,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个方面享受着种种特殊权力和地位。就说政治自由度吧,虽然与西方国家相比略有逊色,与内地相比,简直是天堂!他们可以成立反对党,可以出版、收藏非法书籍和报刊,可以公开发表抨击政府和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言论,可以上街游行向政府示威…。

   再说经济上,不用缴纳必要的税款、不用承担驻军费用和任何应尽的责任,而略有点头疼脑热,大家长立马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拍胸膛表示不惜倾全家之力,也要护卫它周全。 香港回归,除了给大家长个人脸上贴金、满足他日益增长的虚荣心而外,给这个大家庭带来的是更加沉重的负担,更加深重的苦难! 对于内地其它荆荆业业作贡献的家庭成员,那怕交不起学费看不起病,何曾见大家长关心过?而谁狗胆包天,居然敢越级告状、上街抗议,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可不是吃素的。既使上网发发牢骚、动笔反反腐败、聚会议议时政,也要冒着失去自由的危险!

   按照宪法规定,大陆人民倒也同样拥有言论、出版、结社、示威游行等等自由,可宪法一直虚置高悬着,被种种行政法规、种种暂行规定、临时条例蚕食、剥夺、摧残得一干二净啦。在大家长心目中,内地家庭成员的身份地位,与鸡犬牛马差不了多少,肆意欺骗、随便凌辱、严厉压迫,要抓就抓、想关就关、欲杀便杀!

   同为中国人,理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苦同吃,有狗同做。凭什么香港同胞就是高等华人,就可以被宠着、护着、捧着、供着?再说了,23条立法,只不过将中国国家安全法引进香港,要求香港同胞兑现回家时的庄重承诺,绝不犯分裂家庭的大罪、绝不与大家长发生严重冲突,如此而已。

   何况香港保安局代表大小家长作了保证,香港市民的生活和言论自由都不会受到第23条立法的影响,有关立法完全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瞧你们那脸红耳赤、气急败坏的样子,居然超过6万人参加游行。这不正如保安局发言人所说,游行正好证明了香港市民享有自由表达意见及示威的权利嘛。换了在内地试试?组织游行的40个人权、民主与宗教团体的负责人早都铐起来吃免费白饭啦。

   既使根据23条订立刑法,禁止叛国、煽动、颠覆及盗窃国家机密等罪行,具体执行起来绝对会比内地宽松得多。香港同胞作为高等华人的地位还是没有变。难道我们被蒙了眼堵了嘴关在铁屋子里,给你们戴个口罩也不行么?太骄气了!

   最后提醒中央大家长和香港政府小家长一句,千万别再退让、纵容、骄惯了!特区特办,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但也不能特殊过头,不能让他们爬上头顶拉屎撒尿,不然,势必寒了大陆人民的心,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团结。大陆人民是狗,香港人民高级点也是狗,狗都是为大大小小的家长服务的,过分溺爱、一再征求他们的意见无利有弊,必将造成不良后果。慎重慎重。首发新世纪网址:http://www.ncn.org/zwgInfo/index.asp东海一枭200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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