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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歷史,總有令人扼腕的時候。近日重溫自己教會歷史的時候,看到某個時刻,一位有能力的牧者離枝別往,以致再看到教會之後的紛爭不斷,會友散離眾多時,不禁嘆息──若歷史可以重寫多好,若在某時某刻時光可以倒流,容我回去制止一些事情的發生多好。我想遠志明在寫《神州懺悔錄》時,一定有比我更重悲嘆。 正如遠氏在緒論所言,「上帝以各種方式干預人類歷史」。本書亦是他竭力在中華五千年歷史中,展示「天道在人世間的運作──儘管自由的人類似乎具有悖逆天道的能力。」 本書將中華歷史分為五個時代,分別為黃帝到西周時期的人對神尊重的「敬虔時代」,列國到秦始皇所謂的「智慧時代」,然而卻墮入由孔子承先啟後的「道統時代」,以致「深深陷入了民族虛榮主義的諈^」(頁92)。第三個時代是由漢代到明清的「人本時代」,遠氏看到了居中的治亂興衰,「像一切罪人,中國不能不承載著自己的全部罪孽沉重地活著」(頁147)。至於最後一個時代是「回歸時代」,遠氏認為基督教四次傳入中國是回歸,因為「神州屬於上帝」(156). 翻掀是書,對我這個中學時期修讀過中史,出來教書也教過兩年初中史,素對歷史略有知聞的人來說,在重溫中略有「咁都得」(這樣也可以?)的詫異,例如古時祭天地,遠氏亦認為是有敬神之意,猶如以色列人向神祭之意。我在想若是如此的話,今天我們看到一些部落拜祭天地時,我們該如何看待呢?
將基督教的概念套進中國歷史,遠氏非第一個,只不過表達方式不同而已,例如基督教與儒家的共融,早在利瑪竇的《天主實義》著作中亦有提及: 吾天主乃古經書所稱上帝也。《中庸》引孔子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朱註曰:不言后土者,省之也。竊意仲尼明一之不可以為二,何獨省之乎?《國頌》曰:執兢武王,無兢維烈,不顯成康,上帝是皇。又曰:於皇來年,將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頌》云:聖敬日躋,昭假遲遲,上帝是祗。《雅》云: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歷觀古書,而知上帝與天主,特異以名也。」 梁元生指出利氏援引多種儒家典籍,去證明儒家的「上帝」非物質的「蒼天」,亦非宋儒所言的「太極」,而是創造及掌管天地的人格神,即天主教的「天主」。 和明清天主教傳教士一樣,近代宣教士麥利和(Robert Samuel. Maclay)發現我國古代儒家經典中有許多對「天」、「上帝」的描述。如「惟皇上帝」 、「皇矣上帝」 、「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等,中國社會「敬天」 、「不可獲罪於天」等的基本觀念也引起了麥利和的重視。麥氏將「天」的概念比附舊約時代的上帝耶和華。他從四書五經的文本中認識到「這些典籍已經充分證明,古代中國人已經對上有所了解」。 所以,我想遠志明此書是與上述西方宣教士有異曲同工之處,新意並非太多。但我想我最欣賞的是他對中國的情,正如他在緒論中所言「我是一個中國人。我深深眷戀著中國。那蒼黃,那殷紅,那蔚藍,是我永遠揮之不去的夢」。正是由於情之深,正如我前文所言,看到所愛的恨鐵不成鋼時,實在有種扼腕的痛心。 然而,到底有沒有必要將中國的歷史與上帝緊緊扣上關係呢?我想是有這個需要的,因為正如歷代志下十六章9節所言,「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我相信透過歷史看到上帝的同在,其實也帶給中國人莫大的安慰。但我就認為是否要像遠氏那樣事無鉅細都要算在上帝的帳上呢?就如上述所言,我們現在一向理解的遠古祭天亦是向上帝獻祭呢?這是值得商榷的。 總結來說,我十分欣賞遠志明對中國,對中國人的深情,然而我認為要表達上帝沒有忘記中國的方式,是可以再看有沒有更貼切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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