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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很愛看包公斷案.即若貴如陳世美,亦難逃鍘刀. 今天呢?如果包公再現,他會很忙,會很迷茫.怎麼樣離奇的案子,在中國都有.像今天看的一則官方報導新聞<“兇手”赴死“死者”活現 碎屍案中死者現在勞教>,方覺日光之下,什麼都有可能. 讀此篇新聞時,我只是看到窮人的無奈.當“兇手”滕興善1989年被處死刑,而家人在1994年得知“死者”未死時,卻沒有任何的行動.以下是一段記者與死者弟弟的對話.
記者:“你們早就知道那個‘被殺害’的女的還活著,你哥哥(滕興善)可能是個冤案,為什麼不去告呢?” 滕興和:“是聽到別人說了那個女的還活著,沒有死。但我們家太窮,沒有錢就不敢申訴,再說,我們哪敢去告政府呢!” 真有點匪夷所思,要等十一年後,滕興善的兒女滕燕、滕輝姐弟倆才為父親申冤。他們向記者表示:作為兒女,一定會將父親的冤屈申訴到底,還父親一個清白。 我在想的是,為什麼就沒有什麼法律的機制可以幫幫窮人呢?即若有些仗義幫忙的律師,像之前看《亞洲週刊》報導的為福建農民維權的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李柏光,卻被福建省福安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名拘留三十七天。究竟,有多少正義之師可以經得起如此的折騰呢? 如果說「三農問題」成了官方關注的要點,但那只是止於經濟方面的考慮,有誰來關注百姓的基本公民權益呢? 隨着傳媒的報導功能漸見提升,是類的蒙冤案子將愈見浮上水面,這無疑是對家人的一種洗去羞恥的安慰.然而,要問的是為何不能未雨綢繆,為何不能提高辦案人員的素質,免去無謂的冤情呢? 我還要問的是:何時?中國人不再渴想回到包青天的年代呢? 2005/6/16寫於長洲 ----------“兇手”赴死“死者”活現 碎屍案中死者現在勞教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legal/2005-06/16/content_3090776.htm新華網2005年6月16日下載 18年前湖南的一宗“碎屍案”爆出驚人消息,當年被認定為“被害人”的貴州籍女青年石小榮根本沒死。案件回顧 1錦江河中發現碎屍 1987年4月下旬,在湖南麻陽縣城的錦江河中,陸續發現了六塊被肢解的女性屍塊,當地警方當即立為“4•27特大殺人碎屍案”,並展開偵查。警方在對失蹤人員的排查中,發現當時在麻陽縣城廣場旅社做過服務員的貴州省松桃縣女青年石小榮(當時18歲)離奇失蹤。警方透過血型對比等調查手段(當時未有DNA檢測),石小榮最終被認定為被害人。 2殺人兇手”被判死刑 警方把與石小榮有過往來的人列入排查範圍。由此,當地馬蘭村村民滕興善被定為重點懷疑對象。辦案人員的推斷理由有二:一、滕興善是個屠夫;二、有人舉報滕興善曾經到過廣場旅社嫖娼。1987年12月6日,當地公安機關將滕興善收容審查,1988年10月26日滕興善被檢察機關起訴,同年12月13日滕興善被一審判處死刑。 3“兇手”因丟錢殺“死者” 記者看到,在當年的(1988)刑一初字第49號《刑事判決書》中,對案情是這樣認定的:一九八七年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興善與和他有曖昧關係的貴州籍女青年石小榮在其家姦宿後,發現丟失現金,懷疑係石盜走,便追趕石至馬蘭州,將石抓住,石呼救掙扎,被告將石活活捂死。爾後用刀和小斧頭等工具將石的屍體肢解成六塊,分別拋入錦江河中滅跡…… 1989年1月28日,滕興善在麻陽被執行槍決。 警方把與石小榮有過往來的人列入排查範圍。由此,當地馬蘭村村民滕興善被定為重點懷疑對象。辦案人員的推斷理由有二:一、滕興善是個屠夫;二、有人舉報滕興善曾經到過廣場旅社嫖娼。1987年12月6日,當地公安機關將滕興善收容審查,1988年10月26日滕興善被檢察機關起訴,同年12月13日滕興善被一審判處死刑。 死者”現身 家人沒有確認“死者” 當年被公安機關認定為“死者”的石小榮,其四姐叫石桂英,石桂英回憶說:1987年春節剛過,她“六妹”石小榮和五妹石桂仙(原名石樹珍)一起,來到麻陽縣城做工,但不久就與家裏失去了聯繫。後來,麻陽縣公安局找到我們,說他們那裏發生一起案子,死者可能是石小榮讓我們去辨認。我們覺得又像又不像,最後,麻陽縣公安局的人說那死者就是我六妹。 目前在勞教所勞教 同時,石桂英還告訴記者,石小榮是在回貴州老家的途中被人販子拐賣到山東,生了一兒一女後才與貴州家裏的親屬聯繫上。1993年石小榮返回貴州老家,2002年石小榮在貴州省清鎮市與劉某結婚,今年初,石小榮因為販毒被勞教2年,現在貴州省女子勞教所接受勞教。 貴州女子勞教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石小榮確在該所接受勞教。 “死者”不認識“殺人犯” 當年和石小榮一起去麻陽做工的五姐石桂仙提供了一份石小榮委託的律師2004年初向她詢問有關案情的視聽資料。記者看到,石小榮向律師講述了當年被拐賣以及後來回家的情況,並表示,自己確實不認識滕興善,更談不上與他有“曖昧關係”。她還明確要求當地法院撤銷當年關於她與滕興善“有曖昧關係”且已被滕“殺害”的錯张袥Q,並給予名譽損害賠償。 無意發現 旅館老闆發現“死者”沒死現年57歲的劉國沅是當年麻陽縣城廣場旅社的老闆,也是第一個知道當年的“死者”石小榮仍然活著的人。 記者:那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石小榮還活著的呢? 劉國沅:我1994年做櫸木生意到貴州,正好去了石樹珍的家,她告訴我,原來六妹(石小榮)一直還活著! 我回來後,馬上和滕興善家裏的人和他的姐夫講了。 沒有錢不敢告政府 滕興善的一個兄弟滕興和說:“他(滕興善)在庭上喊冤,他一直說‘人不是我殺的,政府也不會殺我’。我爸爸都因為這事,天天不吃飯,不久就氣死了……” 記者:“你們早就知道那個‘被殺害’的女的還活著,你哥哥(滕興善)可能是個冤案,為什麼不去告呢?” 滕興和:“是聽到別人說了那個女的還活著,沒有死。但我們家太窮,沒有錢就不敢申訴,再說,我們哪敢去告政府呢!” 含冤死去 當年申訴列出疑點 當年滕興善的辯護人之一——73歲的滕野,向記者出示了當年的一份《申訴狀》(當時列印成“公訴狀“)。《申訴狀》的日期是1989年1月24日,訴狀中列舉了該案中存在的重大疑點有十多處。 上百人簽名請留人 記者看到,這份《申訴狀》後面還附有上百名當地黨員、幹部及村民的簽名。湖南高院是1989年1月19日作出終審裁定的,而這份《申訴狀》於1989年1月24日送達湖南省高院,強烈要求“槍下留人”。滕野說:“1月28日,我剛剛從長沙回到麻陽,就聽說,滕興善在當天上午已被槍決。有人說,他在刑場還喊冤呢……” 記者採訪了當時在該《申訴狀》上簽名的馬蘭村部分村民,他們都說,根據各種情況分析,他們都不相信滕興善會殺人,“果然,他(滕興善)死了沒幾年,就聽到有人說那個被殺了的女子還活著。他死得太冤了!”重新上訴 姐弟表示要申訴 滕興善的兒女滕燕、滕輝姐弟倆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為父親申冤的《刑事申訴書》。他們向記者表示:作為兒女,一定會將父親的冤屈申訴到底,還父親一個清白。據了解,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接到滕燕、滕輝姐弟的申訴後,即對該案予以了高度的重視。湖南省高院當即連夜召開了有該院主要領導參加的專門會議,研究該案。 要對“死者”做DNA 石小榮的四姐石桂英告訴記者:“上個月湖南省檢察院的人來我們家,要我帶他們去勞教所找我六妹(石小榮)。找到六妹之後,我們四姐妹,還有我媽媽,在安順市西秀區檢察院,湖南的法醫抽了我們五個人的血,說是去做什麼DNA。我六妹抽完血又被管教人員送回勞教所了。” 湖南高院還未表態 14日上午11時30分,記者撥通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王庭長的電話,想核實立案庭是否收到滕興善的兒女滕燕、滕輝向該庭提交的《刑事申訴書》,王庭長說:“現在我還不知道這回事,我去問問情況再告訴你。”記者後來再撥王庭長的辦公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記者輾轉找到滕家姐弟委託辦理該案的委託人,該委託人表示,暫時拒絕對該案發表任何看法。 鏈結 佘祥林案 被殺”妻子11年後再現人間,“兇手”丈夫服刑11年終洗不白之冤。 1998年6月京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佘祥林死刑,後改判15年徒刑。今年3月28日被“殺害”的妻子張在玉突然歸來…… 聶樹斌案 因為有另外的犯罪嫌疑人王書金的出現,十年前就被判死刑並已予執行的聶樹斌強姦殺人案,重浮水面。今年3月中旬河北省公、檢、法組成的聯合核查組開始調查此案。 此外,媒體曝光的類似事件還有:李久明案、岳兔元案。 滕興善一案大事記 1.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陽縣錦江河中發現被肢解的女屍。同年3月底,貴州籍女子石小榮在麻陽被人拐賣到山東。 2.警方透過失蹤人員排查、血型鑒定等手段(當時未有DNA檢測),認定1987年3月在麻陽一旅社打工時失蹤的石小榮為該案“被害人”。 3.1987年12月6日,麻陽縣馬蘭村農民、屠夫滕興善被警方收審。 4.1988年9月2日,滕興善被逮捕;同年10月26日,滕被提起公訴;同年12月13日,懷化地區(現改為懷化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滕死刑。滕不服,隨即上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5.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6.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興善在麻陽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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