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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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奧古斯丁論自由意志看罪之來源

一、前言

    是否祂願意阻止邪惡卻又辦不到呢?那麼祂就不是全能的。是否祂能夠辦得到但卻又不願意?那麼祂就是懷有惡意的。如果祂既願意也辦得到,那麼邪惡為什麼又會存在呢?

    關於罪與邪惡的問題,除了休謨(David Hume)外,也纏繞了奧古斯丁一段不短的日子。對於筆者來說,特別是面對未信的親人死亡時,想起了罪的工價乃是死,想起了未信而離世這永死時,不禁也在思索萬物皆源自神,是否神容許罪的出現,以致某部份人無法走出罪的籠牢?本文冀藉研究奧古斯丁對於罪源於自由意志的探討,希望更明白,或者更貼近這基本而重要的罪源問題。

    二、為何犯罪?──原罪及人的自由意志

    為什麼人會作惡呢?這與神有何關係呢?奧古斯丁認為人類從一開始就由於亞當之罪而徹底墮落,並把「原罪」的傳遞與性行為和「肉體的」(=自私的)慾望、同居等聯繫起來。 他明確指出個個作惡的人,才是自己惡行之因。 奧氏強調上帝並非罪之因, 而人之所以作惡或行善,完全受人自由意志驅使。

    奧氏認為人的自由意志是幸福或可恥生活的關鍵。他說因為自由意志,我們過的是一種可讚又幸福的生活;也仍是因著自由意志,我們過的是一種可恥又可憐的生活。 但自由意志為什麼導致罪?奧氏解釋趨向罪是一種「缺陷」, 正如他認為「惡」就是「缺乏善」,「善減少就是惡」 ,甚至「惡」,「徹底地說只是虛無」。

    他一再強調此「缺陷」與上帝無關,是人的能力,人的自由意志可以控制的。而人類罪惡的背棄上帝那個「動向」實是一種有缺陷的「動向」,而一切缺陷都來自「虛無」。他又稱此「缺陷」既是意志上的,也就處於我們能力範圍之內。你如果怕它,就應該不要它;而你如果不要它,它就不會有。

    翟運松在解釋奧氏罪源觀念時指出,奧氏認為惡本是虛無,它只是自然之善的缺乏,當惡消退後,並沒有轉移到別的地方去,而是根本不存在了。惡只出現在一個事物拋棄自己本有的善而轉向另一個低位事物時。他說奧古斯丁認為如果一事物能夠影響另一事物,那麼在存在鏈條上,這一事物只能大於或等於另一事物。要知道一個比自己更善的事物不會不善到讓自己轉向惡,一個比自己不善的事物沒有能力使比它高的事物轉向惡,因此,使人轉向惡的只能是人自己的意志選擇。

    換言之,也是由人的自由意志決定,筆者雖贊成人該為罪負責,但奧氏以「虛無」一言概之,似乎顯得太玄妙,不夠說服力。  

    奧氏在進一步闡釋罪源時,指出罪源有二:一是由於個人自動的思索,一是由於別人的誘惑。他以先知所說的話為例:「主啊,求你潔淨我隱秘的過錯吧!求你由外人保存你的僕人吧!」 一言而蔽之,也是人的自主思索與被誘,也是人的自由意志。

    奧氏也提出罪亦源自「所見」,這「所見」亦與上述的兩個罪源相似。他說我們必須辨別「所見」有兩種:其中一種是從勸誘者而來,正像人因同意魔鬼而犯了罪;另一種是從那些呈供給心中的志趣,或感官的事物而來。所謂「呈供」給心中志趣者者,當然不把不變的三位一體算在內──因為這並非「呈」供,而是超乎心之上的。那麼「呈供」給心熘救さ模仁怯行撵`本身(因我們意識到自己生存),其次有心智所治理的「形體」(因之為作某事在必須的時候,運用必須用的肢體)。最後,還有一切形體之物,都呈供給形體感官。

    奧氏亦舉魔鬼犯罪為例來解釋「所見」,他說即那麼企圖逆天的主意,是由何方提供給那魔鬼,叫他從高高在上的位子墮落下來呢?假如魔鬼不曾感於所見,他就不會抉擇所為:因為,假如他心無一物,他決不會轉念去逆天悖理。

    但述導致罪的「缺陷」、「所見」和「虛無」源自哪裡,奧氏強調人之犯罪與上帝無關,他認為假若要將罪惡歸於造物主,就使事事破壞造物主法律的罪人成為無罪的了。而這罪人若能證明無罪的話,那他就真不曾犯罪;因而也就無「罪」可歸於造主。

    筆者雖贊同若將罪的出現,歸根究柢為創造一切造物主的生產品的話,亦導致罪人不用為自己的罪負責。但是否這就以可以解釋上帝與之無關呢?究竟上帝是創造罪,還是容許罪?奧氏此處的理由比較牽強,因為始終未能解決上述導致罪的「缺陷」、「所見」和「虛無」源自哪裡,始終未能解決罪源自哪裡。

    三、什麼是自由意志?

    先循奧古斯丁所認為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導致罪的進路思想,但什麼是自由意志?在奧氏眼中的自由意志是一種中性的東西,將隨其依附大善或下善而有好有壞,並出現三種程度之分。

    奧氏把自由意志之善定義為一種「中善」,若自由意志之善依附了公諸大家的不易之「善」,就獲得人生中一切大善首善了。不過,若意志背離那公諸大家的不易之「善」,而轉向一種私「善」、外「善」或下「善」,它就犯了罪。意志要自己作主,我行我素時,它就是轉向「私」善;它汲汲於知道別人的私事,或不干自己的事時,它就是轉向「外」善;它愛好形體的佚樂時,它就是轉向「下」善。便是這樣,一個人成為驕傲的人,好奇的人,和放縱的人。 奧古斯丁強調邪惡是在於意志背棄不易之善,而轉向變幻之善。   

   人意志之自由選擇,亦見於伊甸樂園時。奧氏稱人可以看見上,即上主的誡命;也可以看見下,即蛇的誘惑。上主給他的誡命為何,固然由不得人;蛇給他的誘惑為何,也是由不得人。但他既生於智慧的健全境界,他不必對低級趣味之所見讓步,原是多麼自由、多麼輕便而毫無固然之累!

    正由於意志可以附付不同之善而行出不同結果,奧氏把自由意志按其性質主要分為三類,分別以天使、人與魔鬼代表。他說天使因為有維護正義的永久意志,故是高貴的受造者,擁有永恆的幸福,可以永恆地享有造物主。人則是能犯罪的受造者,他是居留於天使與魔鬼之間,因為他雖在罪惡中喪失了幸福,卻沒有喪失恢復幸福的能力,故遠勝於魔鬼,因其可以藉著「懺悔的卑微」來恢復他的「尊顯」。第三類的魔鬼卻永遠被犯罪的意志所束縛。

    如此看來,那些導致人犯罪的下善是源自何處?奧古斯丁似乎沒有進一步的解說。他只是在與其討論自由意志的朋友再進一步追問時,指出無法再追求無限度的進深尋因。他說既然已證明意志是罪惡的原因,人卻要尋找意志的原因,那麼,假如能找出這個原因,豈不又要尋找他所找出來的原因的原因麼?這種追求有什麼限度呢?

    四、自由意志是否預定的?

    若再看奧氏把被造物按意志分為三大類,不免令人想到是否有預定之說:-正一邪,已預定了天使與魔鬼的意志與他們的結局,這樣是否公平?而人呢?是否也是有些人預定其自由意志趨向不易之善,有些人趨向下善?那人即若擁自由意志,是否也是不自由呢?所以,接下來要問的是自由意志與預定論有什麼關係?  奧氏認為上帝雖預知那些罪惡將要發生,自己卻沒有使它發生。如果他不當懲罰罪人,只因他「預知」他們將要犯罪;那麼他也不當賞報義人,因他也「預知」他們將要行善了。他說我們應當進一步承認:因上主不能昧於一切未來,故有「預知」;因罪惡是由人的自由意志而犯,並非上主預知所逼成,因而躲不開他的審判,故有「正義」。

    但他在另外一些作品中並不否認自由意志的預定。「他恩待誰,就以祂所知之合適方式召叫他,使他不拒絕召叫他的」(與森利夏諾談道錄,卷一第二題第十三節)。奧氏在他最後的著作中,仍然是同樣的主張:「人能夠願望善,但意志是由天主準備」(再駁朱利安遺稿,卷二第六節)。在《證道集》中,奧氏不只說:「你們既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選者,就假定是被選者而努力奮鬥吧」,而他還說:「被選與否,在於你們自己」。例如聖詠講述第一二零篇第十一節說:「你有能力自己在右邊,即是使自己成為天主的子女」。

    由是觀之,若自由意志亦有預定,是否仍屬自由意志呢?漢斯.昆亦指出如果一切只能通過上帝恩典而產生,並且善良意志本身也必須由上帝的恩典所給予,那麼哪兒有人的自由呢?

    若是如此,那上帝為什麼要給我們自由意志呢?

    奧古斯丁認為人若沒有自由意志,便不能過正直的生活,這便是為什麼該賦予自由意志的充足理由。 他更指出除非是由自由意志而生,也就無所謂罪惡或善行,甚至由此可說:假如人沒有自由意志,懲罰和賞報反而不公正了。可是懲罰和賞報中,都必須有「正義」;因這也是從上主而來的善事之一。所以上主給人自由意志,仍是理所當然的。 然而,這仍然解釋他所認為預定的自由意志真的是一種自由意志。

    漢斯.昆更指出奧古斯丁在關於為什麼還有很多人未能得救時,提出的是雙重預定理論──上帝預選了相當少一部分人得永生,並預定「大多數人受詛咒」。這理論包括:1.上帝之仁慈體現在對人的救贖當中,上帝並不提合法要求(雖然考慮人的優點)而給予人永恆的祝福。2.上帝之公正體現在拒絕大部分人之中。上帝並不想要邪惡但容許它發生(由於人的自由意志),從而也就讓人自行其路而走向永遠被詛咒。

    然而,筆者較傾向自由意志並非預定之說,即真正的人有趨善趨惡的自由思想,不然,若連這些也預定的話,人生無疑真的是一場戲。

    五、如何才能得到好的自由意志?

   如何才能獲得善的自由意志呢?奧氏指出靠的是節德,因為凡愛惜自己「善意」的人,就會用一切方法來抵抗情慾並與之作戰。  他強調要小心理想與現實的不協調。因為「願意好或壞」是一件事,而「憑著好或壞的意志應得什麼」又是另一件事麼?因為幸福的人──他們也必須是好人──並不是因為他們願意「幸福」的生活使然,連壞人也願意如此;而是因為他們願意「正直」的生活,而這個,壞人並不願意。功過乃出於自由意志,而禍福乃是賞罰。所以,當我們說:人們由自己意志陷入可憐境地,我們不是說,他們願意可憐,而是說,他們是「這種意志的」,以致他們雖不願可憐,但「可憐」卻必然接踵而至。這就與前面的理論:亦即「大家都願意幸福,但不都能幸福」,並不衝突,因為人們並不都願意過正直的生活,而祗有這種意志,才配得幸福生活。

    奧氏也強調自力未能達到好的自由意志,要靠上帝的恩寵。他說心靈知道何者應作,並不因此便立即能以作到,這也是它所尚未「接受」者:因為心靈有較高的一部分,辨識它所當行的善,但另有一較鈍的肉體部分,不因此就立即能聽從它的意見。由於自己的「無能」,心靈便會祈求那「使他邁第一步的」上主,幫忙自己臻於至善。於是心靈在上主眼裡,越發可愛,因為它並不是由於自己的力量,而是由於上主的美善,得以生存;又由於上主的慈悲,進以得以幸福地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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