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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因循,徇人
上帝對祭司嚴嚴地指責,因為這些本是萬軍之耶和華使者的祭司,“卻偏離了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因為你們不遵守我的道,在律法上徇人的情面.”
讀瑪拉基書第二章,想祭司,也想起了教會中的牧者.我們會否偏袒一些不敢得罪的人呢?自己的性格是較怕麻煩,也不想處理一些紛爭.我想要努力學習的是如何指出人的錯,如何令犯錯的人口服心服.張牧師則在教會行政課上教我們要盡快處理,要盡快約見當事人.
我尚未有什麼牧會經驗,只記得曾要處理學生犯錯事,那時感到的是震驚與傷心,然後是要通知家長,以及約見怎也不肯承認者.工作已繁忙,還要加添這些事,只覺得很煩,幸好有資深的同工幫忙啊!
人的錯,真的是無日無之.最近內地網上討論較多的是學術界的作弊案.賀衛方就寫了一篇文章批評武漢大學周葉中與其學生合著的作品,抄襲某異見人士的著作.然而,或者是因為周的背景強硬,刊登賀氏文章的中國青年報卻要臨時抽起版面,要“徇人的情面”.以致不少人在討論如果韓國“造假”的黃禹錫在中國的話,結果就可能是另一番結果了.
但願,我們都能時刻聽到holy spirit (聖)在心中的提醒,無論是面對人或己之錯,總要去改正.但,人的逃避力是何其強啊!像自己今天,也是幾番掙扎,才拿起了瑪拉基書,才放下了上網時光的遊離.
看簡介莫特曼罪觀的文章,也提到了罪既是驕傲地拒絕神,也是慣於絕望與因循.我想不肯承擔的逃避,不願指出錯誤,也是一項因循,也是一種罪啊!
僅以自勉及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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