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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書記」貪污囚終身 2005年11月11日 【明報專訊】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原中共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貪污」罪名,判處黃金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書指其收受賄賂款物共計354.93萬元人民幣、22.8萬美元,另貪污公款14萬元人民幣。黃金高的辯護律師對本報表示,由於被告仍在考慮上訴中,不方便評述,但至少對法院認定當事人受賄的金額上,他認為是有爭議的。據悉,黃金高沒有當庭表示要上訴。
收受數百萬賄款物
據了解,主理本案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上午是借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庭,主審法官是南平市中院的伍景鷹。判決書指,被告黃金高利用其擔任福州市財委主任、中共連江縣委書記等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多人賄賂款物共計354.93萬元人民幣、22.8萬美元、30塊壽山石及一台筆記本電腦、兩條白金項鏈(物品價值28.53萬元人民幣),其中索賄113.4萬元人民幣、16萬美元。黃金高還利用擔任福州市郊區副區長、福州市財委主任的職務之便,貪污14萬元人民幣公款。
金額有異議 考慮上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嚴重侵犯國家公職人員的廉潔,應依法予以嚴懲。但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受賄罪行,交代未被掌握的貪污犯罪事實,屬自首,應依法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宣布以「受賄」和「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其受賄貪污所得上繳國庫。
黃金高案辯護律師謝長華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由於被告正考慮上訴不便多說,但認為至少在法院認定當事人受賄金額上,辯方認為是有爭議的。被問到本案是否存在政治迫害因素時,以及判決是否過重時,謝律師表示「不好說」。他坦稱,本案辯護「沒有達到最初希望的程度,很遺憾。」
原任中共福建連江市委書記的黃金高,去年因上書官方人民網訴苦「反腐敗受迫害要穿防彈衣上班」轟動海內外,未幾即被免職,並於今年被宣布逮捕。入獄前他曾多方對外宣稱自己因上書受到當局壓力,「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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