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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血案启示和平转型步履艰难 2005 年12月 6日 发生在广东省汕尾市东州村的血案至今已过去一月有余,但是真相仍然未能大白于天下。共产主义体制下的那一面常见的铁幕仍然在屏蔽着相关的事实。人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地方,在那个时间段内,代表政府的武装警察在与维权民众发生对立的情形下竟然开枪射杀平民。死伤的自然是作为弱势一方的平民,死伤人数至今不详。官方说是死亡 3人,而据某一媒体报道,死亡人数在 12至20 人之间。在全部的事实被披露出来之前,我们无法得到正确的信息。但是,无论具体的死伤人数究竟如何?血案的发生已成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
这一血案意味着什么呢?血案意味着那个不受任何法律与道义原则制约的绝对的专制权力仍然在中国大地上横行无忌,血案还意味着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的严酷现实。想一想,当一个国家的公民以和平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时候,竟然会遭遇强大的国家武力的攻击,这个国家的人权状况糟到了何种地步也就可想而知了。警察既然可以向维权的农民开枪,那么警察也同样可以向维权的工人开枪,他们也可以向社会上其他阶层的人们开枪。此种赤祼祼的暴力行使完全无视人民的生命权利,也完全违背了一个政府所应当承担地保护人民至少不伤害人民的政府职责。
汕尾血案还意味着中国社会向着民主自由宪政社会和平转型的步履必然是艰难的。我们知道,一个原本专制的国家社会要完成向民主自由宪政国家社会的转型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条件就是,首先要有先进的理念作为一个国家社会和平进步的意识形态基础,其中人们对民主自由的价值观的普遍认同,先进的政治文化的普及,多元化的社会政治意识都是这一意识形态基础的基石。其次,社会的经济应当有一个相当大的发展,以使人们可以拥有他们必须去加以维护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再次,和平转型的思想意识为全社会的人们所广泛接受。社会的特权思想意识受到深广批判,社会出现制衡特权阶层的力量。当我们以这些条件来考察我们的社会国家时,我们不能不发现,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仍然是严重的。汕尾血案在这方面给了我们足够充分的启示。
从先进理念的认同方面来看,我们看到的实情是令人沮丧的。执政当局根本无意于用民主、人权这些具有普世价值的原则来看待公民的维护行动,他们仍然在沿用共产主义的专制目光来审视一切,他们不能够将那些维权的公民视作享有权利的主体,他们仅将维权的公民视作类似封建社会的那些毫无权利可言的臣民,要不然,他们为什么不正视维权公民的合理要求,而要将维权公民视作敌人而痛加杀戮呢?从那些维权的公民身上我们也看到,他们实际上处于一种甚少有权利可言的境地。作为他们的几乎是唯一的财产的土地权利,他们想要维护而力不从心。他们缺少维权所必须有的强大力量,他们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他们无力对抗强大的专制当局的武力与其它力量,如控制舆论与控制其它资源的能力。
话说到这里,笔者的心情自然是沉重的。但是,希望仍然存在着。既然民主变革的大潮已然在中华大地上涌起,那么,此潮流必然要冲决一切阻碍,带中国至光明灿烂的地方去。虽然,和平转型的步履确实是艰难的,但毕竟我们已经起步,我们应当继续坚定地走下去。克服暗黑势力的阻遏,化解重重的社会矛盾,排除专制势力对和平转型的强力阻挠,我想,我们还是能够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的,这个结果就是民主中国的最终诞生,人民权利的普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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