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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的煤矿矿难问题 2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2006年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是在 2005年实际死亡人数的基础上下降3.5%,而特大事故的"起数"则要下降7%。2005年中国煤矿发生事故3341起,死亡人数是5986人,那么按李局长的说法, 2006年的煤矿死亡人数就是在5777人左右。这就意味着,在新的一年里,还将有近六千矿工—我们的那些拚命在黑暗的矿井中干活的同胞有死于非命的可能。而且,据李局长说,"这个目标下降幅度不大,但要实现也不容易。",如果实现不了,那么,将意味着2006年实际死亡的矿工人数将会突破上述的那个数字。再联系到,中国对于灾难性事件的不实统计惯例,人们可以预见将会有超过六千以上的矿工死于未来一年中可能发生或者说几乎注定要发生的矿难事故。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这又是多么残忍的现实!无怪乎国际上公认中国的煤矿采掘业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一个行业。
我对煤矿所发生的矿难问题没有多少研究,我只是凭良知在关注着中国的煤矿矿难。当几乎不绝于耳的大大小小的矿难事故不断发生,当我们不断地听到瓦斯爆炸、矿井透水等原因而带来各种重特大矿难事故时,当那些令人心悸的死亡景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所感到的唯有悲伤与迷惑不解。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中国的煤矿如此危险?有如此众多的几乎是太多的事
故?世界上有很多的国家,有很多国家都有煤矿,都在采掘煤炭,为什么独独中国事故频繁发生,而且总是一些特大的事故,特别多的人死去,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美国大概也有不少的煤矿,为什么那里的矿难鲜见于人?印度大概也有不少的煤矿,为什么印度矿难也不多见?偏偏是中国那样"倒霉",其中的原因到底在哪里呢?
我们知道的是私营矿主唯利是图,不注重安全生产,不按章办事,是造成矿难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我们也知道,中国煤矿的技术落后,因而对于事故的防范缺少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我们也知道,中国的煤矿太多,国家对煤炭的需求太大,因而巨大的需求压力也对盲目生产忽视安全生产带来了不良影响,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成为借口与合理的理由。合理的理由应当建立在人道与法律的基础上,这个基础要求人们在生产的时候将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最重要的地位,置于绝不能忽视的地位。那些从业的矿工有权利得到生命安全的保证,国民也应当对从事这一危险的行业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注,政府更负有监管之职。在所有这些环节之中,政府的监管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政府可以制定强行性的规范来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也只有政府可以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这些安全规范的实施。可是,我们的政府做得怎样呢?我当然不怀疑中央最高当局的诚意,中央最高当局总是屡屡要求各地注重安全生产,也在尽力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为什么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为什么国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先生脸上的忧虑之色不能很快地消除干净呢?为什么那些骇人听闻的恶性矿难事故仍然层出不穷呢?这就需要我们动动脑子,拓展思路,考虑另一些可能性了。
是否我们的体制存在着问题?国家对煤炭工业的监管有没有重大的缺漏?国家的相关部门是否已经将所有的煤矿置于其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的监管之下,还是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甚至官商勾结,共谋私利的同时也在共酿大祸?我们的法律与技术规范是否符合最严格可靠的道德与科学的要求?我们对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是否已经上升到人权与人道的高度而为所有人所重视?以至于那些贪心的人们都无法忽视。还有独立的不受官方控制的媒体与民众的监督是否发挥作用?我想,这一切如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回答,我们的煤矿矿难事故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较好的处理甚至是很好的处理。我们也将不至于在新的一年里作出那样令人悲观的预计,我们不必面对那样可怕的数字,我们的李毅中先生也不必整天愁眉苦脸地象救火队员似的到处奔波,为的是去处理那些悲惨的令人伤痛的事故,他也不必去怒声责骂相关责任人员。当然,我们从现实主义的眼光看问题,在一个尚不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国家里要求一个良好的政策效果,这是可能会使希望落空的。然而,我们却又不能不抱有希望,事情会好一些更好一些,而不是更坏。如此,我们剩下的就只有祈祷了。祈祷上天保佑我们的那些可怜的矿工吧!不要再将那样恶劣悲惨的命运降临在他们身上。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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