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论道问学揽风云 论道问学揽风云
德夏书院研讨会评述
陈奎德
德夏书院的聚会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至十一日,来自世界各地的中国学者会聚一堂,举办了一次人文学研讨会,地点在纽约上州的一处偏僻山庄 Adirondack Work/Study, Inc.(研讨会后它被与会者命名为德夏书院)。此举圆了已故庄主、美国学者德夏堂先生的遗愿,他生前曾殷切期望此地能变成中国哲学进入美国的门户和“驻院”。
这次的东道主是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该社在面向21世纪之际,希望发展东亚特别是中国的人文学在精英层面的研究。作为新任社长,杜维明先生在哈佛燕京社支持下邀请中国国内以及海外的十几位大陆学者来此研讨聚会,确实是开了风气之先。原先该社每年大约邀请十名至二十名东亚尤其是中国大陆的访问学人来哈佛自由研究。此次,杜先生除继承其传统外,更欲另辟蹊径,开创出一些新的课题。
应杜维明之邀参加研讨会的学者,有来自中国大陆的庞朴(中国社科院)、刘东(中国社科院)、陈来(北京大学)、朱学勤(上海大学)、陈少明(中山大学),来自法国的黄万盛(原上海社科院),以及在美国的叶扬(加州大学河边校区)、陈奎德(普林斯顿)、崔之元(麻省理工)、陈维纲(哈佛)、陈建华(哈佛)、周勤(哈佛)、张旭东(新泽西 Rutgers大学)、刘昶(麻省理工)以及姚荣华、郑文龙等。
此次研讨会主要讨论四项议题: 1) “西方中心主义”与“文化相对主义”的关系,2) 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关系, 3) 民族主义问题 ,4) 人文学者的自我定位问题。
本文着重讨论其第二和第三项。
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联盟的可能?
首先,关于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关系问题。来自大陆的个别学者指出,自1993年以来,大陆学界有一个回转,其基本特征,在内容方面是:反思五四,批判激进主义,走向保守主义;在形式方面则是:“思想淡出,学术凸现”。其原因,除了学术界内部脉络的逻辑发展外,更重要的是学界外部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社会事件(例如1989年的历史性事件)的影响。关于这个问题,学界内部发生了很激烈的争论。特别在93、94年以后,后来凸显为文化保守主义的重新集结。
重要的问题是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关系问题。本世纪内,中国的自由主义受到了来自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左右两翼的夹击。对此,人们容易理解,由于它们属于根本理念上的分歧,所以并不足怪。问题是,在同时,文化保守主义者也与自由主义者发生了很多摩擦、紧张乃至对抗。而这二者的理念并不是必然对立的。如果在学理上就是必然对立的,问题反而简单。倘若并非如此,那么,能否寻找出某种联盟的可能性?
在海外,人们看到了昔日的自由主义者向文化保守主义者转化的普遍趋向。这当然与文化语境的不同有关系,然而是否双方就绝对不能兼容呢?
实际上,二者是有可能融为一体的。会上有人举了徐复观先生的心路历程为例来证实这一论点。徐先生早年曾在国民政府做官;后来弃政从学,成为新儒家的重镇之一;到晚年,他创办《民主评论》,严词抨击时政,认同了自由民主的基本价值。
徐先生认为本世纪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人格和道德形象相当贫弱。重要原因在于,他们的资源来自英美经验主义,而经验主义瓦解了中国文化传统例如宋明理学中的道德资源。以至每到关键时刻,就显得人格萎缩。这一批评相当严厉,并直接落实到胡适先生身上(如在雷震事件中)。当然,他并未对中国民众提出这种高调的道德水准。这种圣贤人格的要求他只是针对知识分子提出的。如所周知,英美经验主义在道德要求上,无论对知识分子还是普通民众都是低调的。它认为没有理由要人为了精神理想而作出道德牺牲。但这种低调要求在现实的第三世界中陷入了某种困境。因为除了暴力、阴谋、列宁式政党等必须禁绝的手段外,唯一剩下的资源,就只有道德人格力量了。因此,与会者有人认为,为了自由主义理念的成功,似乎有必要对其理论作出修正,必须对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继承宋明理学道统以达到高标准道德的要求。
笔者认为,上述论证无论在事实层面还是理论层面都有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在事实层面,某些自由主义者在关键时刻道德未能挺立,是否有充分的事实显示是导因于对宋明理学的排拒?我们可以顺手举出反例。譬如,同样是自由主义者,同样批判宋明理学,殷海光先生的道德人格就相当挺立。事实上,人们在具体情势下的道德人格表现与很多因素相关,如个性特征、幼年教育、理念背景、乃至所处地位等等......,没有证据表明胡适的软弱与其反传统有直接的逻辑联系。另外的反例是,认同宋明理学者而人格萎缩者也颇不乏其人。要言之,人格的形成是有相当复杂的因素起作用的,甚至有很多是偶然因素,把它直接地单线条地与某种思想体系联系起来恐怕有简单化之嫌。
其次,在理论层面,自由主义对个人道德操守的看法与其理念体系是有内在联系的。它坚持基本人权是首要的、不可让与的。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他人为了某种理想或道德标准而放弃自身的基本权利。即使那种理想高尚如自由主义,也没有权力作此要求。因为这一要求本身是反自由主义的。在自由主义者看来,道德修养是个人的事情。在法律的限度内,它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如果把上述道德“要求”弱化为道德“期望”,那是合理的。但如果把它理解为带有强制性的“命令”或理学道统的“家法”,则其后果极其恐怖且与自由主义已经完全背道而驰了。我们不能为了自由主义目标的成功而不择手段,倘如此,其达到的那个“目标”已经不是自由主义了。手段和过程的正当性是超乎目标的。历史经验已经提供了太多的“为了目标,不计手段”的悲剧事实,足供殷鉴。
与这一问题的讨论相联系,会上涉及到大陆最近出版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一书。从此书透露的资料看,陈先生晚年确实达到了某种无可厚非的境界。作为一位文化保守型的学养深厚的中国学者,同时又作为坚持学术独立思想自由的知识分子,在那种情势下---目盲兼膑足---坚持了与主流意识形态的不合作态度,整整二十年一以贯之,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因此,该书在大陆读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共鸣,形成了一阵“陈寅恪热”。这一现象,促成了知识界更深一层地去思考文化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复杂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