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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们下岗、退休父母的名义强烈反对在当前“私产入宪”
首先承认我基本达到生活无忧,这也要归功于从一开始我就完全反对这个终究被淘汰的社会制度,早就锻炼出了必杀生存之技。这点让我在这个社会敢于发表自己言论而无所畏惧:如果失掉工作我会找到更好的(反正从饭店业、程序员、销售员、生意人到媒体人我都做过)、如果身陷牢狱我正好静下心来学好一直想学好的德语和法语,通读一直没读的经典文本,而且自然有MM等我。危险?So What?还能有什么新花样?
但是,如此自由之心态只被一根现实之绳牢牢牵在了大地上,让我不敢轻举妄动——这就是我的母亲。我对母亲的热爱不是出于孝顺,而是出于爱。在文革期间,她曾经以一人之工资,供养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在我和妹妹上大学的时候,她又因为父亲下岗而重复文革之悲剧——以不停息的劳动供养我和妹妹完成大学学业。我曾经因为她只是小学毕业而鄙视她,但她却宁愿忍病工作也要每月给我数百元来买我喜欢的书籍,而且不让我们知道内幕。因为我们,母亲患上了一身病,这是我一生的原罪。
人心都是肉长的,生存之艰辛直接建立人的常识。我之所以如此自由,完全是建立在母亲的个人牺牲基础上的;我的健康也是母亲一身病痛换来。这就是我们家庭的历史连续。因为,如果我不对母恩涌泉相报,那我就猪狗不如。如果没有突然的改变,我发誓让母亲享受到最幸福的晚年。如果有人要侵犯我母亲的利益,我就一定誓死反对。
这就是基本常识,无论我是左派,还是右派,只要还是一颗最基本的良心,就能凭常识做出这种判断,无论这种“涌泉相报”、“誓死反对”有多么困难,我发誓我都会做到,小看中国人这种情感力量的人是最大的傻瓜,逼极了我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完成儿子对母亲无尽的报答。不就是一死吗?So What?
问题是,很多儿女不再有这样“涌泉相报”的能力。他们三四十岁就下了岗,被迫离开曾经属于他们的支撑他们未来的工作,不但不能回报他们的父母,而且大量出现了白发人养黑发人的悲剧,有些人实在是活不下去,全家自杀。这就发生在沈阳、成都甚至无锡。他们曾经是企业的主人,名义上集体拥有企业、实际上也从住房和福利中分享这种名义权利。突然,这些都没有了,企业一下子成为权贵人士的私产,留给他们的是巨大的家庭悲剧、以及绵延到下代的仇恨。
在这样公民没有自由表达意见权利的社会中,面对这样大量的死亡和悲剧,我们只能对这些千万被剥夺者表示同情,并且在心中树立一个对正义的认定:“无论如何,非法剥夺者必然要受到历史审判”,无论这是否能实现,这的确是这些千万被剥夺者目前活着的唯一盼想,也是我们这些所谓知识分子保持最后良心的最后底线。也就是说,等待这一天,让我们尚且能良心平安。
突然有王怡、陈永苗等年轻知识分子提出在宪法层次上把私产合法化,让大家忘掉这一代的悲剧,这就好像晴空闪电,打在了那些拼命为每月100元生活费和儿女学费赚钱的人最后的防线上,也直接冲击了我的良心底线。
拜托,你们怎么有权力牺牲他们?你们有什么资格代替他们放弃追讨他们本来的权利?你们有什么资格让他们最后对公正的信任被雷电击碎??!!你们口口声声设计制度,但他们的生存权力和对公正的追求从来就是天赋人权。这算什么自由主义,还是那句气话,如果这也是自由主义,那么我永远退出这样的自由主义阵营。
如果一种主义不是追求最基本的正义,那算什么狗屎?正义永远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对最基本的正义的判断根本不要太复杂,一种让千万、亿万人被剥夺的非法状态永久合法化的政治就是非正义的政治,这种政治只能在非法的制度中得到贯彻,在民主选举制度中一定被选民唾弃。
你们也会认为只能通过法律来部分匡正私产合法化后的巨大的不公正。这时你们已经完全忘掉了法学和政治学的基本常识:1)立法不追溯原则保证在法治框架下这些非法之产无法被清算。2)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在目前言论不自由的情况下,任何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是大政治利益团体博弈的结果,只要还坚持这个政治框架,就一定是肥者愈肥、贫者愈贫,中国变成最坏的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
你们以为你们的“策略”会成功,但你们忘了“正义”之力,当正义长期缺失的时候,更大的火山爆发会发生。一个小小的我尚且可以以为报母恩而“誓死反对”,那些直接被永久剥夺权利的千万、亿万人民难道不会为了自己的生存权利“誓死以抗”?在生存被威胁的时候,危险?So What?
这就是你们要的稳定,你们要的不流血吗?你们怎么从一个尊重个体权利的自由主义者走到可以轻言放弃清算、甚至说出“可以牺牲一代人”的鬼话?
可能我的法学没有你们高深,但我理解我对我母亲的爱,我理解我们下岗、退休父母一辈人的绝望。这种绝望让我透不过气来,不能不用尽全部的修辞对你们目前这种莫名其妙的宪政努力,说声彻彻底底的“不”。在我旁边,同样说“不”的不但有千万被剥夺者,还有所有站在基本正义底线附近的左右派人士。
因为,毕竟,正义是最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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