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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理念宣傳的施行及主張 (1)發行電子報:將香港獨立運動的理念及理論與行動等透過電子報方式宣揚給全港人及全球人類得知,建議用中文繁簡及英文三種版本。發行對象不限且發行時間以一週一到兩次最有效果。
(2)在香港台灣及澳門各地地下化發展:假借其他社會團體吸收黨員,並使獨立運動組織中的核心成員加入許多社會團體,由此可到處散播理念。
(3)於各大學成立社團:先要吸收人,從各台港澳地區的大學大專院校及台港澳的人來組成並且同時設立性質是港獨而名稱為民主自由社的組織。
(4)於世界各地設立港獨聯盟本會及分會且於GOOGLE及奇摩全球網站中的GROUP設立社群吸引國外人士的注意及幫助且可藉此吸收成員。
(5)於全球及台港澳發行港獨刊物。
(6)
於全球及台港澳各地設立性質是港獨而名稱為民主自由社的組織。
(7)推動香港正名運動。
(8)推動香港團結獨立街頭和平遊行活動。
(9)與香港民主黨派結盟。
(10)可向台灣的各大政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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