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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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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约束城管暴力?
·反诗歌时代的诗性困境与命运迷宫
·以爱抵御时代,或放弃——致我的朋友和他们的亲人
·“爱狱如家”的豪气与精彩
·民主是“说”出来的
·过玉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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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国之君,还是土皇帝?
·道路——致一位朋友
·拆迁株连,当代社会无法容忍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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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陪审团面前——由辛普森案看许霆案重刑判决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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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言论以何种方式影响世界
·三种态度 一样顽固——谈大陆官方对所谓“藏独”、“民运”与“台独”倨恭不一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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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是我的屏障,他人是我的责任
·博奕时代的民主启蒙与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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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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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皆臭水,谁念吴立红
·这样的痛你无法承受——致奴隶的母亲
·我们眼中的光亮
·沉重的护照,无奈的“另类”
·六月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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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是我的屏障,他人是我的责任

   套用萨特“他人是我的地狱”的名句,并非站在存在主义的角度谈论人的生存境况。在萨特看来,通过注视与被注视这样一种关系,我与他人都力图将对方置于对象的境地,我与他人都是自由的主体。在争夺自由和主体性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表现为一种紧张、对立、冲突的关系,也就是说,人的本质是冲突,而非共在,人在自由选择中要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个人没有理由依靠和相信他人,人活着,不能屈服于他人的目光,否则,“他人是我的地狱”。
   
   本文无意于哲学探讨,句式的借用仅仅是一种修辞喜好,何况在存在主义大师中间,对“我”与他人的关系,也有不同的论断,尤其是在面对恐惧、死亡等状况时,“我”与他人的关系,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相关性。至少,他人之死,往往使“我”陷入一种感动,在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看来,这种感动,是幸存者对一个不再回答的人的负罪感,正是在幸存者的负罪感中,他人之死唤起了“我”的责任感。
   
   让我们作一种寓言式的情境假设:作为落在群体后面的幼鹿之一,我在夺路狂奔时,突然意识到那头凶猛的狮子已经不对我的生命构成威胁——它扑倒了跑在我身后的家伙,正在享用鲜嫩的肉和甜美的血。此时,如果我在惊恐之余能够恢复一个思想者的闲情逸致,我会在一块空地上停下来,对刚刚丧生的同伴悼念一番吗?

   
   显然,身后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是头幼鹿),五分钟前,成了我生命的唯一屏障,尽管在狂奔的过程中,我不可能怀着感激之情回身看清他的长相。不相识的关系,无损于它给极度恐惧中的我带来的那种安全感。十七年前,当我幼鹿一样瑟缩在天安门广场上,我知道,那些并不相识的被称为“市民”的人,他们的胸膛和双臂在几个街区之外为我构筑了伟大的屏障。
   
   此后,我开始懂得世纪之交的生存究竟有如何艰难,但我总是乐观地相信我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能够活下去,因为有人已经死去的消息的传播,延缓或者阻挡了死亡对我的拜访。上世纪九十年代,差不多相同版本的故事在不同的城市中流传:下岗夫妻二人,贫病交加,囊中空空,一日,长期缺乏营养的孩子对父母闹着要肉吃,夫妻二人抱头痛哭,哭罢出门,买来二斤猪肉外加一包鼠药,饱餐一顿之后,一家三口共赴黄泉。在不同的场合下,我多次听到过这个故事,几乎完全相同的情节,不同的只是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人物姓氏,以至于我曾经怀疑这只是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元叙事”小说,但无论类似的事件真实发生过多少次,我相信,这种消息的传播,已经为我们构筑了抵御死亡的脆弱屏障。我对这种屏障的信任来自于一种判断:无论什么时候,掌握了绝对权力的政权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一次性死去。这是我们苟且为生的古老智慧。果然,“元叙事小说”的变体情节可以在歌舞升平的报纸上公开报道了,酸楚的爱心和送温暖的干部开始下基层了。
   
   早就有人说过,中国的事往往要死上一些人才能解决。但只要最先死掉的不是我们,我们就不会成为别人的死亡屏障,这当中的关键是,你要躲过死亡事件的第一波。有一阵子,各类商品轮番涨价,有过逃荒经验的母亲终日忧心忡忡,而父亲对民国后期的金圆券更是记忆尚存。我安慰他们说:到街上走走看,比我们更穷的人还多着呢,所以,我们不会饿死。计划经济失败了,但计划一下人口的死亡(或者说不死亡),对一个既无外敌入侵也无连年灾荒的政权来说,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再怎么说,第一波死亡总会引起那些忙于弘扬主旋律和训练武警的官员们的注意,这就够了,他们不会让我们全都去死,当物价涨到死第一拨人的时候,政府会让物价的快速上涨停下来的,至少会暂时停下来。
   
   只要你不是最穷的那一拨人,你就有机会不死。同样,只要你不是最聪明、最勇敢的那一拨人,你也不容易死掉,你没有张志新和林昭那样的机会,所以你成不了这个社会的政治屏障,你只是躲在屏障后面被生活使用着的人。有一次我对朋友说:“我看你最近闹腾得挺欢啊,小心国安送你去监狱里吃窝头。”他竟掰着指头给我数算起来:丁子霖、刘晓波、高智晟、郭飞雄、胡佳、林牧、黄琦••••••当他数到第二十个人的名字时,我的心就放到肚子里去了,有这么多大树在前头挡着,些许风雨,可能暂时不会淋湿他的衣裳。
   
   当法律和市场都只是半真半假的权宜之计时,惟有肉体的死亡和血泪承担,才能构筑起我们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屏障,而我们一直懵懂地享用着肉体屏障为我们圈起的安全区域。
   
   按照木桶理论的说法,木桶的容量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的高度决定的:当房价上涨到最穷的那些“房奴”必须跳楼的时候,房价就不上涨了;当《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中所说的农民自杀事件在各地农村上演时,他们“前赴后继”的死亡就结束了中国农村强行收取集资提留的历史;当蒋捷连和夏之蕾的鲜血在自由世界的报纸版面上持续扩散时,政府就给了我们一些自由的生活空间;当政治犯的数目多到让人质外交的肉票利润急剧下降时,抓人的手也会暂时歇息一下;当燃油价格上涨到农民不再启动拖拉机和抽水机的时候,城市里开车的上班族就可以放心地喘口气了;当孙志刚被打死在广州的收容遣送站里,北京沙河一带挖沙子的人也就少了;当劣质奶粉吃死了襁褓中的婴儿,卫生局的执法者就会煞有介事地走进每家商铺;当二百名工人同时丧生在黑暗的井底,“有关部门”就用煤矿全部停产整顿的办法保证此后三天里不再死人;当对面街道的被拆迁户以死抗争时,作为下一批被拆迁者,我能拿到的补偿金或许就能多一些。
   
   但肉体屏障的作用绝不构成我们免费搭车的充分理由。没错,人类社会很少呈现当下这种共同目标的缺失状况,利益分化使我们成为一堆四下流失的散沙,但仅能以肉体(而非法律)构筑屏障的现实时刻提示我们,“我”和作为屏障的他人之间,存在一种息息相关的联系:贫困家庭的大量存在,事实上增加了我们存款的含金量(当物价局打算让大米和食盐涨价的时候,火葬场会向他们发出严厉警报),但如果这些家庭的收入继续降低,我们手中的纸币可能会失去全部价值——饥寒起盗贼,而盗贼拎着斧头闯进你家之前,他是不会通知你把钱包藏起来的;高污染企业的烟尘可能不会飘到你家上空,但如果与工厂比邻而居的人们在警察的压制下无法阻挡它的投产,住在下游的你和你的孩子,明年起就只能饮用劣质水;聚集在天安门前要求惩治腐败的学子们被镇压后,自以为可以置身事外的你,就再也没有能力制止贪官污吏对你的侵害了。
   
   这是可悲的事实:肉体的屏障往往是我们唯一可靠的守护者,它是社会躯体中坚硬的外露部分,是我们手上的老茧和伤疤,但在生活的各种层面的交错中,我们又可能互相成为对方的屏障,我们同样会成为他人生存的必要代价。由此便需要形成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理性认同。在神圣原则被迫一次次以肉体作为代价去维护的时候,最外一层屏障的坍塌,会使距离侵害和死亡较远的次屏障人群成为新的社会屏障,成为第二波去死或承担肉体苦痛的人——大跃进之后几千万人的死亡没能阻挡文革的到来——约翰•堂恩说:“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那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欧洲就少了一点;如果一个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
   
   我们应该看到,当他人作为肉体而成为我的屏障,他已经丧失了主体性特征,被迫沦为单纯的对象,赤裸裸的被侵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的屏障作用,都不是缘于自由选择。在压力之下,他们的脆弱性凸显出我们的共同处境,因此,“我”与他人的关系,更多地是一种感应式的相关性,于是,通过存在主义所说的主体的开放达到对自我孤独生存的克服,成为一种基本的伦理学需要。对个体而言,以挡在我们身前的人做为屏障自是幸运的,它给了我们不必即刻直面死亡的空间,然而这空间绝非一劳永逸的逃遁借口,它只是给了我们自由选择的喘息之机,每个人的责任都是不可替代的,每个人都要承担起世界的责任并且要为他人的痛苦负责,而不是苟且于屏障之后的麻木生存。我一直怀疑:以肉体为屏障的处境之下真有那么多的免费班车可搭吗?我们真的能够长期冷漠地享用他人的肉体屏障为我们带来的“外部性”利益吗?
   
   不会有这样的好事!
   
   我们应该深思并且谨记:在法治和公正的生存规则得以确立的需要中,他人是我的肉体屏障,是我的兄弟和邻人。他人更是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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