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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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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几番魂梦与君同》(同心出版社)
·《几番魂梦与君同——小山词中的爱欲生死》目录
·几番魂梦与君同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半镜流年春欲破
·不眠犹待伊
·唱得红梅字字香
·可怜人意,薄于云水
·人情恨不如
·问谁同是忆花人
·又踏杨花过谢桥
·紫骝认得旧游踪
·长恨涉江遥
·从今屈指春期近
·人情似故乡
·伤心最是醉归时
·深情惟有君知
·天将离恨恼疏狂
·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一寸狂心未说
·一棹碧涛春水路
·正碍粉墙偷眼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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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教育的歧路》(香港晨钟书局)
第一卷 凄雨冷风说北大
·谁是北大最优秀的学生?
·北大需要五星级酒店吗?
·北大之殇,可谓国殇
·致没有三角地和旁听生的北大
·北大教授的书房
·北大教授与小学教师
·北大教师的“造反”与教授治校的前景
·中文大学的老树与北大的老房子
·怀念一位远去的北大学长:沈元
第二卷 高等教育的忧思
·还大学生以献血的自由
·大学之门,向谁而开?
·大学的危机与人文教育的缺失
·学历的危机与诚信的缺失
·最有思想的教授最清贫
·“教授”是一种高贵的称呼
·美丽的灵魂,死于不美的时代
·大学不是制造愤青的工厂
·寻求大学的尊严,寻求经济学的尊严——与邹恒甫对话
第三卷 基础教育的困局
·爱的影子
·从中学生萌萌的妙语看今天的师生关系
·忘记孩子的国家没有未来
·我为什么要揭露“爆破作文”的谎言?
·致人于死地的教育非改不可
·解开芬兰的奇迹背后的秘密
·以“童子军”取代“仇恨教育”-
·捍卫公民的受教育权
·雷锋与盖茨:谁是真的英雄?
第四卷 知识分子哪里去了
·贺谢泳受聘厦门大学
·误人子弟的杨帆应当下课
·知识分子是“牛虻”,也是“春蚕”
·钱钟书神话的破灭
·知识分子的使命是说真话
·余秋雨:文人无行,忏悔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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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白昼将近:基督信仰在中国》(香港晨钟书局)
·《白昼将近——基督信仰在中国》目录
第一卷 我们的罪与爱
·一颗历尽沧桑依然发光的珍珠——读刘德伟《一粒珍珠的故事》
·迎接中国福音传播的第二个黄金时代——读赵天恩《中国教会史论文集》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三位基督徒在中共劳改营中的生命见证
·超越时空的网络福音——序范学德《传到中国》
·我必不至蒙羞——读《六十三年——与王明道先生窄路同行》
·我们的身体是箭靶而不是武器
·朋霍费尔对中国自由主义的更新
·我们的罪与爱──序北村《愤怒》
·“入中国”与“出中国”并行不悖
·乡村教会如何由隐匿走向开放?——给一位乡村教会领袖的一封信
第二卷 为了这个时代的公义
·中国印刷和传播圣经的真相
·圣经中有“国家机密”吗?
·中国需要更多的“以诺”企业
·站起来便拥有了自由——有感于傅希秋牧师荣获“约翰•李兰德宗教自由奖”
·为了这个时代的公义——致被流氓毒打的李和平律师
·真相是不能被消灭的——致世界报业协会“金笔奖”得主李长青
·从美国民权运动透视基督信仰与社会公义之关系
·如何捍卫我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兼评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坎特伯雷大主教在中国的“波坦金之旅”
·从矿难看中国人对生命的态度
·个体的救赎与民族的救赎——与王军涛的信仰通信
·“宗教局长”如何变成“谎话大王”?
第三卷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
·桃源乐土的追寻——论基督宗教伦理与当代中国精神文明的重建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论新一代中国基督徒知识分子的公共角色
·我们是一座桥梁——论中国基督徒知识分子的文化使命
·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如羊进入狼群——论基督徒如何在不公义的世界里坚守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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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白头鹰与大红龙:美中关系及其对世界的影响》(2008年香港晨钟书局出版)
·美国民主的真相与根基——与庄礼伟商榷,兼论美国的基督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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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也要讲政治

   来源:观察

    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

   讲这段话的人无疑是一个法盲。让法盲来担任司法部部长,这就是今天中国无比荒诞而又真实的现状。在真正的法治国家,不会有所谓的“敏感案件”的说法,因为任何一个公民、任何一个案件,在宪法和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敏感”与“不敏感”的差别。单单将某一些案件孤立出来,纳入到禁区之中,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精神的粗暴践踏。

   在今天的中国,“敏感案件”实在太多了,为刘晓波、陈光诚这样的异议知识分子和维权人士辩护,是敏感案件;为藏族和维族等少数民族人士辩护,是敏感案件;为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和法轮功修炼者辩护,是敏感案件;为死于毒奶粉的婴孩的家长和死于四川地震中豆腐渣校舍的学生的家长提供法律援助,也是敏感案件……于是,涉足“敏感案件”的律师便成了“敏感律师”。

   那么,“敏感律师”的下场如何?吴部长的讲话处处暗含杀机,“要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和执业奖惩机制”。也就是说,不听话的律师,会被敲掉饭碗,会遭到秘密警察的监视、骚扰乃至殴打,会被官办的律师协会以及司法局刁难甚至取消律师执照。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仅北京便有五十多名律师因“年检”没有过关,而被终止执业。

   我在访问台湾时,与若干当年承办过人权案件的律师、后来成为党外运动中坚力量的前辈有过接触。他们告诉我,即便在国民党白色恐怖最严峻的时期,国民党当局也没有像今天的共产党政权一样对律师展开如此卑劣的迫害。对于法律的尊严和荣誉,国民党当局还是有三分敬畏之心;而在彼岸的中国,共产党人一向如毛泽东所说,是“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

   吴爱英部长便是“无法无天”之典范。在讲话中,该部长根本不提及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是反复强调党的绝对领导,“律师队伍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换言之,就是党大于法,当党的利益与法的权威发生矛盾时,要以党为大、枉法媚党。既然党无所不在,律师界又怎能让党缺席,所以要“坚持不懈的抓好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覆盖”。这不仅是法官和检察官必须遵循的“潜规则”,也是律师不得不烂熟于心的紧箍咒。

   律师不独立,司法也就不独立,一个公平与正义的法治社会也就成为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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