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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春:代六百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就方舟子一案再次发表公开信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02680&select=&forum=1
【编者按:本文作者作为三年前公开信签名闹剧的参与者之一,虽然其对方舟子还怀有恻隐之心和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至少已经认识到了方舟子对人一套对己另一套的两面派手法,和方高挂着打假的大旗,实际上“自己也不干净”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现实。相信随着更多被方舟子所谓“打假斗士”光环迷惑的人的最终觉醒,方舟子及其可耻的追随者必将原形毕露,遭到社会公众的唾弃。】
三年前,我参与策划并签署了《615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当时,我们这六百多名知识分子抱的是支持方舟子打假,捍卫国内学术环境的愿望,出于对方舟子的信任而在此信上签名。但是,事实证明方舟子对肖传国的指控基本不实,此案以方舟子败诉被判赔偿而告终。
本来已尘埃落定的陈年老账,最近却爆出方先生三年来一直蓄意不缴纳法定赔偿金,被武汉法院强制执行并划扣方太太刘菊花帐户的新闻。同时,被排在当年公开信榜首位置的建筑大师巴义芳先生原来一直不知情,现在要追究方舟子三年来盗用其身份的法律责任。
巴义芳先生我是知道的,也算加拿大华人社会的闻人。我在西雅图波音总部任职的时候,就参与过巴先生在温哥华组织的商贸交流会所活动,有过几面之缘。深知巴先生为人正直,而且一向仗义疏财,是个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宽厚之士。尽管方舟子这次盗用巴先生的名声,而且在巴先生两次警告后依然置若罔闻,的确令人蒙羞。但是我要提醒巴先生一句,方先生是一个在中国居无定所的无业游民,你打算浪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去打赢这起官司?而且方先生肯定已经在这次武汉法院的强制执行中学到了更加高明的赖账手段,你即使再来一次强制执行,焉知能否补偿法律费用?万一逼得方先生假离婚赖账,巴先生你就不怕担负这个教人分妻的骂名?其实那封公开信早已成了中国知识界的笑柄,巴义芳先生既然公开声明了和此事无关,也就够了,不值得再为此大动干戈,否则又有新笑话给人看,何必。
我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基本上有一个大毛病,就是头脑发热和盲从。方舟子打假有了一些成绩,就对他非常信任,结果不分青红皂白地支持他为了私人恩怨而攻击肖传国而酿成的官司。对参与策划签署当年的公开信一事,我其实是十分后悔的。我的几个教授朋友也十分懊悔,并先后提出要把名字删除,方舟子也是和这次巴义芳事件一样,装聋作哑,负隅顽抗。至今他们几个的大名还挂在上面。不过我倒无所谓,我在此声明不支持方舟子攻击肖传国,但我授权方舟子继续把我的名字挂在他的公开信上。就把这个违背本人意愿的公开信作为我的鞭策,提醒我今后不能盲从。我不会起诉方舟子,也以个人名义请求巴义芳先生以及六百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不要在在此事上追究方舟子。本人谨代表六百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向中国知识界道歉,就让当年那封六百多人的公开信成为我们永远的鞭策和警示,信上保留着我们已经不再情愿的签名,也算是一个促进中国学术道德建设的反面教材,善莫大焉。
我们不能把方舟子一棒打死,因为中国目前尚无一人能起他类似的打假作用。他就像自然界的黄鼠狼,虽然本身也不干净,但没有他捕鼠的话,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所以巴义芳先生以及六百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不在此事上追究方舟子,客观上也是为中国学术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望诸君共勉。
对于方舟子先生,为了追回方太太的存款,方先生的确必须接受一些为人处事的忠告。去年杨佳案之时,方先生口口声声要依法办事。为何法院判案到了方先生自己的头上,就蔑视法庭呢?还要拖欠罚款一拖就是三年,一审败诉后还火速赶在二审判决前补签夫妻财产协议。方先生造舆论说不能搞夫妻连坐,可是当年顾颖苑声明退出方先生的六百人公开信后,尽管其丈夫安立春律师发表声明继续支持方舟子,方先生还是不由分说把安律师的名字立刻删除;反而我们这些或被盗用、或决定退出的签名人,却被方先生死死扣着名字不放。
话不在多,点到即止,望方舟子先生今后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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