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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恐怖主义定义的讨论
目录:
1、徐水良:答格老格丘山
2、格丘山:我理解的恐怖主义
3、徐水良:答老牛牛乐吼、旁兄旁观者昏
4、牛乐吼:挽救水良同志
5、旁观者昏:像洛杉矶暴乱这种事就是个例子
1、答格老格丘山
徐水良
2009-9-8日
你说的是恐怖手段定义,我的文章和帖子早已贴出。我看不出有什么闪失?
其中,文章中关于恐怖手段的定义:
恐怖手段的定义,我认为应该是:用滥杀无辜,或滥用威胁他人生命
等让人恐惧的办法,来实现一定目的。
更精确定义,就是用滥杀无辜的办法、滥用威胁他人生命的办法和滥
用侵犯人权的办法等让人恐惧的办法,达到一定目的。
恐怖主义定义则以恐怖手段为基础,我再三解释:
恐怖主义概念定义的不是矛盾的种类、性质、产生矛盾的原因和恐怖主义者要达到的目,而是定义他们解决矛盾的手段和策略。
在这种解释基础上,定义恐怖主义是:
恐怖主义:采用滥杀无辜或其他恐怖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
管他们的目的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
这些东西,写得匆匆,语言上有需要推敲和补充的地方,但基本上没有发现错误。
当然,恐怖主义定义,改成:“采用滥杀无辜或其他有计划造成他人恐惧的恐怖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他们的目的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可能更清楚些,也更符合很多朋友们的阅读习惯。不知格老是不是喜欢。
老牛是个好人,但不是理论研究者,网络爱好者而已。插科打诨,得个乐趣。当然没有理论基础,也没有上面那样环环相扣的逻辑基础。看看玩玩可以,但当作认真理论,那就是不懂的读者开玩笑了。他的东西,漏洞很多,我不想花时间来驳他的东西。上次见到他恐怖主义四个条件,看到网上不懂理论者的起哄吹抬,我看过一笑,不会把他那样较多漏洞的东西当回事。互联网,不是理论研究机构,不懂者多,你插科打诨的浅东西,很多人会叫好。真正深的理论,能够看懂的没有几个,何必在意?胡平的东西,因为浅显,赞的人比较多,但比胡平水平高二三级三四级的,极大多数人是看不懂的。本人被人叫好的文章,基本上也是比较随便的,最粗浅的东西。真正深的东西,例如本人论述意识科学的那些文章,估计迄今没有人读懂。写出来,只是给专家去研究,留待未来本人进一步阐述和留给未来世界的读者。看不懂,当然就没能力判断正确错误和水平高下。就像小学生不可能评判大学生研究生的东西一样。
当然,这个恐怖主义定义,也是最粗浅的东西,所以,才拿来讨论。其实,后面还有很深的东西,这些很深的东西,一般人连问题也提不出来。昨天我一个帖子说,胡平等支持75恐怖暴乱的人们没有预见能力。不知道中共专制垮台,中国建立民主制度以后,必然会有全世界着重解决宗教专制主义和宗教恐怖主义的阶段。这个结论,就要依靠背后较深的研究得出来。但因为如果有人问,可以用比较浅的三言两语加以解释这个结论,所以才贴出来。否则,贴了也没多大意义。除非为了留给未来的人们。
我想老牛是好玩,不会把自己的东西当作正儿八经的理论作品,如果他被网上吹捧搞昏了,以为自己的东西是真正的理论,那就太好玩了。
网上往往连把深度差距极大的东西混起来,分不清,所以较深的理论探讨并无很大意义。一般的多数讨论,不过是为了现实斗争的需要。关于恐怖主义的讨论,纯粹是现实需要。所以我也不太想谈更深的东西。一般老百姓接受理论,不是受理论说服,而是实践证实以后,受实践的说服。
究竟应该是只反对一个恐怖主义:只反对中共在国家恐怖主义(胡平牛乐吼等);或者只反对75宗教和种族恐怖主义(与他们对立一派的某些人);还是像我们,两个恐怖主义都要反,这三方究竟谁正确,这就是由实践来鉴定的问题。
2、格丘山:我理解的恐怖主义
2009-09-08
杀戮本身,不管杀的是不是无辜,都不等同恐怖主义。武松血洗鸳鸯楼,李逵抡起板斧乱砍……都算不得恐怖主义。
所以杀戮本身,例如杀鸡,不管杀多少,都不能列入恐怖主义。但是杀鸡吓猴,就是恐怖主义,因为杀鸡是有其它目的的,是造成猴子害怕。
恐怖主义的要旨不在杀,而在于吓。将所谓反革命分子五花大绑游街,即便没有杀这些反革命分子,也是恐怖主义。
我被定成反动学生的那个北京大学生毕业集训运动没有杀人,但是是恐怖主义,因为运动后人人害怕,怕当反动学生。
人们在恐怖主义的情况和制度下,为了自卫,为了冤屈,拿着刀与当权者拼命,也不是恐怖主义,而是无奈。古代有名的窦娥冤,窦娥死前指天为誓,死后将血溅白绫、六月降雪、大旱三年,以明己冤,这个报复已经涉及无辜,是不是恐怖主义?如果将窦娥也算成恐怖主义,那么整个中国的历史要改写了。
根据以上论述,我同意牛博的观点,有一点保留,徐老只是稍有闪失,考虑欠周,何能言挽救。挽救者,不可救药者也,就连司令也未必到要挽救的程度啊^_^
3、答老牛牛乐吼、旁兄旁观者昏
徐水良
2009-09-08
先学老牛风格,说一句:老牛混淆视听。
再回过头来说:老牛问题,有普遍性,提出来是好事,需要讨论。可惜我时间精力有限,只能答复其中一二点。
恐怖主义是滥杀无辜,注意,这里用的是“滥杀”和“无辜”,不是像银行抢劫那样,针对特定的相关作案对象的杀人。汤山投毒是一种恐怖主义,因为它属于滥杀或者滥施危害他人生命行为。但抢劫银行就不是,因为是针对特定的与犯罪案件相关的对像,而不是一般的滥杀。如果那个抢劫犯不是为了作案,针对特定对象杀人,或者为了作案逃跑杀人。而是举枪滥射滥杀一般民众取乐,那就是恐怖主义。
当然,刑事杀人和滥杀无辜的恐怖主义,正常的战争行动和恐怖主义行为之间,也许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但在通常情况下,它们之间的界限还是明确的,不是咱老牛可以随意混淆视听的。
至于在专制国家、实行国家恐怖主义的国家,只有国家恐怖主义,没有他恐怖主义,这类老牛的胡说,我就不用花力气驳斥了。在全世界许多专制国家,例如实现民主前的巴基斯坦,一些阿拉伯专制国家,中东地区,前苏联,还没有民主化的前苏联国家等等,都曾经发生过恐怖主义,尤其是发生马列主义和民族主义左派激进派的恐怖主义。1970年代以前,相当普遍。
目前极权专制的、国家恐怖主义的中国,更是一个典型。
实行国家恐怖主义不仅不能取消其他恐怖主义,相反却引发与国家恐怖主义对抗的其他恐怖主义。至少已经引发很多次恐怖主义攻击,还引发老牛,胡平,花瓶民运这样的为非国家恐怖主义辩护的谬论。
至于旁兄,太过糊涂。含有零星杀人洛杉矶暴乱,怎么能与以大规模滥杀无辜为特点75暴乱相提并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洛杉矶暴乱是一般性暴乱,75暴乱是恐怖暴乱。
4、牛乐吼:挽救水良同志
2009-09-08
水良同志楼下自说自话定义恐怖主义:“采用滥杀无辜或其它恐怖主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属于典型的思想糊涂言辞不清,显然沦落到了我的不读书不看报的境地,再不作挽救努力,人性何在?
抢银行杀死银行职员和顾客,算不算滥杀无辜?汤山投毒算不算枪杀无辜?目的都是显然的,前者为了钱,后者发泄不满报复社会,都是恐怖主义吗?
一国之内的恐怖主义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就是这些组织团伙和个人,不首先以正常合法的政治途径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而直接求诸如暴力。在极权暴政治下,所有的政治言论集会出版新闻司法选举全部被国家垄断,所有的合法政治法律途径全部被国家堵死,匪区这样的地方只有国家恐怖主义,任何民众的暴力反抗都不是恐怖主义,这个道理,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
恐怖主义的另一个特征是有组织有预谋,不是即兴的行为,大规模街头抗议示威演变成杀人放火抢劫抢劫,受害都是无辜者,通常定性为暴乱,不是恐怖主义。
从理论上澄清这一点,并不是认同民众在暴力反抗中可以滥杀无辜,我历来主张报复要“稳,准,狠”,在充分肯定杨佳的同时也曾经语重心长地强调,要像胡文海学习,在“准”上也要下功夫。
新疆事件有两个部分,一部分属于族裔械斗,是不幸的暴力流血事件,虽然直接起因不明,但汉族双方都参与都杀人都被杀,另一部分是匪共对维族和平示威的血腥镇压,对维族人士的滥捕滥杀,以营造红色恐怖,来继续重申加强稳定它的暴力统治,这个才是彻头彻尾的国家恐怖主义。
宾拉登的恐怖主义行为是针对另一个国家,不是一国之内的恐怖主义,烦请水良同志不要搬出拉登兄混淆视听。
讲清这个道理的重要意义,在于认清匪共将民间,尤其是其它民族暴力反抗活动戴上恐怖主义帽子的险恶用心。自九一一以来,匪共捞到国际反恐的稻草,将维人的反抗冠之于恐怖主义,而匪共自己报道,维人袭击的都是政府机关公安武警哨所边防支队等政府和军事目标,从来没有针对平民。相反,匪共的镇压却一贯以滥杀无辜为乐。七五以后十几天,匪共乌市警备区出动兵员6.6万人次,全城搜捕猎杀维
人,经历过大陆镇反,文革和严打的人,还体会不出匪共的恐怖?
当今世界,最大的恐怖主义团伙就是匪共,新疆人民反抗匪共的统治,就是反对恐怖主义,反共才是真正的反恐,反共就是最重要的反恐。
从匪区出来的,对台湾人民保家卫国,法轮功寻求正义,藏人维人反抗匪共的壮举,是满腔热情旗帜鲜明地支持,还是鹦鹉学舌跟着匪共造谣滋事百般抹黑,不仅检验一个人的思想是否从匪共奴役下解放出来,更是检验他是否还有一点人性。
水良同志再不醒悟,就要滑入王司令的法西斯泥沼,和司令同流合污了。
最后重申一遍,在匪区,只有匪共的国家恐怖主义,民众任何形式的暴力反抗在道义上都是正当的,尽管具体的手段可以商榷,策略可以改进。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的属于故意不明真相的别有用心之徒,请斑竹为了维护众网友的智力尊严,予以果断封名,以示警戒。
5、旁观者昏:像洛杉矶暴乱这种事就是个例子
2009-09-08
老牛澄清了一个重要问题:什么是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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