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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推荐黄金秋竞选[第三届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政论奖]推荐函

    郭国汀推荐黄金秋竞选[第三届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政论奖]推荐函

   清水君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子之一,然而他却因为爱国获罪!因为行使宪法明文规定的结社组党权陷罪!因为行使言论自由权被构陷罪!大陆中国法院在中共恶党操控下根本不成其法院!必须彻底推翻中共专制极权流氓暴政,中国人民才能获得自由和解放,中国人民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中共当局对高智晟律师的疯狂愚蠢的迫害,再次印证了南郭的结论:中共流氓暴政一日不灭亡,中国人民的苦难一日不止!

   清水君是个思维敏捷,才华横溢,诚实正直的优秀中国青年;也是个作家,诗人,政治家,思想者,更是当代中国英雄! 他文思如涌,见解独到,是个有思想,敢做敢为的青年。同时他对国家,民族,自由,民主的见解亦相当可取;后来得知他被捕,他的亲人想请律师但却因家贫无力支付律师费。于是我自告奋勇为他辩护。

   我通读了清水君网上能找到了几乎全部文论。尽管我并不全盘认同他的观点与主张,但我认为他的网上言论,绝大部份说出了人们想说而不敢说,或说不出或不愿说或不能说的真心话;绝大多数于国于民族有利无害。综合分析清水君的网上言论与主张,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他是个爱国者。爱国心切赤子之心溢于言表。他批评中共,评论政府的某些做法,虽然对某些历史问题的论述可能不那么精确;但他主张中国应有反对党,政治多元化;其思想核心为爱国,民主,和平,统一等不乏真知灼见。他网上组党的目的在于形成监督力量,在于推动中国早日走向自由,人权,法治,宪政,民主宽容的新中国,这当然是值得赞赏的好事。开放党禁报禁,真正实现言论思想出版自由于国于民皆百利而无一害。

   清水君在网上发表了150余篇政论文,绝大多数属于理性,宽容,批评,建设性的言论。即便组建货真价实的政党也属于《宪法》第35条之结社自由范畴,即便他的言论属于货真价实的“反动”文章,也仍属于宪法之言论自由之列。何况他的组党仅是个网络公开化的党,他的言论绝大多数属于富有思辩力建设性的言论。而综合评价,相信每位公民只要不抱偏见都不难发现他的一颗爱国赤子之心。据我对黄金秋(清水君)先生有限的认识,我认为他是一个有知识,文化,思想,有批判精神,有独立见解,有建设思维,有世界眼光的勇敢无畏无私的优秀中国青年,他决不是中华民族的罪人,而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男儿之一,尽管他并非圣人,也非完美无缺。

   下述为办好清水君案而作的短评,因我的电脑被中共当局非法查扣后,一直下落不明,今天(2006年7月7日)在《自由中国论坛》上重新发现,真是喜出望外。清水君是留学生英雄。黄金秋先生因网上组党被中共恶党法院枉法无罪重判12年徒刑,中共黑牢的野蛮残暴在堪称中国的古拉格群岛的《悲怆的灵魂》中有极为细致逼真的描述直如人间地狱。自从南京浦口监狱当局将他关入严管队后,即没有他的任何音讯;不知他现在的情形如何?张林、杨天水、师涛、郑贻春、许万平。。。诸多民运志士均在那暗无天日的中共黑牢中度日如年。

   基于上述与下述事实和理由,明显可见,黄金秋先生的政论时评是同时代青年人极为突出杰出优秀的,自他被中共流氓暴政枉法无罪重判十二年以来,他从未获得任何奖项的提名,更不用说任何物质或精神奖励,近期他那白发苍苍的年迈双亲的悲怆眼神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朋友们似乎早已忘记我们真正的归国留学生英雄清水君?鉴此,我慎重推荐黄金秋先生竞选本届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政论奖。

   2009年9月7日

   

   推荐函附件:我为清水君抗辩——

    我愿意为清水君先生辩护2004年2月24日原载《自由中国论坛》.

    本人是执业20年的律师,以刑事辩护起家.吾尊重爱国爱民的有志人士,初阅清水君先生数篇文章,深以为黄金秋先生实乃吾中华优秀儿女.结社自由当然包括政治结社,而组党仅是政治结社之一,组党自由是政治文明的基础,何罪之有?!本律师愿意免费为黄金秋先生辩护. 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郭国汀律师.上海市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025-1027室.

    中国人当务之急乃彻底解放思想.清水君先生是个很有头脑,也十分有勇气的智者.他组党当然会有政治目的,公平竟争有何不可。我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但我十分愿意为政治良心犯辩护,因为这是中国律师的历史史命。中国需要真正的政治家,但中国的政治家太少了,而清水君先生很可能成为真正的政治家.吾国历来盛产政客阴谋家而已.中国律师决不应成为一切向钱看的庸俗律师.为真理公道正义而战应当成为当代中国律师的一项重大使命.

    谢谢诸位网友关心清水君先生.组党在中国历史被视为洪水猛兽,受到严厉打击.然而党禁报禁开放,是全民的心声,历史的必然,任何逆历史潮流而动者, 无不是痴心妄想!清水君是一位真英雄,尽管他可能有时也不高尚.日前一位他过去的同事特意从广州电话警告我: 清水君人品不好.要我小心从事辩护.吾问他如何不好,他说清水君在广东从事记者职业时,写的文章经常是编造的.

    姑且不论其指控是否属实,清水君于2000年赴马来西亚留学,四年过去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很无耐.四年在一个青年人身上,特别是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会发生何种天翻地覆的长进,一个人或许少年时代会犯许多错误,然而一旦觉悟又会有何种突飞猛进的进步.说实在的,此前由于受到多方关照,我一直对此案保持高度沉默.我曾试图借助媒体支持,否则完全黑箱作业,怎能指望会有什么司法公正.然而,记者闻之色变.上峰有令此案一律不得报导.一党专政,新闻封锁的条件下,别指望有所谓司法公正!而此案是个所谓政治案件,因此,作为一名中国律师,我不愿意眼看着一位出色的青年才子被枉法判决投之入狱.虽然网上呼吁或许无济于事,但不同的声音终将冲突黑暗.良心良知,终将重回人间.爱国无罪.清水君无罪.

    清水君:《颠覆无罪、民主有理》南郭注:此文是作为清水君“颠覆国家政权罪”的120余篇“反动”文章最突出的一篇。言语激烈,对某些历史的评价不尽准确,对中共的批评有过于苛求或许属实,但说他因此而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则明显言过其实了。各位看客,见仁见智,可以带着批判的眼光一阅。同时亦应引以为诫,任何批评均应基于理性,客观,宽容,不应带着偏见。鉴于清水君一案在大陆几乎无人关注,借此一角,发表一些不同的看法,为清水君辩护,也为所有忧国忧民的爱国志士辩护。

    清水君《民主体制与独裁体制的不同》。南郭注:是否反动文章,由谁认定?难道可以由一家独断?反动者逆历史潮流而动之谓。即便是所谓反动文章,也仍属言论自由范畴,可以争论争辩,可以批评批判,可以论辩论战,怎能烂用国家强制力,封咀封口封报纸杂志电视电影封网?怎能随意以所谓国家安全任意上纲上限,以监狱,刑罚对付知识分子说真话实话?怎能只许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真理何惧公开论辩?是真金又岂怕火炼?独立思想是最美的,自由思想是可贵的,言论自由是一个政治文明的社会最起码的 要求。

    清水君:《我的一点感想》南郭注: 清水君是时代的产物,也是个奇迹.他的一篇《鲁迅是中国魂还是汉奸》被全球五千多家网站转载.他否认鲁迅是国魂,当然说他是汉奸,证据似乎也不充分.但怀疑是探寻真理的第一步.当代国人太需要此种怀疑探索精神了!下述是清水回国后第一篇感想,其中不难看出一颗赤子之心.

    清水君:《我们革不革命?》南郭注:由此文明显可见,黄先生主张理性,和平方式改革,反对暴力,反对革命.这其实是避免玉石俱焚促使中国和平改革的正确道路(如今看来清水君与南郭一样是天真幼稚得可以。改良和革命两者不可偏废,唯有革命的压力才可能迫使中共当权者作出某些改良,在党禁报禁不开的情况下,也唯有革命才有可能最终 彻底终结一党极权专制暴政).难道要彻底堵死一切和平理性宽容之路吗?

    清水君:《我们反不反共?》南郭注:此案控方向法院提交的罪证仅有八篇文章,但在开庭时,检察官却一口气提交120余文章作为罪证!修改后的刑诉法实质上是历史的严重倒退.1984年至1988年期间,我主办过30余起各类刑诉案,那时检察官必须事先将全部材料:证明被告有罪或无罪或罪轻者提交法庭.律师得以事先研究准备充分.现在倒好,控方居然仅提交不到15分之一的罪证,再搞当庭突然袭击.此文虽然用辞或许有些激烈,断章取义有人读后当然不快.全文主旨:反对独裁, 反对专制,反对极权专制.当然无罪.不同意此主张大可批判论辩.采取封咀封报封网,甚至追究刑责好象底气不足呵.

    清水君:《致所有爱国同胞书》南郭注:我们需要解放思想,不要动辄视异议为毒蛇猛兽;我们要有批判精神,不要人云亦云;我们要有宽容胸襟,不要唯我独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专制政体,独裁政体.何好何坏,何优何劣,让人民自已选择.强加的任何政体,均不可能天长地久.唯有自由民主共和人权宽容法治宪政科学的社会才是人的社会.各位应抱着批判的眼光分析评判之:

    清水君:《中共的一些善政》南郭注:清水君在海外留学四年,发表了近300篇政论,文学作品.回国后看到国家各方面有所进步,因此写下了本文,表明他是个客观公正的人.并非一味歌功颂德,也非不顾事实乱批一气.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法官的灵魂在于客观公正,政治的本质亦然.那种认为政治必然是欺骗,暴力,恐怖的观念肯定是错误的.政治的终极目标在于保障全体公民的自由.保障全体公民的所有权.保障人的尊严.

    清水君:《就中共善政问题答网友》南郭注:道德经有句名言:曲则全.清水君此文似乎体现了该“曲则全”之本旨.其实世界上没有任何执政者是以残害人民为目的的,也没有任何暴君会一无可取的,即便的极权专制独裁暴政,也会有其正面,也会有其对社会有利的一面.问题是本质上,总体上优劣成份的多少,人民是否被奴役还是成为真正的主人.

    清水君《要人治还是法治?》南郭注:中国封建极权专制社会历来是人治社会,朝代更替多为家天下,如今则党天下,根源之一即在于缺乏法治. 因为当皇帝实在太好了,天下财富皆变成一家所有,天下美女尽情享受,故一朝登基决不会自动放弃比神仙还美的权力.因此必然演译出打破头流尽血的争权夺利的 "阶级斗争".父子之间,兄弟之间,亲属之间尚且你死我活,何况外人乎.

   清水君:《为何要爱国?》南郭注:此篇文章也是清水君被追究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然而国家与政党岂能相提并论?!中国国家的存在已有数千年,而政党政治不过是现代才有的事. 民主自由宪政,政府更替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执政党仅能代表其政党,并不代表全体国民,更不代表国家本身.这本应是政治常识,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愚民教育,新闻封锁,使得此种常识都变成了学识,不亦悲乎? 中共创始人李大钊先生近百年前的见解,当然也适用于清水君案.清水君所有的政论,主张,见解全部是网上公开的.他提出的主张,是否真理,是否无懈可击,是否符合实际,皆属可以争论可以批评可以论辩的问题.因此而强行认定其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未免霸道,更不讲道理. 真实的思想,公开的言论不存在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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