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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今日凌晨贵州毕节访民刘俊春被公安强行带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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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9月04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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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刘俊春
据知情人士说:今日凌晨4点40分,贵州毕节杨家湾访民刘俊春在家里被毕节市公安人员强行带走,带走之时并未向家人出示任何相关手续。致使刘俊春的家人非常着急,又无法得知刘俊春的任何详情。到上午11时,刘俊春用公安人员的手机来电话告知,现他被控制在毕节市公安局刑侦队。当刘俊春问公安人员带他到这里来是为何?公安人员回答说要他学习,问什么时候放他回家?公安人员说不知道!
刘俊春是在2003年6月6日,被贵州省毕节市杨家湾镇人民政府官员放火烧毁其辖区内、他依法获得行政许可手续的合法煤矿、及工人住宿和办公用的房子,生产设备等。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多万元。致使上百人失业,间接损失人民币上千万元,1万多人无生活用煤和取暖事件的直接受害人。
刘俊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谁知,法院为庇护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在被告无任何证据情况下,仅象征性判决被告赔偿刘俊春人民币80余万元,而且是打法律白条,故意拖延。毕节地区两级法院已进入6年的审理,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再审8次公开庭审。都因被告无证据,被长期中止,不下判决。故意在经济、精神、时间上迫害原告。逼得刘俊春多次到省城和北京上访。法院采取的种种行为都说明了是和国家法律及中央法规相抵触的。刘俊春在万般无奈的处境下进京上访,以求公道,可是现如今却遭到如此的对待。
贵州人权研讨会历来反对粗暴打压访民的做法,受害人依法维权,理应受到政府的保护。地方政府如此故意激化社会矛盾,是有害无益的,也是不可取的。疏导、引导,妥善合理的解决访民们的合理诉求,才是调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立马释放刘俊春,敦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他的实际问题,才是地方政府目前该做的事!
贵州人权研讨会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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