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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法强拆是社会的必然 8月27日北京京华日报刊登一篇新闻《昌平南邵镇政府被判强拆违法》。
据报道,因途经南邵镇的轨道交通昌平线是市重点工程。镇政府官员在与房主李月宗一家协商未果,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对李家下发了强拆书,并强拆了李家的房屋。李家被迫将镇政府告上法院,法院认定镇政府强拆行为超越其职权,属于违法强拆。
从事件表面看,镇政府在这场官司中是败诉了。镇政府违反了两条规定:从行政职能方面其属于越权行为;从法律方面其属于违法行为。对这一点,镇政府的官员们早已心知肚明。他们打着“市重点工程”的旗号,为了开发商的利益,在与拆迁户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采取野蛮行动,干的是过去开发商雇用流氓打手所干的勾当。这是野蛮拆迁中官商勾结惯用的一招,叫“先拆后议”。
其实,这个结局是镇政府和开发商预期的结果。房子拆了工程可以进行,官商的利益都有保证。至于拆迁补偿多少,如何补偿,再与拆迁户打持久战。上访无人理睬,熬你个十年八载,看谁耗得过谁。本应是开发商和拆迁户协商解决的问题,经镇政府这么一导演变成了由法院判定,法院和镇政府是什么关系,结果可想而知。这是官商勾结的一个重要特点。而地方官员也不会因为野蛮强拆、违法违规而被问责,有人可能还有升迁的机会。
原北京市东城区区长陈平,在2001到2005年南池子大街修缮和改建工程中官商勾结,违法、野蛮强拆了许多百姓的私房,并在原地盖起豪宅转让贪官、高官居住。可谓名利双收:从区长提升为区委书记,后又提升为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掌管国家大剧院)。而那些当年被其迫害的拆迁户一直坚持上访,至今得不到解决。
“前有车、后有辙”,北京的陈平给全国的贪官做了表率。这几年野蛮强拆屡屡发生绝非偶然,而南邵镇政府的违法行为也必然有他们存在的道理。
好悠闲
2009-9-1
此文于2009年09月01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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