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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完整的大循环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60周年之际
在60多年前,中华民国政府率领中国人民(包括八路军、新四军)经过8年抗战,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接下来,本应该让饱受战乱之苦的中国人民休养生息,但中共认为,由国民党一党操控的中华民国政府太黑暗,中国缺乏民主、自由和人权,缺乏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所以中共率领自己的军队要明火执仗地推翻政府。中共对劳苦大众说,跟着我们干吧,我们要推翻黑暗的政府,建立一个新中国。到那时,你们就是国家的主人,可以充分享有民主、自由和人权等等。
劳苦大众深以为然、信以为真,全力支持共产党推翻中华民国政府,以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果然,共产党在其宪法中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等等权利都赋予了公民。但遗憾的是所有这一切仅仅是落在了纸上,而没有落到实际中。甚至有人评论说,60多年前的国民党政府削减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等等,而现在的共产党政府是完全剥夺了公民的上述权利。
六十年前建立了新中国。所以,60岁的新中国已经不是新中国了,60岁的新社会已经不是新社会了。当今的中国社会和60多年前的中国社会相比,请看一看当年国民党一党独裁,官场腐败堕落,国民党曾经做过的坏事,还有哪些是共产党还没有做过的;请看一看当年所存在的社会弊端和社会的不公正,还有哪些是在我们当今的社会不存在的。有人说,共产党和我们当今的社会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年我们看到了数不胜数的誓言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手握重权的人们,他们无视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无视公平和正义,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买官卖官、官官相护、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挥霍公款、包养情妇、巧取豪夺、欺压百姓、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被共产党试图推翻的中华民国政府在被迫迁往台湾以后,却在那里建立了真正的现代民主制度,让台湾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了,人民可以选择执政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大陆人民并没有得到,而台湾人民得到了。
另外,据李成瑞、巩献田等人的资料,2007年我国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在实收资本(二、三产业)中,大体是46%比54%;在从业人员(二、三产业)中,是30%比70%;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是35%比65%。再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工业部门来看,据国家统计局材料,2006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只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4.9%,甚至远低于1949年建国之初国有工业总产值占26.2%的比重。可见,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已经丧失。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完成了由社会主义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和平演变”。
简而言之,当年共产党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种种理由,经过60多年的大循环,目前在中国大陆都已经齐备了。这就意味着某个政党可以依照和当年共产党一模一样的理由来推翻共产党的统治(当然,我不是煽动颠覆政府,我说的是“大循环”,我不主张“暴力革命”)。这也就是中共当局扼杀一切新生政党并将军队据为己有(拒绝军队国家化)的根本原因。
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倒不如让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在大陆延续下来。这样的话,包括大陆、台湾,全中国都已经是现代民主社会了,由广受老百姓欢迎的政党在台上执政,在野党履行监督的职能,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不仅仅是写在了纸上,而是公民确实享有。所以,如果现在马英九先生是我的总统的话,那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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