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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避难
看过电影《巴黎圣母院》的人大概都难忘那触目惊心的一幕:当吉普赛女郎被绑在广场上处死的时候,钟楼怪人卡西摩多忽然从天而降,他从刑场上把她抢走,一转身跑入了圣母院大教堂。像在讲台上公布宣言一样,他抱持着女郎,反复向教堂外的人群大声呼喊:“避难!避难!”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从国王到士兵全都无可奈何,他们只得眼睁睁看着他 劫了杀场,让正待处死的吉普赛女郎藏入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教堂。这一幕情景可谓生动地体 现了基督教语境中“避难”(sanctuary)一词的含义。这里所说的避难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 的逃亡或藏匿,不是走向躲避战乱的桃源,不是埋身隐名以抹掉追捕踪迹的出家,它是一个 越过界线的行动,是进入了世俗的权势管不着的地方,是在上帝公开的荫庇下给尘世的法网 开了一个口子。
在中国这块缺乏神性的土地上,自古以来都是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信条办事的,帝王的权力高于一切,且压倒一切,除了造反或军事割据,没有任何社会力量可以和平地保持其对抗朝廷和官府的姿态。因此,一个犯了法的人,即使他的案子情有可原,甚或纯属冤屈,他也只能寄希望于皇上或长官的开恩,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你几乎是无处可逃的,没有任何一个中间的势力可以公开地庇护你,法网就是天罗地网。东汉时期,有一个被通辑的党锢人物连续地躲藏官府的追捕,他的很多亲友都因为掩护他而遭到满门犯抄的下场,他最后逃到了塞外才得以幸免。正如后来指责他的一个人所说,他的幸存简直是用他的很多同情者的牺牲换来的。赦免只能来自那个有权惩罚的机构或个人,法律的惩处基本上只着眼于罪行的后果,而不太考虑犯罪的具体原因和过程。比如,“杀人者偿命”的信条就成了一个不容置疑的结论,它完全否决了一个生命受到威胁的人有自卫和反抗的权利。
一神教的古代犹太则有着完全不同的传统,由于犹太人信仰至高无上的上帝,神庙与神职人员遂保留了与王权对立的特殊地位。有一些特殊的罪犯,如那些并非蓄意杀人的罪犯,按规定就可以在犯事之后及时地躲入某些指定的神庙里避难。因为在犹太文化的语境中,所谓正义,并不意味着对每一件罪行都一律施罚,一个正义的执法者更应该正视有可能减轻某人罪过的特殊情况。神庙是圣域,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它当然不会接受犯谋杀、偷窃等罪行的人,但它庇护值得同情的逃亡者,它的神圣性显示在它始终保护弱者和不幸者的立场上,因而包括奴隶和欠了私人债务的人,全都在它庇护的范围之内。执法者不准直接进入神庙抓人,逃亡者在其中躲过一定的期限,好像就可以平安地回到社会上了。我们无暇在此详叙这一过程的种种规定,需要强调的只是,人世间一旦存在了神圣的庇护空间,国家的法网就不可能一手遮天,不得为所欲为于民众了。
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教堂成为避难的圣域,通过维持这一古老的传统,教会顽强地确立了它与世俗权力相对立的地位。我们同样没有必要在此涉及教会实施其庇护权过程中的具体是非问题,值得我们重视的只是这一对立立场的抽象意义。首先,由于教会具有得自超越的上帝的神圣性,因而使教堂这一独特的地盘、教会这样的团体以及其中的神职人员全都有了神圣性。在与世俗权力分庭抗礼以维护正义的问题上,这一神圣性具有承担任何罪责的力量,它敢于染指麻烦的事务,根本不害怕因此而弄脏了自己的手。鲁迅曾气愤地慨叹“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之所以民气如此之孱弱,之所以根本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是因为从来不曾有一种神圣化了的力量做坚强的后盾,使个人或团体有恃无恐地挑战王权、官府和纲常法纪之类的俗世权威。其次,赋予对抗力量以神圣性不只确立了权力的双轨制,而且产生了二分的价值体系,即划分了上帝和凯撒各行其道的原则,在对立中又有共享的对话,由教会与国家的对立导致了“罪犯”(criminal)与“罪人”(sinner)的同时并存。前来寻求庇护的人既是国家的罪犯,也是教会的罪人。前一种情况只强调惩罚,后一种情况则突出了一种替有罪过的人向上帝乞求怜悯的权力。通过庇护它的罪人,教会把自己的势力扩展到了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程度。不管这种对立在当时有多少争权夺利的成分,神圣的庇护权毕竟显示了教会对个人处境的关注,正因为树立了这样一种同情和救济罪人的立场,才可能在来自国家的惩罚中发现其迫害的一面和不公平的成分,而受迫害者的得救才有了可靠的指望。人权的概念于是从中萌芽。但是在中国,人们自古以来只知道畏惧罪名,不管是给一个人加上古典的不忠不孝等大逆不道的罪名,还是现代的“反革命”或“反动”之类的罪名,预制的帽子一旦戴在了你的头上,就再没有人敢于或愿意替你说话了。正如一个清代的学者所说,“以理杀人,谁其怜之!”“理”成了一个黑色的太阳,它使一切迫害合理化,也使受害者养成了逆来顺受的心理。没有任何一个国粹的宗教正视这样的黑暗,佛教把苦难说成是这个世界的本体性的东西,道教教人如何成仙,在我们的文化中根本缺乏到另一个真实的空间去寻求庇护的动力。因此反抗总是以造反的形式在这个没有窗户的铁屋中恶性地循环,自由的新大陆都让具有避难意识的基督徒捷足先登了。 最早移民到北美的清教徒就是为了逃避迫害而漂洋过海的。不管在新大陆的开发中有过多少掠夺和残暴的事实,慷慨地接受避难则始终是这块土地一个突出的本性。自由女神巨像前的铭文写得很清楚:“你们古国的珍宝你们自己留着吧/我乞求你们送来的/只不过是些贫苦衰弱/无依落难的人罢了。”如今像中世纪那样的的教会避难已成为遥远的过去,但避难的精神,则在这块本来就以其地理上的优势提供了庇护的土地上,得到了发扬光大。我们简直无法统计,三四百年来,由于北美的开发,多少人逃脱了他们本土的迫害、贫困和没有出路,从地球的不同角落来到这里寻求庇护和幸运。从二次大战避难的犹太人到最近几十年的各类难民,从铁幕后的逃亡者到来自中美的偷渡者,美国政府或美国人民基本上都给予了慷慨的庇护。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一直都是世界的公共避难所。在所有的提供政治庇护的民主国家中,美国始终都是在态度上最少保留的一个。
说美国的态度最少保留,当然是比较而言的,其实在人满为患的今日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和国民会毫无限度地接受外来的难民,排斥和限制已经成了难民输入国的基本国策。很多曾经是难民而后来资格变老了的美国人现在开始反对移民之潮了,只有教会中的人还坚持把自己的良心只对着上帝,敢于超越国家、社区和私人的实际利益,去行使神圣的庇护权。世界的公共避难所只是美国这块土地的一个方面,在庇护难民的事务上,美国政府同时又别有其惟利是图的一面。对于政治避难者,美国政府其实是有其并不光彩的双重标准的。所谓的庇护自然具有很大的手段性质,比如对于来自某些专制国家的政治避难者,美国政府的态度就非常人道,而对待来自中美那些军事独裁国家的难民,处理的方针却很无情。像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这样的国家,其对人民的迫害残暴无道绝不亚于专制国家,但由于其政府既亲美又反共,对于来自那一地区的难民,美国政府就采取了堵截、驱逐和遣返的严厉作法。他们被不加区分地称作“经济难民”,但他们一旦被遣送到本国政府的手中,就有受到残杀的危险。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以亚利桑那州的土孙市(Tucson)教会为首,有七万之多的美国人为了维护个人良心的神圣性而发动了一场避难运动。他们与中美的难民无亲无故,他们也知道,让这些难民大举入境会给他们的既得利益造成负面的影响。但他们更知道,避难的神圣性高于一切,基督徒应该超越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去救济需要帮助的人,于是他们甘冒被起诉和坐牢的危险,组织了庇护偷渡难民的地下通道,使数百万亡命的中美人进入美国,躲过了被遣返的命运。他们的行动感人地证明,教会只有作为庇护的团体与穷苦人坚定地站在一起,才能找到它的真正意义和目的。他们呼吁一种超越了国家、种族和政治经济利益局限的兄妹情谊,即把那些中美的难民当作他们自己的亲人看待,把难民所受的迫害当成自己亲人所受的迫害,把那个儿子被杀的母亲视为自己的母亲,把那个被强暴的姑娘视为自己的妹妹,把那个遇害的青年视为自己的弟弟。他们的行动还证明,有关人权的政治主张如果没有同宗教的人道立场结合在一起,它所谓的人权便有一定的虚假性。对比一下教会的避难运动,我们不难看出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伪善和背离人权原则的一面。 “金色冒险号”船民的遭遇则向我们提供了另一个事例,让我们看到了美国移民政策在双重标准上的另一表现,同时也再一次证明了避难精神在美国民间的深广博大。这是一条满载中国偷渡者的货船,很难说清这些人冒险偷渡的特殊目的和具体原因。但不管怎么说,仅从他们为了逃出家园而将生死置诸度外的行动来看,他们在自己的国家肯定都遭遇了使他们无法活下去的不幸,这一点已足以构成他们寻求避难的理由。至于他们在偷渡被捕后的全部遭遇,要怪恐怕也只能怪他们比当年移居北美的老资格船民来得太晚,除此以外,两者的冒险行动并无什么根本的不同。不幸他们碰在美国国内反移民潮的风头上,于是被法庭的扯皮一再拖延下去,在监狱里一直关了将近四年。由于很多复杂的原因,美国移民局对这些来自中国的偷渡者表现了比对加勒比地区的偷渡者严苛得多的态度,好像与邻近的偷渡者相比,远道而来的就更不能容忍似的,而对于来自中国的,其不能容忍似乎还特别加上了一层上一世纪移民政策中重点排华的偏见。但代表了教会精神的普通民众则始终坚持他们的救援行动为陷身囹圄的中国人做了很多连他们的同胞也做不到的善行。据专题报导《自由鸟》一文所记,关在约克郡等地方监狱里的船民之所以能部分地坚持到最后,能有信心争取获释,而美国政府在拖了那么久之后终于把居留权勉强给予了他们,确实是和“金色展望”行动的努力分不开的。这是一些只有在基督教避难精神感召下才能滋生出来的爱的行动,我忍不住要把专题报道列举的感人事迹在下面摘抄一些:
六十三岁的唐娜女士每天清晨七时准时赶到监狱门口,为中国难民祷告十五分钟……几乎每一个难民都有一个固定联系的友爱的家庭,平日探监、教习英语,节日送花祝贺。许多人认领难民为义子……人们多次到华盛顿国会大厦前举行抗议活动,要求释放中国难民……律师助理丘奇把难民称为“我的孩子”。三年多来,她为了准备办案材料,出入监狱约一千五百次……计算机程序设计师克拉克先生盖了新房,准备把旧房交给出狱的难民住……
“金色展望”行动的胜利是神圣的避难精神在美国的又一次胜利,它对美国政府的积极影响可以被理解为对美国立国精神的张扬。美国政府尽管有其实利的打算,但这个国家维护自由和正义的根本原则还是和上帝的慈爱有其一定的相通之处的,华盛顿总统早就向上帝祈祷:“让这个国家提供更多更多安全慈悲的避难所给其他国家的那些不幸者们。”其实就不幸的程度而言,中美难民和“金色冒险号”船民之类的偷渡者才是最应该受到庇护的移民,迁徙和逃亡本无所谓合不合法,移民的合法与非法之分只不过取决于是否对移入国有利罢了。美国政府拒绝的偷渡者正是自由女神要接受的“贫苦、衰弱、无依和落难的人”,他们同那些著名的、有制造舆论价值的政治避难人士有着同样神圣的避难权利,如果要让基督徒选择,那些既没有什么专业技能,又不会产生政治影响的穷苦农民肯定更够避难的资格,因为他们是真正的无依无靠者,他们的出逃之路是全靠他们自己瞎闯出来的。或从中美徒步穿越热带密林,受到追捕,辗转数国,才到达美国的边境,再经过沙漠中的长途跋涉,到处躲藏,其间不知多少人在未找到庇护地之前已因疲累伤病而倒于途中。来自中国的船民则要穿越大半个地球,在海上漂流数月,拿自己的生命做寻找自由和幸运的赌注,而且还要受到偷渡集团的欺诈和盘剥。总之,他们付出的代价和他们寻求避难的勇气,就是他们最应该得到庇护的理由。教会避难之所以神圣,就是因为庇护是它的惟一目的,它只庇护寻求避难的不幸者,其间根本不存在利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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