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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处理人际关系及政治关系的重要原则》 《儒家处理人际关系及政治关系的重要原则》或曰:“如果一个管理者按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路如此管理,那么其管理下的人都只能按照这个管理者的需求来调整和压抑自己的需求,以达到跟管理者需求一样,管理者以自己的需求为参考,自己有的就可能会施于手下人,自己没有的,不管知道或者不知道手下人有别的需求,都不施于手下人;是自私的,普通人按照这个思路与别人相处,也肯定是自私的。”
这般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令人瞠目。
此语出于《论语•卫灵公篇》,意谓自己不想要、不喜欢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是孔子经典妙句之一,体现了儒家的恕道,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及政治关系的重要原则。
儒家的仁,积极方面,表现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消极方面,表现为推己及人的恕道。恕,如心,将心比心也。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理解为:自己不爱吃辣,也不让他人吃辣。那是强加于人,有违恕道;更不能理解为:自己爱吃辣,也要让他人吃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不能反向推出“己所欲施于人”,就象反对利他主义不等于支持利己主义一样。
强调一下:儒家教化必须遵循恕道,思想上的摧邪显正,必须遵守言论自由的原则-----即不许侵犯和剥夺对方的言论权,不许将自己的思想观点强加于人。对于民众,对于他人,包括各种邪门外道,儒家管理者唯一可以“强加”的是良制良法良规,一切按照规矩来。“良”者,公平、公正、文明、阳光、符合仁义原则也,是儒家和政治家自己也必须遵守的。
儒家政治对包括官吏在内的任何国民的赏罚奖惩,都必须依据良制良法良规而定。儒家的理想主义精神,在政治层面,体现在良制的追求、良法的建设上。2009-7-30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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