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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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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谁不落?责任要自负----小启刘大生教授》

   《因果谁不落?责任要自负----小启刘大生教授》对中华儒佛道诸家的胡批瞎评乱攻妄击以近百年来为最,而今又俨然成了一种网络时髦,而且这类文章常出自学者之笔而登于“大报之堂”。不小心看到《中国需要一次佛教改革——南京鹫峰寺佛教三世因果文读后感》(作者刘大生,载2009年7月16日《南方周末》第25版)一文,不禁长叹生哀。

   《三世因果文》非佛所说,不是正经的佛经,一些寺庙以之作为导善民众、接引初机的方便而已,其庸俗粗陋本值得批评,但象刘大生这样的批评,缺乏佛学常识,未免不负责任----对佛教对学术、对读者对作者自己都不负责任。例如这一段:

   “上述第六对因果文,即‘今生駝背为何因?前世耻笑拜佛人’,与现代民主精神也不太适应。根据现代宗教自由的宪法院则,不同宗教之间,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也是可以相互批评的。因此,如果有些人对佛教发表了不够正确的批评意见,佛教徒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反批评,而不应当以‘下辈子让你驼背’这种带有诅咒性质的言辞相威胁。这种言辞与世俗社会中的文字狱、恶攻罪在精神上相通,而与言论自由、表达自由、言者无罪的法治精神不相通。其实,佛教徒们对世俗众生也经常持嘲笑、耻笑的态度,即所谓‘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为什么世俗人等就不能耻笑一下僧侣和信徒?即使世俗众生对僧侣信徒的耻笑是错误的,你们耐心教育也就是了,何必让他们下辈子驼背?这种处罚是不是太重了?是不是与佛教的宽大为怀、与人为善的原始宗旨不相符合?”

   这一段话句句都有问题,略谈三点。

   首先,因果的“特征”是责任自负、自作自受,种什么因收什么果,造什么孽受什么罪,天堂地狱都是自找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言者无罪”是就法律及政治层面而言,并非“言者”可以不落因果不造业。人的身口意业不一定涉及法律,但因果历然,是昧不掉的。

   比如刘大生教授妄言批佛误导世人,就是造下口业了,遗笑见讥于东海之儒,出乖露丑于大方之家,难免也;而东海代佛反批,真言直语毫不客气,难免惹恼刘大教授,或奋起反击,或待有机会有能力再要东海“好看”。这都是因果报应。文字因果呀。

   其次,“今生駝背为何因?前世耻笑拜佛人”属于“真相说明”和“事实判断”(是否有隔世报应,“前世耻笑拜佛人”是否一定“今生駝背”,那是另一个问题。)并非诅咒和威胁,更非佛教及佛徒对“耻笑”者的处罚和报复。对“耻笑”者,佛教及佛徒可以也只能“耐心教育”,绝不会、绝不允许诅咒威胁处罚和报复,当然也毫不具有处罚和报复的权力。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以善和慈悲为根本宗旨,以“与一切众生乐、拔一切众生苦”为理想追求。南本《涅盘经》卷十四云:“一切声闻、缘觉、菩萨、诸佛如来,所有善根,慈为根本。”《观无量寿经》云:“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又,慈悲为万善之基本、众德之伏藏。”等等。善的宗旨,不容违悖!

   第三,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这副对联是题写大肚弥勒菩萨(原型为五代时布袋和尚)的,这里的笑或有嘲笑之意,但绝无恶意,也非不宽容。笑口常开本身就是对世人的一种 “耐心教育”和示范。另请注意,这付对联作者是朱元璋,纵然是对世俗众生的嘲笑耻笑,那也不是弥勒本怀。

   至于刘教授所问“为什么世俗人等就不能耻笑一下僧侣和信徒?”东海谨代佛作答:当然能,完全能,任何人都有这个自由,然而可耻可笑可怜可悲的恰是这样的“世俗人等”呀。

   就个体而言,“勇”于耻笑佛教及其僧徒者,必无文化,必不文明(耻笑假冒伪劣的僧人信徒则很正常,他们在弥勒眼里也是可笑之人)。这样的“世俗人等”多人,说明一个社会的教育、文化、道德乃至政治出了大问题。对“勇”于耻笑者,佛子和儒者都怀着深深的怜悯。

   顺便说明一句:儒佛两教有异,也大有相通相同处,东海之儒不完全认同佛教,但对佛教及佛门各派真正的信徒深怀敬意。相信真佛子对儒家也必持同样态度。2009-8-31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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