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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陷囹圄的刘晓波

   
   
   “六.四”20周年纪念日刚过20天,中共当局悍然宣布正式逮捕刘晓波,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他20年来第四度入狱。消息传来,海内外舆论一片抗议声。美国众议院议长和德国外长更严厉谴责北京此一恶行,要求立即将其释放。
   
   

   对于国际社会的正义呼声,外交部发言人祭出惯伎,谥之为“干涉中国内政”,并口口声声以“法治”国家自诩,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从20年前的“天安门广场四君子”之一,到去年12月《零八宪章》的起草人,刘晓波一直秉持和平理性的方式,为实现中国的宪政民主与人权法治而殚精竭力,锲而不舍,屡挫屡奋。
   
   
   人所共知,作为一名蜚声国际的学者,他手中只有一只笔,而且他的文风迥异于鲁迅,其时政评论绝非匕首或投枪。包括当局据以对其实施七个月“监视居住”的《零八宪章》,也只是一份温和说理、征集联署的建议书,而毫无结社组党与官方对着干的意味。正如廖沫沙诗云:“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佞幸覆乾坤”,试问无权无势的一介书生刘晓波,就凭区区几篇政论,便能“颠覆国家政权”,岂非天方夜谭,谁会相信?
   
   
   至于有关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指控,更是耸人听闻。外电指出:“在中国,人权活动人士通常都被指控试图‘颠覆国家政权’,但是,政府很少把试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也包括在涉嫌的罪名中。”刘晓波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撰文论政,份属言论自由范围之内,既无组织,又无行动,更无暴力,何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说他“造谣、诽谤”,有何实质证据?既未宣示任何证据,那不正好证实了刘的妻子刘霞所言:官方纯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诚然,《零八憲章》中有段话是一针见血的:“1949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是人民共和國,實質是黨天下。執政黨壟斷所有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製造了一系列人權災難,致使數千萬人失去生命。”但“党天下”一说并非刘晓波的发明,而是半个多世纪之前的1957年储安平提出的。
   
   
   储虽属至今不获“改正”的“右派”,但充其量不过是应邀“帮助党整风”,在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发言,对中共一党专政提出批评,并不构成“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实际行动。而刘晓波指出的“執政黨壟斷所有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製造了一系列人權災難,致使數千萬人失去生命。”无不证据确凿,并无虚言。
   
   
   以言政治,毛早就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官共干寸权必夺,高高在上,胡作非为,鱼肉民众,“比资本家还厉害”(毛文革语录)。诸如去年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某公然猥亵幼女,还口出狂言恫吓其家长曰:“你们算个屁!”。类似事例比比皆是。
   
   
   以言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大陆中国生产生活水平虽大有提高,但两级分化严重,坚尼系数已超0.45,贫富悬殊。70%财富集中于占总人口0.4%的党内权贵阶层,彼辈穷奢极侈,挥霍无度;而数千万人则尚未脱贫,不得温饱。“不患寡而患不均”,泾渭分明,触目惊心。其间贪污盛行,较之六十年前的国民党,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言社会,党群针锋相对,官民势成仇雠,所谓“和谐”已沦笑柄,“草泥马”充斥神州。人权灾难层出不穷,去年瓮安,最近石首,还有山西黑工等等,无非冰山一角。一片“何日曷丧,吾与汝偕亡”的愤懑心态随处可见。而汶川地震近九万人或死亡或失踪,则是继五十年前大饥荒近四千万饿殍、历次政治运动(包括文革)三千余万亡灵之后,新世纪发生的一场不能排除人祸因素的劫难。
   
   
   以上种种,铁案如山。刘晓波忧国忧民,秉笔直书,何来“造谣、诽谤”?其所起草的《零八宪章》,以发起联署方式就国是建言,当局理应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方针,择善而从。即使忠言逆耳,也不应横加打压,更不能构陷罗织,以言入罪。何况中国已经在联合国的两个有关公民权利的国际条约上签字,岂能食言而肥,出尔反尔?
   
   
   至于北京外交部发言人标榜的“法治”,尤其令人齿冷。即以刘晓波案而论,非但此次逮捕有违宪法,蛮横无理,已如上述;此前七个月的“监视居住”,同样有无法无天之嫌。
   
   
   据报道:“从去年刘晓波被警方带走到现在,刘的妻子刘霞只被允许两次同丈夫见面。每次都是警方去接刘霞,把她带到会面地点。(辩护律师)莫少平説,北京市公安机关没有对刘晓波在其合法住所进行监视居住,也不允许刘的亲属和他一起居住,同时阻碍辩护律师同刘晓波见面,这些都是公安机关违法法律规定的做法。作为辩护律师莫少平就这三点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提出问询,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刘晓波是去年12月8日被公安从家中带走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但刘晓波的逮捕令是6月23日下达的。也就是说,违法超期半个月。
   
   
   非但如此,莫少平已遭公安禁制,刘被迫要改聘律师。如此侵犯被告人的公民权利,亦属犯法之举。
   
   
   借斑显豹,北京外交部发言人所称的“法治”是什么货色,昭然若揭。
   
   
   我们在此正告中南海最高层,逮捕刘晓波有违宪法,逆乎民意,与民主人权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驰。改弦易辙,释放刘晓波,方为明智之举。何去何从,务请三思。
   
   
   最后寄语刘晓波、刘霞,公道自在人心,无数正直善良的人们站在你们一边!
   
   
   (0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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